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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張屏點點頭。

    蘭珏道:「那便不是無故抓人。馮大人也說了,若你只是讓跟隨,便是取證。無需擔心。」

    而且,馮邰能點頭讓張屏去做法事,必然也是覺得王公公不可能自己找死燒祭品,縱火另有其人,且已看出了張屏的用意。

    方才堂上,馮邰看似凌厲,實則追究的,只是張屏為什麼要把人抓回來。

    這些蘭珏便不說破了。

    張屏垂著眼皮看著地面:「馮大人責備的,確實是學生的欠缺。學生可能真的不配查案,不配穿這身官服。」

    第113章

    蘭珏失笑。

    想不到這樣的話竟會中張屏口中說出來。看他垂著眼皮坐著的模樣,蘭珏竟想起了背不出詩文的蘭徽。

    蘭珏便慈愛地道:「本部院乍入官場時,亦曾有過這樣的念頭,只因不適應罷了。直至今日,仍常常自省。但行事作風,人人不同,自己還會思量這樣做是否比那樣做更好些的時候,何況旁人來看?只要不違背天理綱紀,把事情做好了,就是對的。」

    張屏仍盯著地面:「那年學生家鄉遭災,父母皆亡於災疫,師父知止道長收養了學生及許多與學生境況相同的孤兒。師父不能費觀里的糧錢,便替人算卦掙錢。」

    蘭珏第一次聽他詳談自己的身世,突然就說起來了雖然略顯沒頭沒腦,但蘭珏還是動容道:「哦。」

    張屏接著道:「要算得准,才有人來。」

    蘭珏道:「我知卜算一事,許多其實是靠察言觀色。難道這便是你喜好查案的由頭?」

    張屏抬眼看向蘭珏,點了點頭。

    「師父甚善觀人,初見一生人,其出身來歷,便能推出十之七八。學生從小跟著師父學習,記事會走路後,常在城裡走動,打探各家事情,幫襯生意。」

    南池縣城極小,街坊鄰居門對門戶挨戶,一般誰家有個風吹草動很容易知道。

    「算命這事,不單得講出已經有了的事,還要說出還沒發生的事,才能讓人信。人之日常,吃穿住行,都有規律可循。若有蛛絲馬跡,近期要發生的事,也不難推出。」

    蘭珏笑道:「看來你們師徒的生意口碑都不錯。」

    張屏再點點頭。

    他小時候也思考過這是否叫行騙,師父道,現在的事,將來的事,有人是算出來的,咱們是瞧摸出來的,但講的都是真事,怎麼能叫騙呢?不過你得好好查,若說錯了,咱們就真成騙子了。

    張屏覺得很有道理,就更努力地各處打探。

    「學生接觸的第一樁命案,就是在幫師父算命的時候。案子的關鍵之人是南街的一個女子。名叫姝娘,她對學生也很好。」

    蘭珏問:「你那時多大?」

    張屏道:「十歲。」又看看蘭珏。

    蘭珏道:「哦,沒事。本部院只是覺得你那時小小年紀,就十分懂事,甚有擔當。」

    張屏垂下眼皮:「大人過譽了。學生當時只是四處轉轉。」

    姝娘成親多年,一直未有子嗣,在家中做牛做馬,三更睡,五更起,伺候全家老小,她的公婆與相公時常打罵她,將她打得遍體鱗傷,生病也不能看大夫吃藥。可幸姝娘的婆婆倒是不攔著她燒香算命,還常帶她過來,算算她是不是下不出蛋的掃把星老母雞。南池縣中似這樣看不了病或生了病偏不看病非要算命的人有很多,知止道長懂些醫術,便常拿些藥丸藥面藥水之類說是符粉符水,給姝娘醫治。

    「姝娘常給如學生這般的孩童糖吃,學生亦經常在姝娘家住的街道附近走動,知道街角麵店的夥計對姝娘甚好。」

    可惜姝娘已嫁,那小夥計很窮,姝娘怕惹來是非再挨打,就故意躲著他。

    「後來,學生又發現,有個外來的商人賴某常與姝娘的相公李大來往,出入一家剛開的賭坊。賴某顯然是賭坊的東家之一,故意拉人下水賭博。大約過了一兩個月,李大突然不見了。」

    蘭珏道:「這種鉤套,去賭者定會輸得傾家蕩產,莫不是藏起來躲賭債去了?」

    張屏點點頭:「是。但姝娘的公婆鬧到公堂,說媳婦與人私通,謀害了親夫。」

    麵店小夥計對姝娘的好感,早有街坊的三姑六婆瞧出來了。那商人賴某成天在姝娘家進出,也逃不出姦夫嫌疑。

    姝娘被抓到衙門,眼看將要屈打成招。

    「學生知道姝娘的相公不見之前,買過新靴子。姝娘也說前幾日還幫相公補過皮襖。還到師父的攤上算過,北方是否吉利,顯然是打算去北方。」

    知止道長便對縣衙的人說,他占了一卦,姝娘的相公在北方。

    「再一日,有人在城北樹林的枯井中發現了李大的屍首。屍首手中抓住一個穗子,是那商人賴某常戴的玉佩上的。」

    蘭珏道:「看來殺人的是……」

    張屏道:「嗯,是當鋪老闆。」

    蘭珏噎了一下,不動聲色地略一思索,再道:「姝娘的相公偷了商戶的玉佩,想要換路費,卻與當鋪老闆談崩?可其他人乍一看,會以為是商人殺了人吧。」

    張屏又點點頭。

    當時知縣便斷定,是商人賴某對李大追債不成,痛下殺手。李大的爹娘還咬定,賴某出入他們家時,常與姝娘眉來眼去,已與姝娘勾搭成奸。

    賴某申辯,自己的玉佩早已丟失,這塊玉佩很是貴重,自己若要追人殺人,斷然不會戴在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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