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9頁
李社長也挺忙的,公司有兩個大項目要上,鄭雨盛也即將上一個新項目,那片子的第一主角就是趙寅城。
這位忙的不是在開會就是在盯宣傳,中午硬擠出來時間跟韓京墨一起吃飯,就在辦公室吃簡餐。
柏林的話題就是這個時候聊起來的,他那麼一說也是在催她別拖著,拖著也沒意義。韓京墨當然知道拖下去沒意義,可現在拖著的不是她啊。
跳過無異議的話題聊點有意義的就聊到了韓京墨看中的兩個劇本,一個是想投資,這個可以跳過。另一個是她想出演,本子還是金惠繡推薦給她的。
劇本根據真實事件改編,講一個妹子父親是癮君子,媽媽也早早就拋棄了她。
小姑娘自小自己混日子,混的很不怎麼樣,憑藉還算不錯的美貌算是得到了一點點美貌帶來的福利,就一直認為長得漂亮是自己難得的優勢。
這個優勢給她帶來了一場災難,一次她去見在酒吧工作的朋友,打扮麼稍微有點暴露。
彼時她剛好跟男朋友吵架了,酒吧里的男人們盯著她看,她也有心撩撥,就有人上來撩騷。
兩邊也說不上是看對眼還是沒看對眼就一起進了舞池跳舞,跳著跳著男人開始動手動腳,妹子不樂意了,開始反抗。
動靜一大,周圍的人就看過來了,舞池裡大部分都是男人,男人們開始起鬨。
之後發生的一切就是一場強暴,還是在眾人圍觀之下,由三個男人對一個女人的暴行。
女子去報了警,警察帶著她走訪一圈指認犯罪者,三個男人中的其中一位還是在校大學生,品學兼優的那種。
三人里沒有一個認罪,他們都說是女人故意挑逗。但暴行就是暴行,一位承接這個案子的律師認定這是暴行,律師是位女士,女士幫女孩子打官司,官司輸的理所當然。
因為所有人都認為女孩子是活該,誰讓她穿那麼暴露去酒吧,就是故意引誘犯罪。
一直活在底層,認為美貌是優勢的女孩子接受不了這個結局,還在去買東西時碰上了案發時一位也想要做點什麼,但是當時沒敢的起鬨者。
起鬨者挑釁,她開車直接撞上去,把自己弄進醫院,女律師得知後上門拜訪,女孩子反倒怨懟她和那些人是一夥兒的,她肯定收了錢。不然那些罪人怎麼會只要關幾個月就能放出來。
故事的結局是女律師帶著女孩子把官司打贏了。但也只是讓那些犯罪者從幾個月變成幾年的。
這不是什麼大快人心的勝利,這只是女性掙扎著努力能做到的極限。
原事件發生在八十年代末,那個時候別說女權了,女性受到侵害去報警都會被人進行蕩婦羞辱。
本子是個好本子,韓京墨猶豫的點在於,金惠繡把本子送過來是她想讓韓京墨演那個受害者,可她覺得律師的角色更有存在感。
但律師已經是金惠繡的了,她就是因為要出演女律師的角色,才會推薦韓京墨演受害者。
這是一部雙女主的劇,兩個人設其實都很出彩。
受害者是不完美的受害者,她確實刻意撩撥,也確實衣著暴露去了酒吧。
她還接受了男人的邀舞,甚至於在男人一開始吻她的時候沒有避開,直到男人動作開始過分。
在世俗的觀念里,直到今天依舊有不少人不論男女,都會認為這是女孩子自作自受。
他們的邏輯是,如果姑娘是個好女孩,那事情就不會發生成這樣,之所以會出現這種事,是因為女孩是個壞女孩,活該她倒霉。
但這位不完美的受害者依舊是受害者,受害者奮起反擊,反倒被羞辱,這是社會的問題。
這個角色如果演好了,也是能大放異彩的。
韓京墨有那麼一丟丟的心動,心動的想忽悠金惠繡,要不我們換個角色?女律師更出彩啊!
當然知道女律師更出彩的金惠繡接到電話就沖她笑,你別想了,我們換不了角色。你裝扮一下還能演個二十代,我再裝扮也演不了啊。
嘴甜如蜜的「二十代」在跟前輩說您如何如何年輕的話,邊上的李正宰捂著臉笑倒在她身上。韓京墨嫌棄的把人推開,嘛呢,我這干正事呢,去別的地方發騷!
鄭雨盛推門進來就看到這個場面,臉一黑直接關門出去。這場面他不管見幾次都看不慣,眼睛要瞎,兄弟跟弱智一樣,他寧願不看。
兄弟真得跟弱智一樣,每天都在笑,每天都樂成個傻子,明顯病得不輕。
這一個半月鄭雨盛過得特別蛋疼,因為李正宰太開心了,這傢伙開心到助理不小心弄錯了檔期,搞得一個女藝人跟品牌方見面直接遲到了半個小時。對方打電話過來質問,還得他道歉。
要是以前,這種事能直接讓助理走人,根本沒有第二次機會。但現在,那助理感恩戴德的繼續當助理。
這麼個展開鄭雨盛已經看不懂了,李正宰成了個戀愛腦,仿佛有了女人全世界都在冒粉紅泡泡。
沒有任何事能讓他不開心,他高興到鄭雨盛已經講不出口,他講了八百遍的話,你跟韓京墨早斷早好。
喜形於色的兄弟泡在蜜罐里,自認為是清醒者的鄭雨盛哪怕再怎麼覺得這事兒不成,也不忍心一榔頭敲碎那個本就脆弱易碎的罐子。
脆弱易碎的罐子裡,女人掛斷了電話,丟開手機倒在沙發上唉聲嘆氣的,邪惡的想法就這麼冒頭,「我把項目搶過來怎麼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