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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叫中郎將,」李鐸的額頭在齊沈懿的肩頭來回蹭了蹭,可憐兮兮的說:「我叫李鐸,木子李,鐸就是那個鐸,銅鐸,『軍中有法鐸,聞者令行禁止』的那個『鐸』……」
不用再問,齊沈懿也已經知道這人表字的「子恪」兩個字是哪兩個字了。
「別人的表字都是由父親或者家中尊長取的,我的表字是十五歲生辰的時候阿兄給取的,」頓了頓,李鐸說:
「我算是二哥一手帶大的,我阿爹他在我九歲的時候就戰死沙場了,和我大哥哥李錚,還有我的叔父,以及我的堂兄們一起,他們都死在了蒹葭城,你知道麼,那一年城破,除了提早被疏散的平民百姓之外,當年參與守城的人里,如今就只剩了我一個人還活著了……」
齊沈懿捧著李鐸的臉緩緩將這人的頭抬了起來,入目,平日那個總愛嘻嘻哈哈的人已然紅了眼眶。
少年將軍的眼淚和少年本人一樣倔強的很,它們盈在那雙通紅的眼眶裡,死活不肯流下來。
齊沈懿能在小娘孫氏的手底下平平安安的長大,還保著母親安然無恙,靠的不僅是遠在宮城裡的君後娘娘偶爾施捨的關心,她真正靠的,是自己那千錘百鍊的淡然冷漠,以及泰山崩於眼前都能無動於衷的置身事外。
可是如今的李鐸對她來說,明顯就有些特殊了,李鐸似乎是她齊沈懿的克星,總能輕而易舉的就得到她的所有情緒與關注。
「子恪,我喚你子恪,」齊沈懿將手指覆在了那雙悲傷的眼睛上,手上的觸覺立馬就感受到了李鐸眸子裡那些淚水的溫度:「以後我都喚你子恪,好不好?」
「不好,」得寸進尺的人繼續得寸進尺著說:「你是我的家人,家人的意思你懂麼,我想讓你和我家裡人一樣,喚我三郎。」
「小三郎?」齊沈懿溫溫的笑了一下,幾乎是脫口而出道:「我第一次聽見這個稱呼是在鳳棲宮裡,君後娘娘對帝君說,『小三郎?聖人說的是李家的那個小三郎?他如今也長大了罷?也該到了娶妻成家的年紀了罷?我十數年不曾見過那孩子了,也不知道他現在長成個甚麼模樣了』。」
「哎,他們為什麼都叫你小三郎啊?」齊沈懿用手指拭去李鐸眼裡的淚水,輕柔的問到。
李鐸捉住齊沈懿的手,隨意的用袖子擦了擦自己的眼睛,說:
「我是家裡最小的孩子,老父親四十三歲上才得的我,大哥長我二十歲,二哥長我十三歲,所以他們都愛喊我作小三郎……我小時候罷,經常跟咸京里的小孩子們打架,因為他們總說我阿娘不要臉,笑話她老雞下蛋,四十多歲還生兒子,後來實在是沒辦法了,阿爹就讓大哥把我帶去樓漠了,因為我在咸京老是惹是生非……」
是啊,四十多歲,做祖母都綽綽有餘的年紀,突然又添了個兒子,縱然李家的家裡人是無比的歡喜和高興啊,無比的寵愛李鐸這個幼子,可里坊間的閒言碎語總也是無視不了的。
齊沈懿趁機悄無聲息的從李鐸腿上下來,她握著李鐸的手,說:「那你告訴我,昨兒夜裡你夜探齊府,究竟為的是什麼?」
「……」李鐸掙開齊沈懿的手,和衣躺在身後的臥榻上,然後翻身背對著齊沈懿,她是喝多了,但是她沒醉:
「當年蒹葭城一戰,奉命馳援的王鑑大軍臨陣撤兵,致使頑強抵抗的蒹葭城守軍孤立無援,最終城破人亡,
我爹爹身首異處,屍身被羌狗爭搶而食,我大哥喪命羌奴的鐵蹄之下,屍骨無存,我大嫂城破之時自焚身亡,我的叔父和堂兄們,戰死後又被羌奴千刀萬剮,只剩下一副副血淋淋的白骨,下葬的時候我們都無法區分他們誰是誰……」
軍醫只從中找出了李鐸叔父的屍骨,而李鐸那七位年紀相近的堂兄,最後只能由七口棺材裝了,和葬在了同一個大墓里供李家後人祭拜。
而王鑑,回到咸京之後只是被朝廷以領軍不利為由,削了他昇平王的爵位,收了他手裡的數萬兵權,其他一概隻字不提。
李家那些陣亡的人,李家軍里那些大大小小的兒郎的性命的丟失,似乎都是可以不予追究的。
朝廷對北疆說,蒹葭城的大仇在羌奴,好,那麼李釗就帶著年幼的「弟弟」與得了失心瘋的母親,揮動著千軍萬馬,北上追擊遊牧的羌奴,直到滅了他們的王廷。
那麼,咸京呢?朝廷為什麼不能堂堂正正的給蒹葭城一個說法,給李家人活下來的人一個說法呢?他們為什麼不站出來公道的審判王鑑等人呢?王鑑他們犯了錯,怎麼能這樣輕易的就被原諒呢?
數千條的人命啊,怎麼能說原諒就原諒說不追究就不追究呢!
你知道期望落空之後的絕望有多大嗎?
當年,年幼的李鐸站在蒹葭城的鐘鼓樓上,眼睜睜的看著王鑑的大軍來了又走,眼睜睜看著城裡的守軍一點點陷入絕望,失去活下去的希望。
那些痛苦與絕望,是李鐸十餘年來每每午夜夢回都不能擺脫的魘。
李家不是要追究朝廷的不是,李家的人只是想要一個公道,李家的人死得只剩下兩個了啊,李家軍的兒郎們死不瞑目啊!
他們用性命守護著身後的國泰民安,他們無怨無悔!可是為什麼,為什麼啊!朝廷為什麼就不能堂堂正正的給他們一個公道呢!!為什麼不能對他們的死有一個光明正大的交待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