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蝙蝠俠把她鬆開急忙跑到外屋,凱薩琳也跟了出去。
小丑殺了自己的同伴,逃之夭夭——這時候才遠遠傳來警笛響。
高登局長進來的時候地面上一片狼藉,外屋三具屍體,裡屋兩個捂著眼睛躺在地上哀號的男人。以及站在他面前的蝙蝠俠和……躲在他披風后面的小小人影。
警察永遠都是姍姍來遲的——關鍵是怎麼每個國家都這樣?凱薩琳有些糾結,發現高登在注意自己,她無比乖巧的從蝙蝠先生的披風后走出來,看了看他,又看了看蝙蝠俠。
雖然凱薩琳剛剛一番作為足夠說明她並不是普通的來吃冰激凌的小孩,但蝙蝠俠注意到她的目光,眼神里也露出了一絲笑意。他彎下腰拉起凱薩琳被扎進原子筆的手臂檢查傷勢,然後用揉頭髮這種方式安撫著凱薩琳:「高登局長,我想需要救護車抓緊速度。」
「至於你,小姐,把你袖子裡的筆拿出來。」
凱薩琳聽話的抖了抖藏著筆的那隻袖子,只聽噼里啪啦作響,十幾支原子筆掉在地上。
「為什麼要殺他?」
我能回答是因為和黑幫有交易嗎,當然不行了。凱薩琳反而露出了『不應該這樣嗎』的表情,反問:「壞人不應該死嗎?」
蝙蝠先生沉默了,他就像是被定住了似的,過了很久才緩緩的搖了搖頭:「不……除了上帝,沒有任何人能決定別人的生死,有法律會制裁他們。」
法律?凱薩琳想起了高譚市的英雄,鄧特檢察官。堅守法律的人死了,成為了英雄,為了打擊犯罪不則手段的你卻依舊瀟灑,先生。也許你背負的東西很沉重,也許你可以為了高譚市成為惡人——但是你還活著啊蝙蝠俠。
希克厲不信上帝,所以凱薩琳也不信。她只知道,生命比什麼都重要。想到這裡她看向蝙蝠俠的眼神里就不禁帶上了同情,小丑害死了高譚市的希望,他肯定是對小丑恨之入骨吧。
「以後不要用原子筆襲擊別人了。」
凱薩琳不滿了,難不成要用鋼筆嗎?那太貴了!她類似於賭氣的開口:「殺了這麼多人被你們抓捕到卻只是關起來……他那種高危人物只怕監獄都能被拆成碎片,這對死去的人的家屬來說太不公平了。」
何況你們還抓不到他。蝙蝠俠剛想說什麼,高登局長搖了搖頭,拉起凱薩琳的手:「救護車馬上就到,你願意告訴我為什麼你會在這嗎?」
嗯,我就是來吃冰激凌而已。凱薩琳看向和希克厲差不多大的高登,露出笑容,她一向對有父親這種角色的男人抱有很大的好感:「好的,先生。我覺得你女兒應該很聽你話。」
醫院。
包紮完畢後高登準備帶著凱薩琳去錄口供,不過現在要處理的是那兩個被戳瞎了眼的罪犯。所以凱薩琳就漫無目的的坐在醫院走廊上轉筆發呆,她實在是不耐煩了,身邊就守著個警察,要走的話他一個人攔不住自己的。
小丑對自己的傷疤很介意。
凱薩琳剛來到高譚市就從情報販子那裡翻出了小丑幹過的所有事,包括在大庭廣眾之下捏著鄧特檢察官情人的臉扯謊的那段——雖然都是謊言,凱薩琳猜那傷疤八成是小丑自己劃的,可是他如果不在意就不會拿這個說事了。
不過這也不是什麼弱點啊,凱薩琳幹這行這麼久,頭次對像小丑這樣的通緝犯表示佩服。在她的眼裡,通緝犯什麼的應該是落魄又絕望的,但是小丑不是,他絕對顛覆了高譚市所有人的認知,包括遊走在犯罪邊緣的凱薩琳也是。
有頭腦,能把警察甚至蝙蝠俠耍的團團轉,夠囂張,明明自己還在被通緝的狀態中敢明目張胆的殺人放火不說甚至大白天素顏上街,最重要的是,他的犯罪純粹為了找樂子,根本沒有明確的目的性和針對性。
就像希克厲當初想在美國站穩腳跟也是因為無聊一樣。
凱薩琳想了想,覺得小丑和希克厲不能比,因為希克厲比小丑要厲害,起碼他幹了這麼多壞事沒有被通緝,可是再往深里想也不對,搞不好小丑是故意被通緝的,神不知鬼不覺的犯罪不把自己推到危險的風浪尖上是沒有挑戰性的,小丑這麼能作孽,當然要玩的開心才好。
那希克厲和小丑到底誰更厲害?凱薩琳糾結了。她完全沒有發現自己已經將小丑放到了和自己的奉若神明的人同等的位置上。
好吧,既然不知道,那便自己去問。
凱薩琳將口袋裡唯一一支用來記東西的原子筆拿出來,習慣性的讓它在指間旋轉:「先生,您今天多大了?」
可能是沉默了很久的小孩突然說話,警察有點被嚇到,他詫異的轉過頭打量著凱薩琳,然後才開口:「32歲了,小姐。我的女兒只比你小3歲。」
——回應他的是插進醫院雪白牆壁的原子筆。
「那麼,丟工作和死,請選擇一個?」
作者有話要說:話說吉姆·高登的演員是加里·萊昂那德·奧德曼,也就是小天狼星布萊克的扮演者——我是後來翻百度百科才知道的,怪不得看高登爆眼熟呢OTL。
蝙蝠俠頂替了哈維·鄧特的罪名,這件事除了高登和蝙蝠俠沒人知道。所以在凱薩琳眼裡鄧特也是一個行事光明磊落的英雄。
↓從網上翻外國小蘿莉時偶然發現的圖片,感覺挺像凱薩琳的,就拿過來。也算是欣賞欣賞小蘿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