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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她不是說自己是男女通吃的嗎?
是他不符合她的選擇標準?還是她不曾對他心動,只是一心把他當做摯友相處?
如果是這樣,那她就不該越界。
既然已經越了界了,那就別一心只想著後退了,留在這裡不好嗎?
作者有話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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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6章
邱玉嬋再轉頭回去的時候, 剛剛還一臉怒容的祝英台已經被齊文斌說得有些軟化了。
雖然她的行事思維自有自的一番邏輯,但實際上,她是一個特別容易被「弱者」說動的、一個吃軟不吃硬的人。
邱玉嬋自看到齊文斌開始跟她們裝可憐的那一套起, 就直接放棄了要在祝英台面前跟他繼續糾纏下去的想法。
別看她剛剛才幫了祝英台的忙, 也別看至少明面上,齊文斌這次出手一看就是奔著祝英台來的, 但凡她再在裝可憐的齊文斌面前多說兩句,指不定一會兒祝英台還要反過來「教育」她, 教育她不應該那樣「咄咄逼人」。
這種事情她可是親身經歷過的,彼時她和祝英台、祝英亭三人, 因為祝邱兩家的關係剛剛才修復好, 為了在人前以示友好,他們不得不在一起「友好」地相處了幾日。
可不過才上了一次街, 他們就險些要再面臨一次關係破裂的局面。
事情是這樣的,他們三個人走在街上,一個不長眼的小賊搶了祝英台的荷包就跑。
愛護妹妹的祝英亭第一次時間將人截下,邱玉嬋緊接著就把將人送官法辦。
那賊人垂死掙扎, 當場給自己編造了一段可憐的經歷和一個悽慘的家庭。
故事編得倒是可圈可點,懷裡還揣了一個撥浪鼓, 做為道具來增加可信度。
可惜他偏偏遇上了走南闖北、見多識廣的祝英亭和心硬如鐵的邱玉嬋,二人都準備要將他提去見官了, 祝英台卻真情實感地憐憫上了這個手腳俱全、五大三粗的搶劫犯。
她不僅不準備把人送去見官, 還想摘下她哥的荷包, 一起送給人家。
祝英亭憐她年幼不知事, 還花了點時間, 將那賊人的手段和伎倆一點一點地掰開了、揉碎了地分析給她聽。
邱玉嬋才懶得跟祝英台分析這些, 她藉機折磨那個賊人去了。最後那個賊人是一把鼻涕一把淚地跟她們承認, 剛剛那番話里,除了有個女兒是真的以外,其餘的內容全都是他編造的。
也不知道那賊人說的話里,到底是有哪裡觸動到祝英台了,還是她就想跟她做對,總之祝英台最後非但沒有恍然大悟、親自把人送去官府、以儆那人欺騙自己的罪過,反而還道德綁架起了祝英亭和邱玉嬋。
什麼「反正我們家那麼有錢,那人不過為了生存所迫、一時犯錯罷了,我們為什麼要對他那麼殘忍?」什麼「是人就都會犯錯,我們應該給他一個改正的機會。」什麼「送他去見官,跟送羊入虎口究竟有什麼分別?」諸如此類的令人火大的話。
要是在場的只有祝英亭一個人,他說不定會屈服在妹妹的歪纏之下。
可誰讓一旁還有一個剛剛被祝英台內涵了的邱玉嬋呢?
他們兩家,一個官、一個商,剛剛祝英台那話不就意指邱玉嬋她會命人惡意報復嗎?
——嘿,還真讓她說對了。
祝英亭不是兩難嗎?
不是既不肯放人,又不肯送人去見官嗎?
邱玉嬋當場解下祝英台方才不敢解的、她身上掛著的荷包,取出一錠銀子麻煩別人去報官。
「你!」祝英台當場就想拉開她哥,把那賊人放走。
邱玉嬋正好有了正當理由,直接打斷了那個意欲逃走的賊人的腿。
這可不能怪她,這不是「追捕」途中「一時失手」嗎?誰讓那個傢伙犯了律法,還妄想自己能逃走呢?
最終,那個賊人斷著一條腿、哭天搶地地跟著那些衙役們走了。
邱玉嬋想起祝英台方才意有所指的話,還特意招呼那些衙役,「這可能是個慣犯了,你們記得提醒知縣大人要好好查查,看看他以前還幹過什麼壞事兒沒有?有的話,記得數罪併罰。」
——當場把祝英台氣得一個倒仰!
左右為難的祝英亭,最終也落得個左右不是人的下場。
唯有邱玉嬋一個贏家,哼著小曲兒就蹦蹦跳跳地自個兒玩去了,懶得跟這些笨蛋多做交流。
經此一事,他們三個人這才算是徹底回不到「過去」了。
只是多年過去,祝英台還真是一點兒也沒有變啊!
邱玉嬋更加堅定了事情一經解決、就繼續跟她保持距離的決心!
祝英台自然也看出了邱玉嬋的疏遠,她心頭有火、又顧忌到她剛剛幫了自己一把,只好跺腳轉身,眼不見為淨。
齊文斌看著她滿身的小女兒姿態,只覺得牙疼不已。
這個祝英台還真是投錯了胎,瞧瞧剛剛那一跺腳——嘖嘖嘖,這也太適合去當女人了。
要不是事情尚未結束,他真的很想開口好好地嘲諷她一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