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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家的人都比較偏食,太后不吃鴨肉,鵝肉等,老爸不吃豆芽圓蔥等,然後是蠢作者不吃芹菜等等。)
當然了這些都不是重點,重點是我這個發小去我家吃飯的時候,我竟然當著她的面告訴我媽,別的都不用,只給她炒盤豆芽就行。然後轉過頭來對著她說炒豆芽多好吃多好吃的。
雖然我家太后除了炒豆芽還做了別的菜,可是...我沒有想到我朋友竟然記到了現在。
哦,現在想起來就覺得好囧,囧死人了。
第三十一章
這一日正值初九,因是正月里, 府中各處皆是歡聲笑語, 探春心中有事, 一直到了就寢之時, 才在面上露了出來。
這世上,最可恨之人莫過於拐子。
最可憐之人也莫過於失兒失夫的女人。
白日見了襲人,探春方想起與她同庚的香菱。
甄英蓮, 真應憐。
五歲被拐,十二三歲被賣, 好不容易碰到了真心相待之人, 卻還被那呆霸王打死了。十幾歲跟著薛家進入京城, 雖得薛姨媽看重被鄭重地擺了戲酒收房,可是最後卻又遇到了夏金桂那般的主母,生生被搓磨致死。
香菱的一生是可悲的,可是香菱的父母難道就不可悲嗎?
尤其是最後甄士隱跟人出家而去, 留下甄封氏一人孤苦無依的度日。
躺在床上,探春翻來覆去的睡不著覺。
她一個三歲的小丫頭片子, 能知道什麼, 又能管得了什麼。
若是回到兩年前的今天,她也許可以用神筆寫個小故事給甄士隱托個夢,也許能避免一下之後的悲劇。
可問題是現在都已經過去兩年了, 她跟本就不知道甄英蓮在哪裡,然後就要損失一次用神筆的機會,她...好吧, 她是心疼捨不得。
用那神筆寫故事,就只能用十次,而且每次用完還會耗損心神什麼的。最最重要的是十次之後就只是單純的畫筆了。
雖然單純的畫筆也很實用。
她今年才三歲,大把的人生才剛剛開始,哪裡捨得將神筆的十分之一機會用在不相干的人身上。
可是,可是,這心裡就是過不去那道坎。
唉,早知道今天就不去寶玉那裡了,不去那裡就看不到襲人,也許也不會想到這件事情。
她真是腿欠,嘴也欠。
探春煩燥的直接從床上坐了起來,狠狠地小拳頭捶了幾下被子,「來人,掌燈,研磨。」
算了,救人一命勝過七級那啥,這一回就幫一把吧。
不過,地主家也沒有餘糧,這種聖母就只做這一回。
雖然這話,探春自己都不相信,可是探春還是一邊拿話哄著自己,一邊在守夜的白芷服侍下,收拾了自己,又坐在炕桌上寫起了小故事。
『歲月匆匆易逝,待英蓮長至十二三歲時,被那拐子帶到了金陵城,準備適機貨賣。金陵城中,有馮姓少年,家有資產,卻父母雙亡......若想找回失散之女,金陵城中守住馮淵。』
寫罷,探春又想到了那個賈雨村,便又提筆寫道,『奸詐小人,趁人之危,無情無義之輩......』
同時將這人做過的一些事情都說了一通後,探春才放下筆。
那混蛋,探春更看不上。跟他一比,賈赦都算是好的呢。
整整寫了好幾頁,探春一一看過,又仔細刪改,然後咬了咬牙拿出脖子上的玉筆將這段超長文字的小故事重新仔細的抄寫一遍。
寫罷,起身將故事放入火盆中焚燒。
唉,她也只是為了那份尚未被狗吃掉的良心而已,現在這般,也不過是盡人事聽天命了。
探春看著在火盆中瞬間燃盡的紙張,突然覺得她應該對自己更好一些。
別人的閒事都管了,那自己的事就更應該管了。
拿起信紙和炕桌上的毛筆,又開始編小故事。
而這一回的小故事,則是圍繞著江行遠展開的。
關於如何善待繼女,對她視如已出的,關於如何一心一意對待趙秀寧的等等,等等。
待一切完成後,探春心疼地看著已經用了兩次的玉筆,心痛得直抽抽。
將玉筆變小,然後重新掛在脖子上,探春長吐一口氣,又將白芷喊進來將東西收拾了,這一回她倒在床上毫無心事,倒是睡個實誠噴香。
略過本就是愛趙秀寧入骨,以及對探春愛屋及烏的江行遠不說,那位遠在大如州的甄士隱這一夜可過的漫長。
他夢見了不久後他會被兩個瘋癲道士和尚拐去出家,留下老妻一人以針線度日,最後熬瞎了眼睛被岳父趕了出來,饑寒交迫的死在一處破廟裡。
他夢見了被他當成莫逆之交的賈雨村,在那年八月十六號進京趕考後,倒真的讓他考上了,可惜再次相見卻是為了買老妻身邊的丫頭嬌杏為妾。
之後又在金陵城內明明認出了被拐的少女是他的獨生命根子,既不願救人,又不願意通知老妻,眼睜睜地看著他的英蓮被人強買去當個通房丫頭。
這人的良心是被狗吃了嗎?當初他引為知已,贈銀贈物的資助他。卻不曾想竟是個白眼狼。
還有嬌杏,他們夫妻待她不說如親女,卻也是不薄的。如何能,如何能眼睜睜地看著他的英蓮落了火坑。
被打死的馮淵,被賣的女兒,慘死的老妻,以及...出家的自己。
這一夜,甄士隱是在痛哭中醒過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