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頁
「不知。」周儀連連搖頭,「下官今晨來堂前巡視,便見這血信擱在桌案上,壓於驚堂木之下。」
「也就是說,無人知這血信來處?」衛梓怡瞥眼看向桌案,復沉聲道,「四下可都問過,沒有瞧見可疑之人麼?」
「都問過了,昨夜到今早,輪值的衙役都說沒見到可疑形跡。」
回答衛梓怡這話的是俞秦武,對於衛梓怡馬失前蹄,他樂見其成,「何況,衛大人說殺死吳慶的兇手沒有作案時機,又有何憑證呢?」
「你!」見俞秦武與衛梓怡針鋒相對,魏辛第一個看不過眼,就要與之爆發爭執。
衛梓怡擺手制止,使了個眼色示意她莫要衝動,這才從容不迫地開口:「俞大人的意思是,衛某在替兇手作假證?」
「俞某可沒這麼說。」俞秦武眯了眯眼,「但衛大人既然有證據,何不拿出來給大傢伙看一看?」
「你說已掌握了兇手的動向,那麼其下落所在,總該公之於眾吧?兇手一日不落網,這郢州城便一日人心惶惶,想必衛大人也不願見兇手逍遙法外。」
話音落下,堂上鴉雀無聲。
衛梓怡冷眼與俞秦武對峙,良久,方道:「倘使眼下便擒了那賊子,豈不糟蹋了一場精心策劃的好戲?是不是啊,周大人?」
猝不及防被衛梓怡點名,周儀趔趄著後退兩步,額角冷汗涔涔,臉色發白,嘴唇發顫說不出話來。
但衛梓怡並無讓他表態的意思,說完這話,她便招呼魏辛朝庭外走。
將出大門時,在廊前駐足,冷聲嗤道:「俞大人不必言語激將,這血書出自何人之手,衛某的判斷到底是對是錯,十月十五,自見分曉。」
第七章
出了血書一事,縣令周儀宛如驚弓之鳥,叫衙役里三層外三層地封鎖縣衙,十月十五之前,概不見客。
衛梓怡回到破廟,魏辛還在為方才堂上爭執之事憤憤不平:「俞副指揮使他憑什麼那麼說大人?!」
「不用理會。」衛梓怡對此漠不關心,只道,「這幾日務必盯緊聚福茶樓,不要放跑了殺人兇手。」
言罷,她話音稍頓,繼而吩咐:「張貼告示,將周大人收到血書之事張揚出去,務必傳遍大街小巷,令所有人都知曉此事。」
魏辛聞言一驚,疑惑相詢:「如此大張旗鼓地宣揚,弄得人盡皆知,那兇徒還會在十五日當天動手嗎?」
衛梓怡解下佩刀置於桌案上,冷漠地勾了勾唇角:「倘使真是天衍宗之人送的血書,則必已料盡種種危局,陸無惜自恃謀略出眾,這點防備怎能阻止她動手?」
魏辛半張著嘴,眼底儘是疑惑,但她能不能想通不重要,既然衛梓怡如此安排,必然有她的道理,她只需要認真執行。
「對了。」魏辛正待離開,忽然又被衛梓怡叫住,「還有件事,你去街上走訪,查一下去年八月郢州是否出過什麼事,順便到縣衙將去年一整年的卷宗取來。」
衛梓怡吩咐完,便取出那封血書,攤在桌上仔細研究。
魏辛眨眨眼,確認衛梓怡話已說完,這才彎起眼,答應道:「屬下記下了。」
當日晚,魏辛從縣衙回來,將厚厚一疊卷宗置於桌案,同時也帶回她打聽到的消息:「大人,去年的確發生了一件大事,但不是在八月,而是在六月。」
「哦?」衛梓怡從案卷中抬頭,「坐下,說來聽聽。」
魏辛依言盤膝在衛梓怡身旁的蒲團上坐好,將自己今日見聞細細道來:「去年六月廿八,東郊漁關村死了個男人,嫌疑犯是同村的寡婦,喚為九娘。」
「據說那九娘生得花容月貌,死者生前與之有過接觸,死者的弟弟指認她是真兇,說二人有苟且之實。」
「此案經周大人審理,不過三日就定了案,判的九娘失德,不守婦道,故意殺人,當街杖斃。」
衛梓怡擰緊眉:「故意殺人的動機是什麼?」
「說是九娘與被害人苟且是為謀其財,拿到銀錢後便翻臉不認人,但被害人情深意篤,苦苦哀求,希望她回心轉意,九娘不勝其煩,一怒之下就把人殺了。」
魏辛說著,從一沓卷宗里翻出當日的案卷遞給衛梓怡:「此案七月初二審理,初四定案,往上呈遞到刑部,待刑部批示後行刑,行刑之日是八月初七。」
案卷表面原本堆積了厚厚的灰塵,經魏辛之手,已經打掃過了。
冊子有些泛黃,平日裡沒有好好整理保存,生了許多霉斑。
衛梓怡仔細查閱案卷,了解案件詳情經過。
勘驗筆錄中有一頁寫道:「死者懷中收有一塊方巾,刺有九娘姓名,後經查證,此為九娘貼身之物。」
此案人證、物證、作案人的供詞和認罪畫押一樣不少,案情描述簡潔明了,打眼一看,似乎合情合理,沒有疏漏。
但認罪畫押的文書末尾沒有簽名,只有一個血手印。
「此案有疑。」衛梓怡突然開口,「備馬,去漁關村。」
魏辛一臉驚訝:「大人,疑點在何處?」
衛梓怡指著案卷上的筆錄,難得有耐心,向魏辛解釋,「你看此處,案卷上說九娘謀財,但這財物多寡和去向,卻隻字未提。」
「其二,方巾上既刺有九娘姓名,說明九娘識字,至少會寫自己的名字,但畫押處卻只有手印,這代表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