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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知道呢,如果我真的能活到紐約港,那時候曼哈頓將會有三萬名觀眾跑過來圍觀我。
沒有任何一個人會相信我的話,哪怕我不是流浪漢,而一名體面的貴族小姐……還是沒有人會相信。
我往口袋裡掏了掏,幸運的是我那破口袋裡裝的口琴竟然還在。這是我從一個落魄的街頭賣藝者手上贏回來的,我說我能轉一百個圈不帶停止,他死都不相信,所以我就贏走了他的手裡的口琴。
他吹得實在太難聽了,我真是受不了才將這個可憐的樂器從他手裡搶回來。
我試著將口琴含在嘴裡試吹幾下,口琴發出刺耳的聲音。我挑剔地皺起眉頭,將口琴使勁往空氣中甩了甩,然後背著欄杆慢慢順著鐵條坐到甲板上,雙手抓住口琴,放到嘴裡運用氣息吹奏起來。
斷斷續續的音調一開始不成形,我慢慢地尋找到音調的旋律,閉上眼睛,嘴唇與樂器親密地接觸到一起。這架口琴已經很破舊,可能是德國和來的產品,我有時候會停下來清哼幾句,然後重新又從第一句開始吹奏。
我似乎忘記自己在船里,而回到我的舞台上,我的身體柔韌得像是五線樂譜上的音符,隨著席琳迪翁天籟般的歌聲而起舞。海上的微風從我身後的欄杆吹拂而來,我傾聽著口琴的旋律在頭頂上隨著桅杆上的旗子飄揚。
有什麼會比在鐵達尼號上吹奏我心永恆更加的適宜,回味著那個加拿大女歌手的歌聲,我慢慢地編制出口琴版本的我心永恆旋律。
如果可以,我想一直吹奏下去,背對著海洋,就讓這艘巨大的郵輪因為我的口琴聲而停下,永遠地停留在這安靜的一刻里。
我心永恆。
☆、第5章 打賭
遙遠的海面,接近地平線的海水一片金黃,而船上的燈光已經亮起,淡白色的光亮驅趕著夕陽最後的一片紅色。
吹奏完我心永恆,我終於回過神來。甲板還在的幾個乘客都圍在我身邊,其中有牽著孩子的三等艙婦女,也有帶著軟呢帽的年輕男人,還有兩個本來站在三等艙入口的甲板船員。其中一個穿著卡其色吊帶褲,條紋襯衫,發色金黃,右手夾著破舊本子的年輕人一臉讚嘆地上前來詢問,「這首曲子真美,它叫什麼名字?」
餘暉在他年輕尤帶稚氣的臉孔上烙印下光影的顏色,好像這一刻連時間都為之停止。
我仰頭望著他,仿佛透過那發亮的電影屏幕,最後卻終於穿越百年回到這裡。身體因為疲憊而坐得跟崩塌的雕像一樣頹廢,手裡還拿著那個破口琴。我本來該立刻跳起來揪著他的衣領,然後乘著船還停泊在瑟堡,連接應船都不用就直接跳到水裡游上岸,這裡的水溫可不是冰山區的寒流,你在水裡折騰多久都行。而這一切的前提是,眼前這個傢伙得相信這艘船會沉。
我終於低聲回答,「我心永恆。」
「好名字,我是傑克道森,你好。」傑克露出他的招牌笑容,額頭因為笑容的慣性而夾起幾道額紋。他手指上沾著一些灰色痕跡,指尖有時候會很明顯地互相磨蹭幾下,這應該是他畫畫久的習慣。
「你好,艾米麗。「隨口將自己在大學跟同學戲取的英文名說出來。我面癱地看著他,上上下下打量著。接著有些遲疑地伸出手,就跟個靦腆的小姑娘一樣猶豫不前,天知道靦腆這玩意早幾百年就被我嚇跑了。
我只是遲疑,我竟然這麼簡單就找到男主角。如果知道一首電影主題曲就能將傑克拖出來,那麼我餓著肚子在繁忙的碼頭跑了兩個多鐘頭連嗓子都喊壞掉,簡直就是白幹了。而且看到他的第一反應我竟然是在遲疑,該不該跟他要簽名。如果在下船前再弄到女主角的簽名,這趟穿越之旅就完美了。
傑克乾淨利落地用力握一下,鬆開手後他笑著說:「你沒有鞋子嗎?我送你一雙。」說完就彎身去解開自己皮靴的帶子,他跳著腳邊脫鞋子邊說,「我看過你,你是最後一個乘客。不過你沒有同伴嗎?你也打算去紐約?」
我從來不打算搭乘一艘墳墓去紐約,在踏上鐵達尼號那一秒開始,我幾乎是每個鐘頭都在等待明天的靠岸,然後徹底逃離這裡。
抓住一塊衣角,我擦了擦口琴,接著笑著說:「是的,我想美國會帶來我想要的生活,畢竟在英國我可能一輩子都得赤腳走路。」
「赤腳走路?」傑克快速地用手抓下自己的鞋子,他率先遞過來一隻,幽默地抬抬眉毛,露出一個友好的微笑說:「現在你就不用赤腳走路,作為一個……漂亮的女孩,你還需要一頂帽子,上面都是大緞帶,鮮花,或者你還需要一條裙子。」
他到底是哪隻眼睛看到我是一個「漂亮的女孩」,我估計魔鏡都看不見我滿臉黑漆漆的污跡後面的臉。我沒有接過他手裡的鞋子,這可能是這位窮得要死的主角唯一的一雙鞋子,而且我現在最想要的不是鞋子,而是讓他下船的理由。
我設身處地想像如果我是傑克,有一個流浪漢的女人突然要我下船。而船票又很貴,以後可能一直買不起。船的目的是我的家鄉,而我的家鄉現在發展得還不錯,你過去就有成為百萬富翁的機會。嗯,確實,現在的美國華爾街還沒有到二九年的經濟大蕭條,所以看起來就比一百年後那個動不動就發生金融風暴的華爾街好混那麼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