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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不說,簡潔的黑色,質感的材質,再配上她的身高和身材,還真是絕了。
怪不得,某人還要給她買一件風衣披在外面,不然這緊貼身材曲線的裙子,簡直是太顯眼了,根本不是做組織任務去的,而是直接可以去拍街拍上雜誌了。
真是沒想到,自家上司的眼光和品味竟然出奇的好。
千本夏夕隨便吃了點東西,便穿上她原本的那雙黑色運動鞋,批上黑色長風衣,以及戴上她的鴨舌帽和易容,出門離開了。
即使是一身低調的黑色,但這樣的她走在大街上,還是引來不少路人的頻頻側目。
很快,她伸手攔了一輛計程車,報上了琴酒先前發給她的地址。
當然,她並沒有直接報全,而是有意識的讓對方停在離目的地不遠處的路口。
車子行駛了大約半個小時候,終於到了目的地。
千本夏夕隨手付了錢,便起身下了車。
天才程序設計師原佳明住的地方是在雙寶町的一棟公寓內,門牌號407室。
當然,琴酒自然不會和她約在對方的公寓附近,而是距離他公寓幾條街之外的一棟高樓前的小巷內。
此時在巷子的一側陰影處,正停著一輛保時捷356A。
看來琴酒和伏特加已經提前到了,千本夏夕心道,不禁加快了腳步。
車內,在看見阿斯蒂從車前方的路口走過來後,琴酒直接搖下了車窗。
他先是打量了一下對方的一身裝扮,然後才緩緩開口道,“槍在我後備箱,替我警戒就行。”
“知道了。”千本夏夕懶洋洋地答道,然後走到了他車後方,伸手打開了後備箱,從裡面拿出了那把專屬於她的狙擊槍。
她的槍其實一直放在琴酒這裡,從來沒有自己拿回去過。
主要是她平時開店接觸的人太多,以及她的店員各個都是洞察力十分敏銳的人,實在不方便。
千本夏夕背起偽裝成大提琴的槍盒,‘砰’的一聲重重合上了汽車的後備箱。
前座的琴酒和伏特加只覺得車子猛的一震,像是坐在遊樂場的碰碰車裡。
琴酒:……
伏特加:……
看吧,這就是大哥沒有去接阿斯蒂的後果,對方這肯定是生氣了。
聽說女孩子生氣,一般都很難哄。
伏特加偷偷瞄了一眼自家大哥的臉色,心裡不禁感嘆,並替大哥擔憂上了。
琴酒大哥平時做任務時,不管是腦力還是體力,厲害是非常厲害,但談戀愛好像真的不太行,都還不如他呢。
琴酒自然不知道伏特加在心裡腹誹他不懂戀愛,他看見阿斯蒂拿完了槍之後,便抬手遞給她一個耳麥,低聲交代道,“這裡就交給你了,沒我命令不許開槍。”
千本夏夕撇了撇嘴,“我開哪門子槍,這裡根本就只能觀察,沒有可以射擊的視角。”
原佳明的住處是在四樓,她的視角這就只能觀察他家的房門口和街道一側,根本沒有可以直接射擊對方的角度,不然琴酒可能就讓她直接在遠處搞定對方了。
“我知道。”琴酒不放心的看了她一眼,“總之別擅自行動就是了。”
他怕是她亂來,只是這話不好明說,不然按照阿斯蒂的脾氣估計就是——既然你懷疑我會亂來,那我還不如直接坐實了,讓你不白白懷疑。
所以琴酒聰明的什麼都沒說,他如今已經越來越能摸准某人的脾性了。
“知道了。”千本夏夕半眯著眼,有些不耐煩地應付道。
“嗯。”琴酒再次看了她一眼,視線逐漸下移,停在了她長裙下露出的腳踝上。
千本夏夕自然是發現了他的目光,於是也下意識的低頭看向自己的腳。
只見她纖細的右腳腳踝上,有著幾條清晰的指印,在白皙的皮膚上顯得是那樣的明顯。
千本夏夕:……
這她剛才倒是沒注意,畢竟洗手台的大鏡子,再大也照不到腳踝,所以……還真是疏忽了呢。
千本夏夕一想到昨天晚上某人在車裡時就一直抓著她腳踝不放,就來氣。
她甚至懷疑琴酒是不是有著什麼獨特的癖好,對女人的腳踝情有獨鍾。
為什麼這麼說,因為她已經被對方抓著腳踝不止一次了。
更別說最晚最後在屋裡,對方更是……
這是能說的嗎?
一開始可能抓她腳踝只是怕她用腳踹他,畢竟她腳上的力量可不小,所以琴酒在和她打架的時候,總喜歡抓她的腳來挾制她最強的攻擊能力。
但到後面打架變了味,他抓她腳踝的目的也變了味。
為什麼她右腳踝上的指痕如此清晰,自然是某人在和她友好深入交流的時候,單手抓著她的右腳腳踝,然後順勢抬起她的腿……
雖然對方更喜歡從身後抱著她,但也不能一晚上都是一個姿勢不變,不然就算不累,那也太無趣了。
只是一晚的時間,千本夏夕實屬更了解了一些琴酒私底下的喜好。
比如他在和諧交流的時候,不喜歡用正面的姿勢,而是偏好側身和後面。又比如他即使最激動的時候,也克制著情緒,絕對不會讓她發現自己的失控,如果不是那眼中洶湧瘋狂的情緒出賣他的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