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頁
「你要不玩,直接刪了就行。」
沈芷從書包里翻出錢包,給了賀北安七百一,賀北安沒數直接把七百塊揣兜里,又把十塊錢推給沈芷。
他對沈芷說:「這十塊是給你的中介費,一個月內保修,隨時都可以找我。」
「謝謝。」
賀北安拎起書包出了飲品店,沈芷捧著茶杯看賀北安輕巧地上了車,他雙手搭在車把上,很快就閃出了她的視線。
沈芷在手機專賣店買了卡預充了話費,就騎車奔了桉城的公交車站,兩點半有一趟發往塔橋村的車,一個小時到,六點還有一趟回來的車。
金美花就住在塔橋,沈芷在塔橋和金美花住了將近十四年。
金美花是朝鮮族,《桔梗謠》唱得很好,泡菜也做得很好。
沈芷回城前兩年,金美花經常做泡菜出去賣,理由是做多了吃不完。沈芷一開始只負責刷泡菜罈子,後來也切菜醃菜。金美花把賣泡菜掙的錢拿來給她買牛奶和反季蔬菜吃。
沈芷喜歡吃西瓜,尤其喜歡在暖氣屋裡拿著勺子一勺一勺蒯著吃。西瓜是夏天儲存下來的,遠比溫室西瓜要甜。在夏季最後一茬西瓜成熟前,金美花就會買上一大麻袋,放在地窖里,能保存好幾個月。每當沈芷饞得不行不行的時候,金美花就拿著鐵鉤子去地窖里勾瓜。
大巴車上在放電影,香港九十年代的殭屍片,色調灰黃。
沈芷旁邊的男人捧著MP4看槍戰電影,聲音外放,前後左右都能聽得見槍響,沈芷低頭做物理模擬卷。
她並沒有特別想要去的學校,她想考第一,很大一部分是為了錢。只有拿到桉城第一,她才能拿到三萬塊錢。她太需要錢了。她相信只要她把錢給金美花,證明她很快就有贍養她的能力,金美花就不會再和老周搭夥過日子了。畢竟他們只是搬到一起住,連證都沒領。
金美花趕她回父母家的時候,她很怨她,但她很快就原諒了她。老周退休前是郵政局的小領導,現在一個月有幾千塊的退休金,還捨得給金美花花錢,而她,不光不能掙錢給金美花花,還要花她的錢,金美花有錢也就罷了,連個養老金都沒有。在鄉下,一個沒有養老金又沒親生子女的老人,晚景的淒涼是可以預見的。
她以前和金美花住在村東,出了門不遠就是農田,田上有許多墳地,墳上有長得很好的大桑樹,一到春天,就會結很多桑葚,又大又甜,有一年金美花去給她摘桑葚,去了很久都沒回來,就是那天,張家奶奶沒了,一條鮮紅的褲腰帶拴在桑樹上,越發襯得頭髮很白,身上瘦的都是骨頭,可臉上還是抹了蛤蜊油。活得不能體面,走時總得體面。
大概從那時起,張奶奶就成了金美花的心病,張奶奶是她的前車之鑑,同樣不能生育,同樣沒有養老金,同樣養了一堆繼子女。
金美花不是沈芷的親奶奶,她嫁給沈芷爺爺的時候,沈芷的爸爸已經十歲了。她不能生育,家裡三個孩子都不是她生的。
金美花會漆家具染布做衣服醃泡菜,給自己裁剪最新式樣的大衣,給別的婦女燙頭,但不會帶孩子。她當後媽當得無功無過,沒打過孩子,可也沒多好。
沈芷出生的時候,金美花才四十出頭,外表更是年輕,看上去比沈芷媽楊老師大不了幾歲。
她一出生,戶口就和金美花落在了一個戶口本。
金美花第一眼沈芷,兩片薄唇吐出瓜子皮,笑道:「她以後管我叫媽還是叫奶奶?要不叫媽吧,別穿了幫!」
沈芷是喝奶粉長大的,她把金美花的□□嘬腫了,也沒嘬出一口奶,她最先學會的兩個字是奶奶,三歲時仍不會叫媽媽。
金美花最厭惡世上只有媽媽好,每次聽到,就笑著對沈芷說:「你媽當時看見你,嫌棄死了,也就是我願意養你。」說完她比了比沈芷的頭圍,準備給她織一頂帽子。
沈芷五歲時就有八頂帽子,都是金美花給她織的。
父母一年來鄉下的次數一個巴掌數得出來,每次來,都會給沈芷帶一些姐姐用過的玩具和衣服鞋子,有一次,等她的爸媽走了,金美花撿著舊衣服展示給沈芷,嘴上仍是笑著:「你看看你爸媽,連件新衣服都不給你買,可真是夠摳的。看見沒,這舊衣服這麼多,都是你姐姐穿剩的。」
之後父母再帶舊衣服來,沈芷便要讓他們把東西帶走:「奶奶給我買了許多新衣服,我夠穿,你們這些舊的,我不需要。」
金美花努力收斂起笑意,點了一下沈芷的額頭,教育道:「怎麼跟你爸媽說話呢?我平常是這麼教育你的嗎?」
她爸媽僵在那裡,不知說什麼。
也許是她的話發生了效用,下次她的父母來,給她買了一個很大的洋娃娃,新的。
她很喜歡,把父母給她買的洋娃娃放在床邊,每晚抱著睡覺。她對和她一起玩的孩子們說,娃娃是她媽媽給買的,她並不是一個沒媽的人。
出於一個孩子的虛榮心,沈芷對別的小朋友說,她的媽媽對她很好,只是因為一些原因沒陪在她身邊。
金美花聽見了,冷笑道:「這麼個東西就把你給收買了?還對你好,對你好會一年都不願多看看你?」
沈芷為自己的父母辯護:「那是因為他們工作太忙了。」她知道,當然不是因為忙不來看她。可如果不這麼說,會很傷自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