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6頁
她沖了幾遍茶,倒出來第一杯,遞到了他的手上。
權至龍抿了一口, 點頭:「今天的不苦,剛剛好。」
「因為已經是第泡啦。」宋熙元一邊說著, 一邊又去給他別榛子。
白色的圓圓的,完整的一顆, 放到他的手心裡。
權至龍就又笑起來:「這個待遇,比起在外面跟成員們一起看節目的時候,可要好多了。」
「哎?」宋熙元驚訝問道, 「平時都是一起看節目嘛?」
「在演唱會候場的時候都是一起看,TOP哥他們私底下也都是有追節目的,」他笑笑,「大概只看你的部分。」
「聽上去怪不好意思的。」
「有什麼不好意思,」權至龍摸著她的頭, 「是因為你唱的好才那樣的。」
兩人吃完了一小盤子的榛子,宋熙元就也不再貪嘴了,擦擦手, 拽著毯子,靠進了權至龍懷裡。
屏幕上蒙著面的男生,在唱一首情歌叫做《連那痛苦也要愛》。
旋律動人, 感情是有,也讓人動容,但並不能讓人代入太多。
權至龍這麼想著,回過神來又覺得好笑。
覺得要是用熙元的標準去聽舞台上其他人的歌,那好像不大公平。
「哥……」
這時候,宋熙元又開口喚了他一聲。
「嗯?」權至龍隨意的問道。
「哥哥有沒有認識的經理人呢?」宋熙元問道,「組合解散,大家都從宿舍出來,我想著,要不要去買一套自己的公寓?」
權至龍鼻尖傳來她身上的淡淡香味。
這樣待在家裡,靠在一起,他心裡原本是非常放鬆的。
可是她的這句話讓他稍微的有些緊張起來。
「嗯……」他不動神色的想了想,「是有的。」
其實熙元有這樣的想法是很正常的。
按照道理,她現在都應該有了一套屬於自己的房子了。
宿舍住不下去,就回到自己的房子裡去。
她只是想要陪著他,所以過來陪了她一段時間。
可正是因為這一段時間,她再搬走,他就感到有些不情願。
可是他現在,好像也沒有什麼立場來阻止她。
現在的女生不都是要獨立嗎?
用不動產來給自己增加安全感……這倒也不單單是只有女生才會做的事情。
啊,所以說,還是要聽媽媽的話結婚才對啊。
把他的所有的錢都給她,她應該就會有足夠的安全感吧?
可是她也未必會接受啊……
想到了這裡,權至龍不禁有些委屈。
「呀,你對哥哥厭倦了嗎?」他還是忍不住問道,「不願意再跟哥哥一起了?」
宋熙元噗哧笑出了聲。
她其實很理解他現在的心情。
一直在一起的兩個人,假如突然有一個想要離開,那麼剩下的那一個,多少都是會產生自我懷疑的。
所以她才會這麼坦率的,在這個念頭剛剛冒出頭的時候就來跟他商量。
「笑什麼啊。」權至龍悶悶的問道。
「覺得哥哥很可愛啊。」
「可愛個什麼……」
「哥哥以後會欺負我嗎?」
「我什麼時候欺負過……」
宋熙元就又笑起來:「那哥哥下次再欺負我的話,我就搬回去我自己那裡住啦!」
其實在那麼一兩個瞬間,的確思考過,他們現在這個樣子是不是不太好,談戀愛是不是應該保留一些距離感。
但在那個瞬間之後,立刻就自我推翻。
覺得與其是思考應該做什麼,還不如想一想想要做什麼。
畢竟,他們也不能用正常的情侶來對標的。
比如說,像現在這樣的陪伴,那也就是這幾天,過幾天,前輩又要繼續去巡演。
Bigbang的巡演結束,他還想要再出專輯。可能在入伍之前,也想要有個人的巡演。
就是這樣滿噹噹的計劃,然後就是……入伍。
她還在想著這些事情,就被權至龍掰過了下巴。
「不是買來自己住的啊?」他挑著眉問道。
「我什麼時候說要自己住了。」宋熙元笑起來,「這裡什麼都用不著我操心,笨蛋才會想要搬出去。」
權至龍鬆開手,冷哼一聲。
她卻又要往他的身上扒:「怎麼了,哥,剛剛你是不是很緊張?」
權至龍就有點懶的理她。
而她卻繼續在他面前嬉皮笑臉:「哥,哥,這麼捨不得我嗎?」
「是是是,捨不得。」權至龍沒好氣的答到。
「那好吧,」宋熙元趴在他的胸口笑,「要是哥哥不嫌棄我,那我就都跟哥哥住在一起。」
「怎麼會嫌棄……」權至龍無奈的抬起手,還是將她摟進了懷裡。
「我工作也有好幾年了,想著該給自己買個什麼大件,其實房子,現在也買不了太大的,」她輕聲與他分享自己的想法,「要不然還是買車吧,車子應該也會用得到的。」
「車子……」權至龍說,「我的那些車,都很少有人開。」
車庫裡豪車好幾輛,停著吃灰。
內心覺得,車子實在比房子更加沒有必要。
但誰都知道,他的車她也沒法開。
「我倒是也想試試你的豪車呢。」宋熙元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