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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前那幾個人的穿著打扮,雖然和電影裡的不完全一樣,但也大差不差。
深色的英倫風套裝,手上提著□□,腳上踏著皮靴,再加上帽子,雖然不能具體到哪個年代,但估摸著應該是十八世紀到十九世紀的樣子。
“嘿,弗朗士,快來看看,我獵到了什麼,是一隻狡猾的狐狸,就是可惜了,毛上有點雜色,不是純白的,不然帶回去給小姐們做一條圍脖也使得。”其中一個中年紳士,略炫耀略帶點遺憾的說道。
“史密斯先生,恕我直言,淑女們可看不得這樣血腥的場面,她們需要的是櫥窗里已經處理好的漂亮裝飾,而不是這樣嚇人的樣子。”另一位略顯年輕的男子道。
“哈哈哈,說的是,是我考慮不周了,弗朗士先生能討淑女們喜歡,果然面面俱到。”中年紳士還要再說什麼,就聽到遠處傳來一聲呼喊。
“快,發現了紅狐。”
兩人立刻停下話頭,調轉馬匹,往聲音傳來的方向趕去。
要說這年頭最好的獵物是什麼,自然是紅狐!
紅狐生性狡猾,行蹤不定,通常在早晨和黃昏出來活動。它們異常警覺,一但發現有獵犬和人類活動,就會飛速的逃竄。
紅狐的速度奇快,又善於隱藏,一旦發現,就要迅速行動,和獵犬一起形成包圍圈,不然讓它逃走,就難再一次發現了。
因此,紅狐的皮毛極為珍貴,價值不菲。如果能做到無一絲雜色,而且鮮亮順滑,在市場上的價格就更加高昂。
安西並沒有跟過去看他們狩獵,那些人帶著不少獵犬,即使安西有信心不會暴露,也不得不防。
獵犬的鼻子是經過特訓的,指不定就能聞到安西身上的味道呢。
在樹上等了很久,等到夕陽下山,天漸漸黑了,那群人才收工回家。
安西看到他們的僕人馬上放著一些獵物,有狐狸,山雞,兔子,和幾隻鳥。
那隻紅狐最為顯眼,雖然只是單獨的一隻,但那火紅的顏色,在一群獵物中,尤為突出。
安西運起輕功,遠遠綴在那群人的身後,不遠不近的跟著。
不會讓獵士們發現,也不會被甩脫。
跑了有十幾分鐘,安西遠遠的看到了一座莊園,就停了下來,立在高處,看到他們進了莊園。
又等了一會兒,等到莊園外的人都進去了,他才現身,打量了一下周圍的環境,發現了一條被開闢出來的平坦道路。
沒有多做思考,安西就沿著這條道,以最快的速度奔跑。
大概跑了不到五英里,安西就看到了一個城鎮的模樣,這裡估計是一個小鎮,街道並不長,兩邊的商店也有限。
現在天色已經全黑了,安西也不擔心有人看到自己奇怪的樣子,就在鎮子裡轉了轉。然後就發現了一個不錯的地方。
在鎮上北邊向外的地區,有一個屠宰場,雖然天已經黑透了,但這裡依然人聲沸鼎。
大家忙著宰殺牛羊牲畜,忙著交易販賣。
安西看到了其中一個店面似乎會收獵物,店裡的活計正處理一隻狐狸的皮毛。
轉了一圈,找到了一件被人掛著外面的工作服,他又偷偷拿了一頂帽子,把自己的異樣掩蓋好,就走到那個活計的面前。
“嘿,夥計,你們這收獵物是嗎?價格怎麼說?”
那個活計驚訝的抬起頭,似乎好奇怎麼這個點了還有人來。
只是安西站在背光出,他看不清來人的神情,不過看穿著,應該是哪家的下人,就沒在意,隨意的答道,“是的,一般的山雞鳥類,十五個便士一隻。鹿是一百個便士,狐狸便宜一點,但紅狐貴,一般的也要一英鎊一隻。”
安西點頭,看來自己猜的不錯,紅狐的皮確實受人歡迎。
那他可以從這方面著手,先賺點這個年代的英鎊。
之後的幾天,安西就沒再整天打坐,而是漫山遍野的跑,發現有紅狐就用石子打暈,帶回去用籠子裝起來。
紅狐不愧是最難獵的動物,即使安西有武功在手,幾天下來,也不過找到了六隻。
六隻就六隻吧,好歹有六個英鎊,按照這個年代英鎊的購買力,六英鎊也夠他租個馬車去大城市轉一圈了。
又是一天傍晚,安西帶著活生生的六隻狐狸,去了那家收獵物的店。
正好老闆在那,看到狐狸都是活的,驚喜異常,立馬用十個英鎊都買了下來。
這年頭,皮毛雖然值錢,但活的狐狸更值錢,只要帶到倫敦,那些小姐夫人們肯定會喜歡,到時,賣到五十,一百英鎊都有可能。
安西也不在意虧不虧的,交易完就向老闆打聽,哪裡可以租借到馬車?
老闆心情好,和安西詳細介紹了三家車馬行,“勞倫斯的馬車可以出租,他們父子都是駕馬的一把好手。不過價格有點貴,從這裡到倫敦不到四十英里,就需要十個先令。托里會便宜點,只要三先令,不過他的車會用來拉貨,上面的味道並不好。最後一家是老黑,他家的馬年紀大了,跑起來慢吞吞的,不過他也最便宜。”
安西點點頭,按照老闆的指路,找到了勞倫斯家,和他約定了去倫敦的馬車,三天後出發。
回去之後,安西就開始整理自己的行頭,對比著找到了,那天看到的紳士們類似的衣服下單,然後又購買了假髮,有色眼鏡,化妝品等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