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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世民道:「我想起了突厥的事。」
長孫皇后:「嗯?」
李世民:「山鬼說,我們那不省心的兒子逼反了東突厥,是兒媳婦後來將其打服收回來的。」
長孫皇后輕輕頷首,沒有對此發表想法。
李世民蹙眉,良久,又淡淡笑道:「女子為帝,倒並非一定是昏君無能之君。」
他將牛乳碗遞給宮人,讓他們下去,隨即對兩個閨女伸出手。
長樂公主和豫章公主不知他意思,長樂公主外向,歡快地走過來,握住他的手,「耶耶?」
李世民突然問:「長樂想不想和大兄二兄那般一起上學堂?像姑姑一樣當大將軍。」
長孫皇后驚詫:「二郎?」
李世民笑道:「咱們家已經有一個將軍公主了,再出一個又何妨?」
他低頭又問了一遍:「長樂想嗎?像姑姑……也像阿耶一樣當大將軍?」
六歲的小姑娘還不清楚上學堂,當大將軍的意思,但是聽懂了像阿耶一樣,便沒有片刻遲疑,「要!長樂要像阿耶一樣,當大將軍!」
李世民摸了摸自家姑娘的小髮髻,又看向豫章公主。
長樂是他和長孫皇后的女兒,豫章公主卻是抱養在長孫皇后身邊的,然而,李世民素來對這個非皇后所生的女兒一視同仁,「豫章呢?」
豫章公主凝著他,認真想了想,道:「豫章不知道豫章會不會喜歡,但是,豫章想試試。」
李世民哈哈大笑,「豫章文靜,或許當不了大將軍,能當個女相呢!」
長孫皇后看得心驚肉跳。
公主當將軍本就是開天闢地之舉,幸得有平陽昭公主珠玉在前,便也不算大事。可是,公主為相?
非是她覺得女子沒有政事才華,然而,朝官必定不許,斥責其為荒謬之舉,她丈夫不知得廢多大力氣,才能讓外臣同意公主參政。
李世民垂眸望著懷裡的女兒。
一個他誰也沒告訴的念頭,盤踞在他腦海中。
承乾聰慧,他從未有廢太子的心思,可若是承乾因他不知道的緣由當不成太子了呢?若是青雀沒有人君之相呢?他不清楚將來他是否出於種種原因,才讓他和觀音婢的第三子登上皇位,可端看山鬼所言,這似乎不是什麼優秀的君王。
三個兒子,終究太少了些。
可若是再加上山鬼所說,觀音婢會有的四個女兒呢?三子四女,夠他挑出合適的繼承人了。總不能七個孩子裡,一個合他心意的都沒有。
唐三世之後,女主武王代有天下?
「代」雖為更替之意,可是父子相繼……亦為「代」。
倘使兒子不爭氣,就讓他閨女當皇太女,在這之前先封為武王,然後登位,這叫順應天命!至於三世這個數字……多大點事,本來讖語是「二世之後」,被人不小心多看了一橫,傳成「三世之後」!
唐太宗說的,不服憋著。
而那些非長孫皇后所出的兒子,李世民此刻壓根就沒想起來過他們。
第137章 第十一道
莜麥被找到時, 李世民正在和長孫無忌以及一些學士、法官議定律令。
那紅漆桌木被李世民拍得啪啪響:「不行,再改!」
還得改?
一滴汗珠從長孫無忌額頭留到鼻尖,為整改律令, 他三天沒時間好好洗一次澡, 睡一場酣覺了, 總覺得身上有股臭味,進宮前, 撲了一層香粉。
「陛下, 律令已寬減太多,五十條絞刑皆改為斷右趾,仍改下去,若如漢景帝那般,將斬左趾笞五百改為笞一百, 臣怕那些惡徒對律令再無懼意。」
在律法上,斬左趾還比斬右趾的懲罰輕,但是漢景帝沒有減輕斬右趾, 而是把它加重了,改成棄市。長孫無忌便拿斬左趾舉例。
比如說,判絞刑,改成盜墓被抓後, 受笞杖捶打, 想想富貴人家墓葬中埋的黃白之物數量, 只要能挖出來一個墓,後半生就穩了!而付出的代價, 僅是被抓到時受一百笞刑!
要是三百五百的笞刑才容易造成死亡, 可改成笞一百, 便容易活下來。定然會有不少人為了錢財, 前仆後繼去盜墓。
「你們好好想想。」李世民道,「不一定要用苛刻的肉刑才能讓他們畏怕。正如半年前,朝堂有人冒犯山鬼,山鬼罰他們每日輪一人為祂燒火,這懲罰看似極輕,然而對於那些大臣而言,萬分難堪。往後,他們再不敢對山鬼不敬了。」
李世民:「我們定刑是希望十惡不赦者以命相抵,其餘犯人能夠改過自新。我們要的是威懾,而非使所有犯人都有殞命的危險。肉刑太不人道了。何況,犯人終身帶著殘疾,豈不是在告知他人,他犯過罪?除了讓他得到別人異樣的目光,隱約的排擠,還有什麼好處?」
甚至,不談人情,只談利益,一個失去右腿的人怎麼去種地?對於整個國家而言,得不償失。
此時,有一法官提出建議:「可以改斷趾為服勞役的流放。流放三千里,刑期三年。」
房玄齡聽著就感覺牙酸。
既沒有傷害對方肉|體,又讓人不敢犯罪,還能讓罪犯為大唐做貢獻……這人真是人才啊,陛下才說要學山鬼,就這麼快總結出「大臣燒火」精髓所在了。
「這就很不錯。」李世民用筆桿子敲了敲案沿,用看人才的目光看著那法官,「你叫什麼名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