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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把一首曲子調整到這個地步,趙樂菱對具小姐的本事確實佩服。鄭在日卻看不慣這種事,他也不覺得是具慧珊多厲害,應該說是趙樂菱厲害。
「你們還笑得出來,這要是發出去你就毀了。」朴哮信都不知道那兩個音樂人腦子有什麼坑。
音樂人鄭在日聳肩低頭繼續點餐,悠閒的腿都抖起來了,「這不是沒發出去麼,放輕鬆,她搞得定。」
「發出去就完了!」朴哮信表示事情很嚴重,「具慧珊能這麼幹,就不可能不知道,這個時候要改,哪那麼容易。」
趙樂菱表示,「放心,很簡單。」
對其他人來說是個深淵巨坑的事情,放在趙樂菱面前連個小水窪都不是,吃了飯沒到半個小時,她跟飯後消食一樣重新作了一首曲,再打電話給曹成右,邀請前輩來聽歌,這首歌之後會是他唱,歌手當然需要了解一下自己要唱的歌。
歌手趕過來聽了三首曲子,第一首就是原先的曲,第二首是瑞士那個樂隊的歌,此時曹成右已經覺得不對勁了,等第三首新曲子放出來,他就等著呼叫自己來的音樂人給個解釋。
第一首接近抄襲,她不會用,但那是導演喜歡的。而她會用第三首替換第一首,問題就在於,導演可能不會喜歡。
「能聊最好,不能聊我可能會解約。」趙樂菱表示她不想在這麼無聊的事情上糾纏,她跟具慧珊掰扯是不是抄襲沒必要,嚴格意義上,確實不是啊。
有介於曹成右也是受害者,如果曲調沒變,等曹成右演唱了,電影的原聲專輯也開售,到那時被人發現抄襲,不管是她還是曹成右都會被拖下水。
因此,她有必要告訴曹成右,她要解約的原因,也是提醒曹成右,如果類似的事情再發生,小心上當。
而曹成右的態度是,「具慧珊是不是瘋了!」抄起手機就給經紀人打電話,這件事沒那麼容易過去。
趙樂菱就笑,讓他淡定,「我倒覺得那位小姐很聰明呢,很有才華。」
移花接木,玩的那叫一個漂亮——
「你不生氣?」曹成右的拇指懸在撥號鍵上,「你確定不要我插手?」
趙樂菱表示,「真不用,我想看看,我能不能跟那位聰明的小姐玩一玩。」
曹成右揚眉笑開,收起手機,「行,我等你消息,有需要電話我。」
「OK——」
第31章 第三十章
具小姐的操作在趙樂菱看來很好玩,具小姐面對套路被發現後的回應在趙樂菱看來更好玩。
這姐們裝不知道,不止裝不知道有原曲這回事,還夸趙樂菱厲害,敬業。
如果不厲害不能把曲弄得那麼特別,如果不敬業,也不會在活兒都結束了,還持續尋求進步。
總之,音樂導演很厲害,電影導演很佩服,並且表示一切聽音樂導演的,趙樂菱想怎麼樣都行。
趙樂菱想..加錢。
「十首曲子,六首都有問題,那六首就都不能用。」趙樂菱看她裝傻,也沒有準備拆穿,何必讓人難堪呢。
但把她當傻子就別想了,說點實在的吧,「合約金翻一倍,我要現款,算是買下六首曲的版權,那些曲子要用來做什麼還是直接塞到角落裡吃灰都跟我沒關係。」
封口是要有封口費的,小姐姐。
小姐姐表情僵硬,貌似是沒想到音樂導演會跟她要錢,太俗?
趙樂菱倒是不覺得有什麼問題,大家合作關係,出了事,我給你擦屁股,不跟你要錢跟你要什麼?
要人情啊。別鬧了,以後都不可能合作的,這是第一次也是最後一次。
事情既然已經出了,最壞的解決方法是趙樂菱解約。但她解約之後也需要面對外界詢問為什麼她就解約了。
她是可以實話實說,可她要是實話實說,倒霉的不止是具慧珊,她作為音樂導演,沒識破人家的套路,也是她的失職。
更好的解決方法還是當事情不存在,之後該怎麼樣怎麼樣。所以趙樂菱跟曹成右說,我會先換,換不了,談不來就解約。
曹成右想要找經紀人也是防著趙樂菱沒辦法跟具慧珊硬剛,到底是他把趙樂菱叫來參與項目的,他自覺有責任保護隊友。
隊友表示自己搞得定,多謝,她決定自己來。
事情現在就卡在錢的問題上,成年人混社會,混的不就是個名利錢財,不然混什麼?理想啊?
有了海妖BUFF的趙樂菱已經實現了她的理想或者用夢想去形容也可以,她現在有了另一個理想,三十歲前完成財富自由,然後躺平享受人生。
俗人的理想是很實際的,都已經決定要把遊戲當人生了,就好好過人生。
人生需要一個目標,按照趙樂菱的經驗,以錢財為目標是最直接也是最靠譜的。
新人生的家裡是有錢人沒錯,可她本人沒錢啊。都已經過新人生了,怎麼都得給自己買棟房子好安家,再有輛車,有點存款,能孝敬父母,哪怕父母搞不好不太用她孝敬,但子女該做的就要做啊。
這個小目標,趙樂菱自覺實現的問題不大,她現在賺錢的速度還蠻快的。
音源版權不停的在入帳,她的合約金也會隨著時間走高,等她作的曲更多些,版權收入也會增高。三十歲達成財富自由,應該沒問題。
等到時候,財富自由了,求生技能或許能變成純愛好,真的當一把藝術家也沒什麼不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