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葬儀屋也沒嫌棄我把他衣服弄髒,只是態度依舊懶散:「哎呀……那等小生先把這具可憐的屍體處理好……」
「回來再說。」
我沒給葬儀屋拒絕的機會,伸手攬過對方的腰,提起,夾著人就往外跑。
「夫人您這太野蠻了吧……」
「閉嘴,你只管指路。」
當一個人在著急的時候,若是另一個人表現得慢吞吞、散漫,是很容易勾起人的怒火,特別是這個人還想耽誤你的時間。
「我是說,雖然夫人您力氣很大,跑得也快。但有沒有一種可能,還是騎馬更快一點?」
「……」
我低頭看了眼葬儀屋,被我夾在腋下卻絲毫沒有惱意,反而笑容裡帶著無辜。
我的問題。
是人是鬼都不能著急,一著急智商就會下降。
不對,關鍵是我為什麼要著急?若是迪奧因這件事死了不更好?他死了我就不需要為後續的事情操心,只要和喬納森道個別就又可以變成原來那個四處苟苟鹹魚躺的鬼了。
對啊,這難道不是最好的結局?
可我為什麼,為什麼有那麼一點點擔心他會出事……
大概事因我起吧,如果不是我的同意,他也不會去格蘭蒂斯的宅邸,不管是誰都不希望有人是因為自己出事的吧。
想清楚因果,心情平靜了很多。
沒錯,現在當務之急是調查發現屍體的地方。
葬儀屋趕來馬車,招呼我上去。
雖然我沒那麼急了,可現在是慢吞吞坐馬車的時候嗎?
我上前大力地把車轅車軸車輪馬套……一切多餘的東西都拆了只剩下兩匹套著馬鞍的馬,我翻上其中一匹,對站在一旁的葬儀屋說:「會騎馬嗎?」
葬儀屋笑了笑翻上另一匹馬。
……
在葬儀屋的帶領下,我們來到發現屍體的地點。
到達目的地時,我覺得我再一次高估了葬儀屋說話的可信度。說是倫敦東郊,可這裡離倫敦少說隔了三十幾公里。說是倫敦東郊的東郊都不為過。
但這不是重點。
重點是,按照這條路行駛下去,能路經喬家……
沒時間細想,在葬儀屋的指示下,我看到了他口中比較特別的車轍印。
確實很特別,這條路是主路,雖說比較偏僻,來往的車輛不多,但車轍印是添了一道又一道,這層層疊加的車轍印也無法掩蓋其中的一道特別的車轍印。這道車轍深淺不一,中間有一段很明顯淺了很多,而據葬儀屋所言,屍體是在淺轍附近發現的。
如果硬要將屍體和車轍聯繫起來,那只有一個可能——拋屍。
那麼問題來了,拋屍到底是想掩蓋罪行還是暴露證據?藏在屍體裡的戒指又想告訴別人什麼?
我騎著馬沿著這道車轍走了一會。如果這道車轍是從馬修·格蘭蒂斯府邸方向而來的話,單從戒指入手,十有八九屍體是從格蘭蒂斯那裡帶出來的,那麼毋庸置疑格蘭蒂斯就是這場失蹤案的主謀。
可是,這道車轍的方向並不是格蘭蒂斯府邸,而是另一條分支。
我抬頭看了看天,暮至黃昏,驕燦燦的太陽馬上就要帶走所有給予冬日的溫度,準備將主場留給黑暗。
「夫人,接下來我們往哪走?」
葬儀屋騎著馬悠哉悠哉地朝我這邊靠近,放鬆的狀態讓馬兒顛得他東倒西歪沒個正型,仿佛下一秒就要摔下馬。
我看了眼車轍方向又扭頭看向去往格蘭蒂斯府邸的方向。
理智告訴我,車轍是關鍵,只有車轍才能揪出真正的幕後兇手,我應該順著車轍走。
可……
「走吧。」
好吧,我有點擔心那傢伙,氣運之子也怕煞星,而我對他來說仿佛就是專門攪毀氣運的壞人。是我把他拉進一場又一場與他無關的辦案險境中的,就算死也不應該因我而死。
……
因為得到過格蘭蒂斯夫人的月末宴會邀請函,對宅邸位置有所了解。格蘭蒂斯宅邸其實離喬宅不遠,大概是二十幾公里的樣子,照馬車的速度來講也就是一兩個小時。
到達格蘭蒂斯宅邸時暮色已至,月上梢頭。馬兒飛奔經過也能驚起林中些許鳥兒,而格蘭蒂斯宅邸就在穿過一片樹林的空地上。
剛看見城堡的一角,便看見一個人的身影,看不及細分那人是誰,只見他舉起右手,恍影之中那人手上的東西在月光下閃了一下。
不好!是槍!
剛一低頭,子彈劈開空氣從我頭頂飛過,竟是為了趕盡殺絕而來。
那人一看一擊沒中,在我以為還回來第二槍時,那人卻掏出一把信號槍朝天空開了一槍。
打信號?打給誰的?
來不及多想,因為槍聲的刺耳,馬兒略微受驚,有些難以控制。權衡之下我鬆開韁繩,不顧□□的馬也不顧一旁的葬儀屋,借力跳上樹梢,在空中躲過幾枚急促的子彈殺到那人面前,掏出藏在後腰上的小刀直接卸了那人握槍的右手,那人慘叫了一聲之後居然又用左手掏出一把槍,我以為他會對準我,想著應該躲避還是用身體接下,用身體接下會疼,可躲避的話萬一還是被子彈擦到,濺出來的血就不能受我控制了,流點血倒是沒事,若濺到人身上就不太好辦,我可沒想過多造一個孩子,然後又親手殺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