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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結婚是什麼感覺?沒感覺。

    兩位說好要結婚的情侶只是抽了一天去簽字,各自拿到一份文件?紙張?A4?還是A6啊?

    副駕駛的韓京墨捏著那張紙的邊邊來回抖動,弄得紙嘩啦啦的響,看得李正宰很疑惑,「你不會是想著撕了它你就離婚了吧?」

    「我哪有那麼無聊。」韓京墨直接把紙丟給他,你那麼寶貝,你收著,「我就是以為會有個證什麼的,沒想到就一張紙。」

    李正宰沒聽懂,他把那張紙好好的收起來,同她講,「你要是想要證書的話,我回去給你裱起來?」

    嗤笑一聲的韓京墨才不信呢,「你就直接放保險箱吧,但凡我能找到它,它都會死無全屍。」

    「你剛才還說不會那麼無聊。」

    「改注意了不行嗎?」

    「行-我會在保險箱裡再放個保險箱的。」

    結婚之後的情侶有什麼變化嗎?沒有。

    情侶們別說變化了,他們結完婚連飯都沒吃,韓京墨還約了個品牌方見面呢,李正宰給她送到飯店,自己也又是要做。

    情侶們在外界看來就只是維持著情侶關係,他們都不住在一起,韓京墨時不時的會去李正宰那留宿,但起床還是會離開。

    情侶們唯一有的變化大概是,韓京墨在有意識的去跟李正宰傳達,我很乖,你很安全,放輕鬆,我確實在慢慢跟你培養感情。

    韓京墨在勾男人,那跟是否有張證書無關,她在勾一個本來就愛她愛到瘋狂,乃至於都變成她法律上丈夫的男人。

    她弄出個小甜妞又走了溫和派,搞來搞去都是在讓李正宰放鬆,我不掙扎了,我認栽。至於李正宰有沒有放鬆警惕,說真的,韓京墨不著急。

    有時候急躁的恨不得當天做事當天就能出結果的韓京墨,並不缺乏耐心。電影拍攝有三五個月就結束的,也有一拍個兩三年的。

    有些導演牛逼到,一部電影拍個七八年都有,演員就是需要耐心等。

    韓京墨碰到了人生中的大BOSS,想要貢獻BOSS就得有充足的耐心。

    等BOSS放下戒備了,被平淡的日常消磨了警戒心,才是她真正出手的時候。

    她得勾得李正宰相信,我愛上了你,那需要一個契機。

    這個契機來得很突然,但比想像中要快。

    距離「新婚」已經過去了一個多月,韓京墨簽下了一個新代言,跟品牌方一起去會所開心,不是她去浪啊,純社交。

    可她進店沒多久,就聽品牌方的負責人開玩笑的跟她講,他剛才看到李正宰了,就在隔壁,裡面妹子很多哦——

    韓京墨本來沒在意,這種半公開的場子來得都是社交需要,真想玩會去真正私人的場所。

    可那個品牌方吧,有個半固定的陪伴小姐姐,那位小姐姐今天剛好不在,另一個半固定的小姐姐就假裝吃醋,說難道你就要她不要我?

    品牌方在那口花花的哄人,韓京墨原本看笑話來著,靈關一閃,這也是一招啊!

    為此,女演員敲開了隔壁包間的門,在對方頗為意外的注視下,挽著李正宰的胳膊,半是玩笑半是認真的對大家通知,「玩歸玩,別過分啊-我可是看著呢——」

    一句笑言,全場都在笑,連來當陪客的姑娘們都在笑,李正宰笑聲最大,看著好像也只是因為笑話笑的。

    可他抓著韓京墨的手攥的死緊,力氣大到韓京墨都覺得疼。

    韓小姐就知道,這波突襲成功。

    有什麼比嫉妒心更能表達占有欲呢,占有是愛情的另一個名字。

    第112章 第四十六章

    有時候,就是那中一個愣神的瞬間,韓京墨懷疑過韓京延說不定真是她偷摸生下的孩子,她自己生的,而不是原生韓小姐的孩子,她中途接手什麼的。

    因為韓京延真的很像她兒子,絕對親生的那中像。

    像到某個愣神的瞬間韓京墨能透過他看到還是少女的自己,就像到這中程度。

    進入新作品特訓期的韓京延碰到了演技瓶頸,真正意義上的瓶頸,他的表演導演不喜歡。

    李倉東認為他演的太像演的了,就是那中放在其他人的鏡頭裡可能會得到誇獎。但在他的鏡頭只會讓他覺得假的表演。

    導演的說法讓韓京延很鬱悶,鬱悶到跑去了棚戶區,想看看什麼是真實的流浪兒童。

    首爾的貧民區地理位置很妙,就在最繁華的江南。

    充滿現代感的高樓大廈隔條街,隔個巷子,繞過去就是棚戶區,哪裡的房子爛到居民們為了保暖,會從街上撿人家不要的杯子,剪開外面的被單把內芯掏出來,再把裡面的棉花或者是別的料子糊成一團,糊在外牆上,寒冬就指著這些增加些許溫度。

    這裡充斥著魔幻現實的畫風,居民們的風氣真心不怎麼樣,活著都已經很難了,再講究什麼仁義禮儀信就很不現實,小偷小摸,當街搶劫比較符合這裡的氣氛。

    這中地方韓京延獨自去,那就是作大死。雖然他自我辯解,我是白天去的,說什麼青天白日人家能怎麼樣我之類的話,實際上還是差點挨揍。

    因為他包被搶,跟人家撕吧來著,沒成功,包還是被搶了,幸好腦子還在,沒硬追上去,跑了。

    跑到巷口碰到巡邏的警察,警察也沒辦法幫他在四通八達的小巷子裡追回包,只能帶他回警局,由於是未成年人還需要通知監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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