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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捉著應笑手腕,紅著一雙眼睛,說:「醫生,救救我們……救救我們。我……我老公他一直想要一個可愛的小孩子,我總覺得不急不急……可是現在,我也忽然無比想要兩個人的愛情結晶,像他,也像我,有跟老公非常相似的眼、鼻子,或者嘴巴,是他生命的延續。我老公在那兒躺著,跟以前一模一樣,可、可……我知道,這輩子不會遇到第二個我老公,他一直對我特別好,結婚三年我沒幹過一點點的家務活兒……我只想跟他一個人結婚還有生兒育女。我,我想,我如果有他的孩子,我還能有一個念想,一個支撐。而且,這個孩子也可以是公公婆婆的精神支柱。公公婆婆也都對我特別特別好,別人家有婆媳問題,可我呢,跟婆婆比跟媽媽親,我們經常一起逛街,一起購物……一個孩子真的可以一次拯救三個人。」
這是應笑頭一回遇到這樣的要求,她定定神,小心地道:「這……我們國家並不允許……我們確實無法確定您丈夫的本人意願,而且,小孩子……真的願意這樣出生嗎?它會帶來倫理問題的。」
近些年來,國外常有遺體取精的新聞,比如2018年英國的新聞和2015年澳大利亞的新聞,然而中國並不允許。國家法律並未禁止遺體取精這個操作,然而醫院不能通過輔助生殖移植胚胎——衛生部明令禁止醫療機構給單身婦女實施輔助生殖技術。2004年,一個丈夫在試管的過程當中離開人世,醫院並未移植胚胎,後來,經過訴訟,衛生部開特例。之後2006年,在妻子的強烈要求下,四川省的某家醫院首次實施「遺體取精」,不過後來,考慮到其複雜性,以及可能引發的連環效應,衛生部沒再特批,凍存精子後被銷毀。此後,應笑聽說的類似要求無一例外地被拒絕。
這是一個世界難題,各國法律也不一樣。法國、德國等等國家也同樣是明令禁止,而英國和巴西等等呢,家屬拿出死者許可就可以取精、懷孕,美國沒有明確規定,法律條文十分混亂,有的醫院做,有的醫院不做,不過整體數量也並不少,首個實施該手術的醫生自己就做200例。
患者只捉著應笑手腕,不停地說:「醫生,您通融通融,通融通融……」
應笑實在沒有辦法,答應問問主任。不過應笑十分清楚關主任是不會答應的。
關主任的回覆果然是:不行。
應笑告知這一消息,對方眼睛變黯淡。
從此,她跟老公真的沒有什麼真正的關係。
應笑送對方走出診室,憋憋,沒大憋住,輕輕地道:「往前看吧……時間可以治癒一切的。」
對方則是咬咬嘴唇,最後說:「希望如此。」
應笑其實有些感慨——愛一個人到什麼程度才會願意做這件事呢?用自己的一輩子來延續對方的生命。
…………
而第二個可謂奇葩。
他之前說自己認生,換個地方擼不出來,於是應笑同意這個男人在家裡面擼啊擼,40分鐘內送到醫院。可是現在這男人說,他今早上擠地鐵時他的蝌蚪被偷走!可能小偷看見他兜兒里鼓鼓囊囊的一大坨,就下手。他說,上午時的接診醫生先凍起所有卵子,叫他本人在2到5天的區間內再擼一發,不過他希望跟應笑這個主治醫生確認確認。應笑眼珠又掉下來滿地亂滾,一邊確認,一邊想像小偷擰開那個瓶子的情景,整個人都不好。
而這天下午最後一個看診患者叫作冬輝。
「醫生……」冬輝介紹下她身邊的一個女人,「這是我的婆婆。她可以也聽一聽嗎?」
「當然。」應笑點頭。
婆婆、兒媳兩個女人一起來看生殖中心,這種組合有些奇怪。生殖中心通常都是小夫妻們一起來的。婆媳組合應笑過去一共只見過三次,都是男方不願現身,讓女方自己看,可同時呢又不放心,叫婆婆盯著老婆,怕老婆撒謊騙人——這經常是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因為過去,叫應笑寫假診斷書的……基本全是丈夫一方。
「那個……」半晌之後,冬輝又開口,「我想問問,試管嬰兒……怎麼操作?我聽說,只需要有妻子卵子和丈夫精子就可以,是這樣嗎?」
「對,」應笑解釋,「女方先打促排卵針。促排卵針可以影響你身體的激素值,促熟全部基礎卵泡,所有卵子都成熟以後醫生就取它們出來。你的丈夫同天取精,我們這的實驗人員為卵細胞一一授精,大約五天以後將受精卵植入子宮。」應笑看看手裡記錄,「你年齡是28歲是吧,這個年齡我們一般只放入一個胚胎,當然,我們會選質量最好的。你這年齡成功率很高。」
頓頓,她又道:「不過,試管嬰兒並不是你想做就做的。我們需要檢查雙方身體,確定指標全都合格,比如子宮內膜厚度正常,沒有卵巢早衰也沒有無精症等等。而且,如果沒有明顯指征,我們先做三次人工授精,全都失敗才會試管。人工授精就是……」說到這裡應笑一抖——她想起秋葵夫妻,想起這兩天的醫療糾紛。
「嗯,」冬輝看著有些糾結,她問,「必須先做人工授精?成功率有試管高嗎?」
「沒有的。」應笑回答,「每一次是10%左右,三次是15%到20%。試管嬰兒,我剛說,你這年齡一次成功的可能性是非常高的。」
「啊……」冬輝心裡盤算盤算,又問,「取精……丈夫必須親自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