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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後若是全面壯大,難道要資本階級革命不成?
皇帝大袖一揮,又說道:“凡是參與賄賂這些人的商人,一律處決,沒收家產,已有商社全部關閉,其後人不准入仕為官,不准註冊從商!”
只有如此這般,才能真正威懾那些商人。
朝廷的確在扶持商業,商人也要遵守國法。
否則豈不是全部亂套?
商務部侯恂出列,他說道:“臣領旨,臣這就協助刑部查辦。”
待二十二人全部被拖出去後,大殿內又安靜了下來。
“此案還牽涉到軍政,武威城軍長賀守義,在裡面拿了300萬兩!其行為嚴重違反了軍紀,監察院立刻捉拿此人,以國法、軍法處置!”
李邦華出列說道:“臣領旨!”
“軍隊裡有多少人牽涉,就給朕抓多少人!”
“此次敦煌之戰,西軍立功,西軍總督洪承疇、都督曹文詔該賞,該賞的就賞,但西軍後勤部出了如此大的醜聞,洪承疇也有責任,罰洪承疇一年俸祿,撤他的中將軍銜,降為少將銜!”
“著令他配合監察院全部調查!若有再犯,他這個西軍總督也別幹了!”
袁可立出列說道:“臣領旨!”
諸位大臣只感覺手心全是冷汗。
此次牽涉到的官員實在太多。
這還只是京官,據說地方官還有很多。
崇禎又道:“吏部配合廉政督察總府,將此次所有涉案官員全部撤職,朕不管他們現在身在何處,一律撤職查辦,以同罪論處!”
如此下來,牽扯到的人有多少?
少說大幾千人,這必然是最近幾年最大的一次案件了。
也必然會在大明朝掀起一股腥風血雨。
更會狠狠威懾新政以來成長起來的新勢力,包括民間勢力。
而這件事,還僅僅只是開始。
因為這還只是治標。
第1130章 一攬子新政
正如紀永平所言,貪官是殺不完的。
殺人從來不是殺人這麼簡單。
簡單來說,殺人不是為了泄憤。
殺人是為了給活著的人看,給天下人看。
是為了起到威懾和警戒的作用。
殺人只是治理貪污的方法之一。
殺人會破壞體系,殺那麼多人會破壞官僚體系,還會給公眾帶來衝擊感。
治理國家不是砍人就完了。
還必須要處理殺完人之後的事情。
例如權力真空,要迅速填補,例如既然要公告天下,就必須讓民眾知道真相,讓民眾擁戴朝廷的決策。
有民眾的擁戴,治理貪官就會如虎添翼。
民眾自古就擁戴懲治貪官,但問題是輿論的把控從來都是高難度的。
官媒公布後,民間會不會有一批人私下散播謠言給吃瓜群眾?
吃瓜群眾甚至相信明末的魏忠賢是大救星,吃瓜群眾甚至認為魏忠賢是貪官克星。
吃瓜群眾是很容易被忽悠的。
所以後期的輿論處理其實是重頭戲。
除了輿論處理,另外一個重點就是要完善反貪機制。
有人說拿魏公公出來制衡貪官,這是典型的地攤文看多了的。
制衡之術,只是政治手段中的一點,而且只是很基礎的一點。
治理國家靠的是陽謀,是大道。
陰謀玩多了會污染整個環境,會逼得那些不願意玩陰謀的人也開始玩陰謀,把政治環境搞得烏煙瘴氣。
這是天啟年間的大病。
清理掉名單上的貪官之後,崇禎繼續說道:“禮部要做好輿情處理,要將事實公布於眾,朝廷沒有什麼好隱瞞的,朝廷是天下衛道者,朝廷若是歪了,何以立信於天下?”
“若是天下人都不再信任朝廷,則國亡矣。”
禮部侍郎劉宗周出列:“臣領旨,臣會處理好後事。”
大殿內又恢復安靜了。
群臣沉默。
不過大家都知道,事情肯定不會就此結束。
到這裡就完全不是皇帝陛下的風格。
沉默了一會兒,皇帝語氣漸漸平緩下來:“朕以為,接下來有這樣幾件事要辦。”
“第一、為何民間有會火槍?要從根本上開始管制火槍。民間一旦發現私造火器者,一律死刑。”
“另外,朝廷生產的所有槍枝都刻了軍隊番號,士兵編號。一旦民間出現沒有番號、士兵編號的火器,又是從朝廷製造廠流出去的,應該責問總負責人,如此總負責人才會嚴格管控火器製造廠,從根源上開始杜絕。”
“第二、要立法,凡是攜帶火器者,一律入刑,具體立法院要擬定清楚。”
“第三、劃清民間商人與官員的界限,官員不得私自參與民間商人私會議事。”
“朝廷的確在扶持商業,但規定官員不能與商人私下往來,並不妨礙商業的發展。”
“朝廷扶持商業,是要從政策上去扶持,所有的政策都是公開的,而不是官員私下與商人議事扶持。”
“再有發現官員私下參與商人議事,就給朕滾蛋,吏部要出台《官員紀律》,把這一條加進去!”
“第四、這個紀永平,這幾年專門讓窮人找他借高利貸,去辦朝廷的工事,他的條件就是幫這些窮人拿到工程資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