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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他敢踏入紫羅縣的地界,那沈羅珏就有充分的理由,對他動手。
第49章 .行非人之舉必誅首惡!入夜奔襲!
方旳今年二十三,是個腰肥體圓長相魁梧的七尺大漢,當他進入戰場,雙臂揮舞之間烈風陣陣,一雙大錘被他舞的密不透風,等閒人根本無法近前。
這樣的體格和招數,已經昭顯出他並非出身貧民,他自幼長於鏢局,從小就壓著鏢天南海北的走,後來在西成遇見了喜歡的人,因此定居。
後來西成內亂,他趁勢而起,搖身一變從後嗣不得參與科考的商戶賤籍,變成了「赫赫有名」的征西大將軍,手下一年內就集結了三萬餘人,占據城池,每天飲美酒,與美人同樂,過得好不逍遙快活。
可惜好景不長,好日子才過了幾十天,朝廷就派兵來打他了。
從朝廷圍城的坐立不安到如今的心情複雜,方旳心情的轉變只用了十天,放在十天前,他想破頭都想不到最後竟然是他贏了。
而且他還殺了朝廷五千人啊!
方旳越想越覺得高興,乾脆他去將自己的狗頭軍師方鼎和也叫來了。
方鼎和是方旳堂弟,也是方家曾經的帳房,讀過幾本書,比方旳這個莽夫聰明多了。
方鼎和一進來,看到方旳就誇張的跪地行禮,道:「恭喜大王!賀喜大王啊!大王贏了此戰,叫軍中諸人氣勢大漲!」
他也沒讀過正兒八經的書,所以平時就按照話本小說中的稱呼與禮儀對待方旳,方旳還挺受用的。
畢竟被人跪地行禮,那種高高在上的感覺,會讓人誤以為自己成了坐在皇宮中的那位皇帝。
方旳享受完高高在上的感覺後,裝模作樣的將方鼎和扶起來,握著方鼎和的雙手,問道:「鼎和啊,你說咱們把朝廷的兵給打了,之後朝廷是不是會派更多人來?」
方鼎和一愣,難道不是打完一次就完了嗎?怎麼還有下一次呢。
後來他一想,那些話本中說大將軍會有好幾場大勝的戰,這說明正常打仗也是要打好幾場的。
「是啊是啊,朝廷肯定會再派人來,大王可萬萬要保重身體,等朝廷大軍再來,全賴大王破敵於城下了!」
方鼎和一通吹捧,聽的方旳十分舒適,但他也不是個二傻子,朝廷在方旳心中還是很強的,他到現在也沒忘記那天他從城頭向下看,那無窮無盡般的朝廷大軍。
想想朝廷的長刀烈胄,再想想自己這邊的破銅爛鐵,方旳覺得不能再在這座城裡呆著了。
「為兄確實有心再斬敵,但是近幾日,城中兄弟都跟為兄說,吃的喝的美人美酒都不夠了,還有當日守城,用盡了這城中兵庫內的東西,要不,咱們去別的城池看看?」
去別的城池?方鼎和眼睛一亮,忙不迭的點頭,他在這座城也呆膩了。
好看的小娘子要不就已經被人搶了去,要不就是逃走了,剩下的就是已經膩歪的那麼幾個,如果能換一座城,就可以換更多美人了。
曾經家窮,娶了個母老虎,天天管著他的方鼎和,就想日日當新郎,現在這個目標已經達到,他自然要好生享受。
說到小娘子,方鼎和還真知道一個好地方。
「去別的城池當然使得!大王,不如咱們去紫羅縣吧,聽人說,那邊山上有個什麼紡織廠,裡面都是貌美如花的女子,而且紫羅縣是朝廷一個公主的封地,肯定非常有錢!」
「公主?」方旳聽到這兩個字就有點兒眼睛放光了。
方鼎和立馬明白族兄的想法,拍馬屁的說道:「沒錯,聽說還是個十分貌美的公主,像大王這樣雄姿大略之人,自然應該配上個公主當主母,這才叫天造地設呢!至於現在那糟糠婦,到時候在後院放著,就算大王你情深了!想必她也不敢說什麼。」
方旳已經開始傻笑了,他想起來了,他這個族弟才是真的色中餓鬼,自打進了城,天天往府里抬新人,原本的妻子被他打發到後院做漿洗婦人。
方旳對妻子沒那麼狠心,他想皇家公主,肯定善解人意,他娶了公主,再養著妻子,應該也沒事。
「好!那就去紫羅縣!不過這城裡還有太多吃白飯的人,既然咱們要走,就把那些路上吃白飯的人殺了吧,留在城中,也不過是便宜朝廷。」贏了朝廷後的方旳已經得意忘形,朝廷都不是他的對手,這天下他都可去得,那些不聽話的,自然要殺了,以彰顯他的威風。
一句令下,城中當日火光沖天,悲鳴不止,被關押在大牢的城中士人,他們不願臣服亂民的親族,都被殺了。
血染透城池的一片天,亂賊棄城後又屠城的事傳遍天下,引來軒然大波。
而方旳還領著他比惡匪還要可恨的手下,往紫羅縣的方向去了,此刻的他並不知道,往紫羅縣去的路,就是通往他死期的路。
方旳屠城的事傳到薛滿堂耳中時,亂賊離紫羅縣只剩一天路程。
薛滿堂派出的斥候甚至已經傳給她方旳準確的位置了,這個莽夫沒打過攻城戰,閉著眼睛帶上幾天糧食就領著人來攻城了,真不知道當初他是怎麼占下麥城的。
麥城,便是被方旳屠戮的城池。
之前薛滿堂並沒有仔細了解過方旳這一支三萬的亂民,她只是知道個大概,甚至她原本以為這支亂民隊伍不會存活超過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