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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是潘雪秋剛把她收作學生時,留的紀念照。

    娛樂圈漂亮的人很多,可她與別人不同,渾身上下都透著一股靈氣,演戲的時候非常投入,簡直是原作人物附身一般。

    這樣的一個人,以後必定能大紅大紫。

    潘雪秋習慣性的用自己獨有的招數去拉攏她,無非是先傳播謠言,然後再出面相救,這樣,那些新人們必定感激涕零,從此為她鞍前馬後。

    這一招,屢試不爽。

    可在阮星嵐身上第一次出了大問題。

    也不知怎麼搞的,她居然把那個場務的手指切了下來。

    潘雪秋有些生氣,但也只能耐著性子替她圓場,幸好後續的處理還算順利。但更棘手的問題換來了更豐厚的回報。

    阮星嵐對她的感激比其他人都要多,像個小尾巴似的跟在她身後,學東西又快又好,給了機會就狠狠咬住不放。

    潘雪秋在她身上看到了年輕時自己的影子,十年前她也是這麼在娛樂圈摸爬滾打,雖說沒有後台,但僅憑著過人的演技闖出了些名堂,可她走的彎路太多,漸漸年紀上來也熬不動夜,只能退居二線做導演。

    那時她才三十幾歲,卻已經明白這個圈子裡光靠演技是成不了大事的,要想成事,必須得有手段。

    於是她摸索出一套辦法來,從接近馴養到桃李滿天下,像是流水線一樣去挑選年輕的女演員,逐漸建立起屬於自己的王國。

    再也沒有成不了的事,再也沒有拿不下的人。

    可她卻有些倦了。

    戴著面具的時間越長,她就越倦。

    直至阮星嵐的出現。

    一開始,她是被阮星嵐的靈氣吸引,可在一天天的接觸中,她的心裡有了更多的東西。

    這麼年輕又這麼才華橫溢,永遠充滿求知慾和活力,讓潘雪秋恍惚間覺得,自己也跟著她重新經歷了一次新生。

    兩人那麼合拍,那麼相似,簡直天造地設。

    如果按照劇本發展下去,也許她們就是鏡頭裡的主角,幸福快樂地生活在一起。

    可生活不是劇本。

    各個跡象表明,阮星嵐是有女朋友的。

    而且這個女朋友只是個被養在家裡的小金絲雀。

    潘雪秋不明白,為什麼阮星嵐會喜歡這種人。

    難道她不該喜歡那些和她一樣活躍在鏡頭前的天才嗎?難道她是一個只想享受別人伺候的市儈之人嗎?難道在那層天真無邪的外表下面,是令人失望的享樂主義?

    可阮星嵐經常吵架。

    潘雪秋看得出來,不如說,是看得太清楚了。那隻金絲雀太過纏人,已經讓她不勝其煩。沒關係的,再等一等好了,反正她們只有分手一條路可以走。

    可等了半年,她們仍舊沒有分開。

    不僅如此,阮星嵐的工作越來越忙,好不容易擠出來的那點時間,也盡數分給那人。而面對自己,只是禮貌疏離的一句「對不起,我還是不收您的禮物了」。

    劇本不該是這樣的。

    潘雪秋眼看著自己一手提拔起來的小孩豐滿了羽翼,也許只等風來,就能乘風破浪。

    她怎麼能夠容忍?

    於是故技重施,讓周圍的人詆毀她,只要她受了挫,一定還會回來找自己哭訴的。

    可是潘雪秋賭錯了。

    這一次的詆毀並沒有讓阮星嵐回到她身邊,而是起了反作用,讓對方更加想逃離了。

    而車禍後的那些事,也讓潘雪秋更加確定,阮星嵐對她的厭惡。

    還有什麼可以做的呢?

    潘雪秋想了許久,如果愛不了,那就恨吧。

    她們要彼此糾纏彼此痛恨,不管在何時何地都永遠無法分開,要不然以前發生的一切,都會成為過眼雲煙。

    恨比愛長久,不是嗎?

    潘雪秋盯著照片裡美好到極點的阮星嵐,嘴角有些瘋狂地上揚起來。

    *

    「她是這麼說的嗎?」冷敘沉吟道。「我雖然不建議你去接觸艾蕾莎,但如果參加慈善夜是丁靜的意思,那你就去吧。」

    第二天的午飯時間,阮星嵐跟她們說了丁靜的交待,意外得到了這樣一句回應。

    她呆了半晌,才道:「我還以為你會反對。」

    冷敘道:「丁靜比我更有大局觀,我關心則亂,看問題會比較不全面。」

    旁邊的薛雨萌摔了筷子道:「咱們現在在討論正經事,能不餵我狗糧嗎?」

    阮星嵐笑著哄道:「好啦好啦,冷敘不是故意的。」

    冷敘卻是淡淡瞟她一眼,道:「你不是要退出節目嗎,幹嘛還巴著阮星嵐不放?」

    「這個禮拜還沒過完,我也想退出,無奈規則不允許好嗎?」薛雨萌沒了食慾,氣鼓鼓坐了一會,又問。「你倆怎麼還稱呼對方是全名?這麼疏遠小心我插足進去哦,是吧星嵐。」

    阮星嵐不是第一次聽她叫自己星嵐,但這次聽總覺得怪怪的,又不好讓她改口,只哈哈乾笑一聲,沒有搭腔。

    冷敘也沒說話,昨晚回來時她沒覺得,這時候瞬間發現好像太多人喜歡阮星嵐了,薛雨萌還沒打發走,又來一個艾蕾莎,暗處還有個潘雪秋,這是怎麼回事,為什麼滿世界都是情敵?

    氣死。

    而且她還得和情敵同桌吃飯,過幾天還得送阮星嵐去陪情敵赴宴,奇怪,阮星嵐和情敵的活動怎麼這麼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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