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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L百合] 《我曾經過的女孩》作者:三月圖騰【完結】
文案:
文,第一人稱主攻文,「我」是攻,突如其來的腦洞。
知道題材很涼,不v,隨緣更新。
短篇,大概三五萬字。
內容標籤: 花季雨季 成長 校園
搜索關鍵字:主角:齊宣,陳謹良 ┃ 配角: ┃ 其它:
一句話簡介:記我曾經暗戀的女孩
立意:立意待補充
第1章
2007年9月,距今13年前,我念初一。
我叫齊宣,齊宣王的齊,齊宣王的宣。
其實我壓根和齊宣王一點關係也沒有,而我之所以叫這個名字,不過是因為我爸姓齊,我媽姓宣,他們都是農民工,沒什麼文化,乾脆給我取名就叫齊宣,沒想到還挺好聽。
這年我12歲,家貧,父母無文化,卻有遠見,深知教育重要,給我報了南城十四中。
最好的初中。
那年借讀費制度還未取消,學費769元一學期,對我父母來說是筆巨款,還有補課費學雜費另算,他們送我來念書,勒緊了褲腰帶。而如果把我送回老家農村念初中,每學期的學費是59元,學雜費全免。
我還記得那年十四中旁邊的粉店,桂林米粉2元一碗,料足味美,我每個月的零花錢是五元,負擔不起。
南城最好的初中,意味著這裡聚集了南城最多的有錢人。
我的小學是在城鄉結合部的農村小學念完的,周圍孩子家境大多和我一樣,五塊錢一雙的塑料涼鞋能穿兩個夏天,特意買大一碼,第一年穿完小心收起來,第二年接著穿。
所以我上初中才知道原來世上真的有所謂阿迪、耐克,一雙鞋的價格遠超我一個學期的學費,令人咋舌。
直到現在我已獨立,自己掙錢,仍對此類名牌望而卻步,就是那時候落下的病根。
初一開學分班考試,我考得不錯,分到初一六班,班級排第17名。進班才知道,此班大部分學生都從附近兩所市重點小學升上來,六年同窗,彼此頗熟,對他們而言上初中不過是換間教室換個老師繼續做同桌,和以前無甚差別。
我就不一樣,我對十四中的一切都很陌生,不論環境,還是這些即將成為我未來三年同窗的孩子。
我那年尚分不清他們身上穿的阿迪,腳下踩的耐克,也已隱約感覺到了與他們的格格不入。
他們衣著嶄新挺括,而我身上的T恤早就洗得發白,鞋子是母親從路上撿回來的被人丟棄的土黃色帆布鞋。
所以我坐在教室角落裡,看我的同學們熟絡聊天,心生膽怯,只好故意板起臉,假裝冷漠。
我那時堅定地覺得,我會在這個班沉默地待上三年,直到畢業也不會交到一個朋友。
誰知那天下午便有人主動找我搭話,是個矮小微瘦的女孩,膚色偏黑,眼睛很大,生動漂亮。
那個年頭女學生流行厚厚的平劉海,兩邊留出長長的兩綹,她就是那樣的髮型,扎在腦後的馬尾辮用一個粉色兔子發圈紮起來,現在想來挺傻,那時卻覺得非常可愛,以至於她拿著本粉色的記事本站在我面前時,我被驚呆了。
她甜甜地對我說你好,然後自我介紹,我才知道,她叫陳謹良。
很男性化的名字,不及她本人可愛的十分之一。
「你有事麼?」我因自卑,拒絕別人一切好意,故意冷淡。
「我在收集班裡同學的q|q,以後大家都是同學,你能給我寫一下你的q|q|號碼麼?」
我說不能,她有一絲被拒絕之後的尷尬。
「不能也沒關係啦。」她性格很好,被我這樣拒絕,也沒生氣,反而又笑著來問我的名字。
我說:「齊宣。」
她笑道:「我記住了。」然後蹦蹦跳跳走開,很像她發圈上的兔子裝飾。
我沒好意思告訴她,我之所以不告訴她q|q|號碼,是因為我根本沒有那玩意兒。
事實上我家沒有電腦,更別提上網,我之所以知道q|q是什麼,因為小學時班上男生老偷偷去黑網吧,下課就聊自己的q|q已經掛到了幾顆太陽,或者月亮。
如果我知道以後我會喜歡這個兔子樣女孩兒,我肯定會第一時間躲開她。
第2章
那之後很長一段時間,我與陳謹良再無交集。
可我總不自覺地注意她。
她是個性格非常好的女孩子,愛笑,說話聲音總很軟糯,像只溫柔無害的小動物,深得班上老師同學的喜歡,硬要雞蛋裡挑骨頭說她一點缺點,就是她膚色稍黑,略微帶點小麥色,不過這完全不傷大雅,我倒覺得微麥色的肌膚是很健康的好看。
一般來說,太溫柔可愛的女孩子總容易招惹同性嫉妒,少女之間的嫉妒心是很可怕的,我在初一六班才短短一個月,就已經聽到過幾次這些女孩子私底下的相互詆毀謾罵,或者傳播謠言,而表面上她們竟然還很親厚,這樣表里不一的表演,讓人嘆為觀止。
收穫謾罵最多的永遠是班級公認最漂亮的幾個女孩子——當然,班級最漂亮的女孩也會嘲諷其他班的漂亮女孩,而長相普通的女孩通常甚少被人提起。
陳謹良如果再白一點,大概也會被迫加入到受人背地裡詆毀的隊伍,正是她不夠白淨的小缺點,讓她躲過一劫,成為很少被人提起的普通女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