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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夕給她倒了一杯水,說:「我看到樓上的燈沒有關,上去關燈了。」
林錦重新躺下,撐著頭看她。
漳夕被盯得背後發毛,問道:「怎麼了?為什麼這麼看著我?」
林錦扯了扯嘴角:「我有時候真覺得你是個騙子。」
漳夕回過頭來問她:「為什麼?」
林錦沉默了一會兒,笑道:「直覺?第六感?反正就是那麼回事吧。」
漳夕失笑道:「騙子就騙子吧,反正你知道我不會害你就是了。」
林錦撇撇嘴,攬了一個抱枕到懷裡,閉上眼睛睡了。
漳夕把毯子搭在她身上,轉身進了裡屋。
屋外大雨傾盆,沒有半點兒要停的跡象,路邊幾棵還未長成的孱弱小樹顫顫巍巍地立著,似乎不堪重負,路燈昏黃的燈光被大雨暈濕,透過霧蒙蒙的窗戶照在兩個人的身上,恍然如夢。
作者有話要說:
更新啦~(≧▽≦)/~
今天忽然發現炸蘑菇炸茄子特別好吃::>_<::(咔嚓咔嚓咔嚓)
第17章 第十七章
滿川白雪,一徑寒流,眼前是一片一望無際的荒原。林錦拄著拐杖,臂彎里挎了一個籃子,上面蓋著一塊藍灰色的布,因此看不清裡面放著什麼。雪還紛紛揚揚的下著,林錦抖了抖厚厚的棉衣,披著它走出了木屋。
天地間一派蒼茫寡淡的顏色,林錦臉上卻有掩不住的喜意。
遠處傳來了不知是人還是什麼動物的腳步聲,軋著白雪發出細碎的聲響,隱隱帶著幾分急切。
林錦側著頭聽了聽,含著笑轉向了聲音的來處。
忽然,一個毛絨絨的小獸撲進了她懷裡,說是小獸其實也算不得小了,若能站起來的話恐怕比林錦還要高。小傢伙仰頭在林錦懷裡蹭了蹭,林錦捏了捏它的圓耳朵,點了點它的鼻子,惹得它打了一個嚏噴,林錦聽了不禁發出一聲輕笑。
林錦抱了一會兒便覺得累了,她慢慢摸索著坐到屋前階上,小傢伙乖順地趴在她身側,伸著舌頭舔她的手,舌頭上帶著倒刺,舔著雖然不疼,手心卻又癢又麻。林錦觸癢不禁,摟了它笑作一團。
手下的觸感極好,絨絨的毛髮油光水滑,只可惜因為眼疾無法看清它到底是什麼獸類,林錦嘗試著想睜開眼,可眼皮卻越來越沉重,意識也越來越模糊,直到陷入一片黑暗與沉寂中。
……
林錦猛地睜開眼,發現眼前是雪白的屋頂,雨不知何時停了,窗外的陽光格外刺眼。
手上還有溫熱的觸感,林錦低頭一看,原來手裡拿著一個毛絨玩具,上面的絨毛都已經被自己手心裡的汗浸濕了黏在一起。
林錦使勁揉揉眼睛,不知何時竟出了一身的汗。
她忽然想起了什麼,一個翻身坐起來,穿上拖鞋跑到臥室里。臥室里窗戶半開著,微風吹動著窗簾輕輕搖曳,被子疊得整整齊齊,床單上一絲褶皺也沒有,好像昨晚沒有人來過一樣。
林錦站在門口靜靜地看了一會兒,臉上淡淡的沒有什麼表情。如果漳夕還沒有走的話反而會有些尷尬了,現在這樣正合適,她可以安安靜靜地離開,沒有人會知道她要去哪裡,消失的乾脆利落。
林錦把東西打點好了,就穿上衣服出了門,之前工作的酒吧還有兩個月的工資沒有結給她,這次走了不知道什麼時候才能回來,只能先去取了,順便跟老闆道個別。
白天的酒吧很安靜,完全沒有深夜那種群魔亂舞的混亂迷醉的氛圍。
吧檯頂上的細藤編燈光線柔和,空蕩蕩的舞池莫名給人一點落寞的感覺,她在這裡唱了將近三年,卻很少在白天過來,忽然間生出了幾分陌生感。
韓牧從樓上下來,看到林錦就沖她笑了笑,說:「什麼風把你吹來了?都快一個月沒見你了。」
韓牧是這家酒吧的老闆,今年大概三十歲左右,據說以前是個業內有名的調酒師。林錦記得自己是在高中的時候認識的他。那時候爸爸不知道在哪裡出差,家裡給她留的生活費已經用完了,她本來想去個飯店或者咖啡廳之類的地方找個兼職,結果碰巧遇到了韓牧。
那時候韓牧也年輕青澀得很,剛開了一家酒吧卻連個像樣的駐唱歌手都找不到。門口貼了招聘單,來應聘的也都是一些自帶非主流殺馬特氣息,五音不全卻迷之自信滿滿的人。
他本來打算找一個朋友幫他介紹幾個像樣的歌手,結果沒想到在參加表妹洛涵的文藝匯演時聽到了林錦唱歌。
照他的原話說,林錦那時候的歌聲純粹乾淨,有種直擊人心的孤獨。
林錦聽他說的牙根子都要酸倒了。但是後來沒想到在這兒一唱就是三年。這幾年如果不是唱歌掙的錢,林錦恐怕早就連一口飽飯都吃不起了。
林錦招了招手,笑道:「韓總。」
韓牧走過去接了一杯水遞給她,問道:「都這麼久了,什麼時候回來唱歌啊?」說著,挑了挑眉,笑道:「你要是再不來,我這兒沒了頂樑柱估計要歇業了。」
林錦知道他在開玩笑,翻了個白眼,道:「得了吧,少了我,你說不定生意還更好些。」林錦把兩隻手比成喇叭的樣子放在嘴邊,誇張地喊:「啊,那個每天鬼哭狼嚎的女瘋子終於走了……」
韓牧沒忍住笑了兩聲,「林錦你這人怎麼這麼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