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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梓怡繞行於周儀身後,至桌案前,用力敲響驚堂木。
當的一聲脆響,震耳欲聾,堂上畏罪之人嚇得打了個哆嗦。
「但你沒有想到,內衛府派人來郢州調查天衍宗,吳慶竟然當街被殺,由衛某親自督辦此案,沒有你周儀插手的餘地!」
「吳慶一死,薛忠程至悲至痛,便成一大變數,誰知當年的事情會不會被提及,你周大人又會否遭到牽連?所以,你必然要早做打算,於是你就率先下手,殺了薛忠程!」
衛梓怡突然揚聲,斷喝道:「周儀,你還要詭辯?!」
周儀趴在地上瑟瑟發抖,儘管事實經過已被擺在人前,他依然犟著不肯認罪,連聲喊冤:
「大人!您不能聽這瘋婦一面之詞呀!她分明是不知受何人指使,陷害下官啊!」
「哼!還敢嘴硬!你是篤定本官拿不出證據治你的罪嗎?!」衛梓怡眼底凶光閃爍,冷哼道,「來人!帶王九!」
不多時,驚慌失措的王九被兩名內衛押解至堂上,膝蓋窩被用力一踹,身不由己地跌跪於地。
吳慶與薛忠程接連被天衍宗之人所殺,他獲悉消息,直覺大事不妙,唯恐與吳慶交好的自己也橫遭不測。
於是,他不顧家中老母死活,連夜收拾行囊,將財物搜刮一空,逃出郢州,到鄰縣去避風頭。
但王周氏對這小叔頗為了解,大致猜到他會去何處避難,魏辛領著內衛四下一搜,不出三日便將人尋了回來。
王九被內衛反剪雙臂按在地上,衛梓怡喝道:「殺死王七的兇手究竟是誰,你且速速從實招來!」
王九雙肩一顫,抬起頭畏懼地看了她一眼,方小聲說道:「是,是吳慶。」
衛梓怡手握王七被殺一案的卷宗,冷眼瞪著此人,質問他:「既然兇手是吳慶,去年七月周縣令審理此案之時,你為何在堂上作偽證!」
「大人饒命!」內衛副指揮使聲威赫赫,連周儀都不敢造次,王九被嚇得直打哆嗦,俯身連連磕頭,只能如實回答,「是吳慶叫我指認九娘!」
他語速驚忙,但是既然開了口,便一股腦把話說完:「他還承諾我,若我替他脫罪,先前欠他的錢就一筆勾銷,此事,周大人也知曉!」
周儀瞪圓眼,愣在原地。
突然,他瘋退兩步,大喊大叫:「胡說!王九,本官與你無冤無仇,你何故陷害本官!」
衛梓怡揚唇冷笑,這周儀當真是不到黃河心不死,不見棺材不落淚,硬氣得很呀!
她一腳將周儀踹翻在地,踏著此人胸口,冷言道:「你以為,刑部銷毀了王周氏拿出來的玉佩,本官就沒有證據給你定罪麼?!你要證據?!本官就給你證據!」
言罷,她揚聲喚道:「來人,把吳慶的屍體抬上來!」
眾人一陣忙活,不一會兒,吳慶的屍身便被抬到公堂之上。
雖已過去十餘日,但得益於冬日天寒,腐敗速度放緩,吳慶的屍體大體還保持原貌,沒有遭到嚴重破壞。
儘管這屍身惡臭襲人,衛梓怡卻面不改色。
她從容掀開覆蓋屍身的白布,卻不著急出示證據,反倒問王周氏:「你說你曾拽住吳慶咬了他一口,那你可還記得那日咬的是哪條胳膊?」
王周氏凝神思量須臾,回答道:「是右手。」
衛梓怡遂將吳慶右側小臂抬起,微向外翻,接堂上明亮的燭光,隱約可見上邊兒圓弧形疤痕,她指著痕跡所在質問周儀:「這處牙印,你作何解釋?」
王周氏與吳慶爭執之時,因咬住對方右臂,為此還挨了兩巴掌,遭吳慶左手扇打,才導致右耳受創。
這個證據可以證明,王七被殺那夜吳慶的確曾在漁關村出現,若周儀認真查案,不可能查不到此人行蹤,是以周儀包庇吳慶的罪名成立。
周儀呆立原地,啞口無聲。
「如是以上種種疑點仍不能使你開口認罪,那麼,這個呢?」
衛梓怡替屍體重新蓋上白布,向魏辛伸手,後者適時遞上兩份文書。
其中一份,以血書就的信紙上,字跡已然發黑,上書:月黑風高,天乾物燥。十月十五,送大人下黃泉,入地府。
而另一份,則是那份裁定九娘有罪的卷宗。
這卷宗上絕大部分筆跡都來自縣衙書吏,但縣令批覆一欄,明確寫著一行字:九娘失德,與人通姦在前,謀財害命在後,罪不可赦,判當街杖斃,秋後行刑。
衛梓怡指尖點過書面,分別圈出一個字:人。
「兩份文書,這「人」字的筆跡卻一模一樣,周儀,周大人,你該不會告訴本官,這也是巧合吧?」
被衛梓怡指名道姓的周大人此時臉色煞白,半張著嘴,神色呆滯。
鐵證如山,他再也無從辯解。
外邊雪不知何時停了,衛梓怡將那血書扔到周儀臉上,吩咐內衛:「周儀,行賄受賄,草菅人命,革去縣令之職,羈押候審,明日上京。」
他那一身官服被強行剝下,不等他再喊冤掙扎,內衛便動作迅速地給他上枷,將他拖入牢中關押。
「王九,去年堂上助紂為虐,作假證害得九娘無辜喪命,拖出去杖責一百。」
當初九娘被當街杖斃,所受杖刑尚不足一百。
衛梓怡話音一落,內衛便拽著王九兩條胳膊往外拖,王九奮力掙扎,慌亂大喊:「大人!大人饒命啊!饒命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