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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年前,他們初初相識,葉佳晨來公司報導,慌慌張張與他相撞,一對受到驚嚇的大眼睛,眼睫毛撲閃撲閃,一臉的慌張失措。
其實那天那個場面,他一直記得,葉佳晨穿了一條米黃色的連衣裙,還戴了一頂窄帽檐的太陽帽,因為相撞,帽子掉在地上,他替她撿起來遞給她,他聽見她怯生生的聲音說:「謝謝。」
那一年,她已經二十六歲,卻還莽撞冒失地好似學校剛畢業的大學生,他曲起手指朝身後的公司大門點了點,「眾安科技?」
葉佳晨便連連點頭,然後一臉的緊張,他在那個瞬間覺得眼前的姑娘真是可愛,她甚至還不自覺地吞了口口水,結結巴巴地問他,「你是老闆嗎?」
他笑著搖頭否認,姑娘便大大放鬆下來,拍著胸口繞過他,他聞到她身上淡淡的茉莉花香味兒,那一刻,他聽到自己心動的聲音。
他很奇怪,為什麼會是這樣一個普通的女孩兒,而且這麼快這麼簡單,只是一個眼神兩個動作,他竟然有種春風拂面的感覺,他細數三十三年的漫長人生,他很少心動,兩根手指頭就可以概括完,可惜他似乎就是這種類型,當年在西海岸線上第一眼瞧見屠芳芳,一切也很簡單,她搭了他的車,他們便相愛了。
在那之後,他其實記得她每天的穿著,每天的情緒變化,她喜歡的每一樣東西,她喝咖啡要加很多糖,她不能吃芒果,她愛吃三明治,她時常遲到,有時候卻在日出沒多久就出現在辦公室,那時候是他最享受的時候,偌大的公司,只有他們兩個人,靜靜地在彼此的領地做事,那種感覺,就像是多年的老夫老妻,知道對方在自己身邊,不需要哪怕一句言語,那種安心感就能縈繞在心頭,那兩年,其實他很開心,心是安定的有歸屬的,如果可以,他真希望時間能夠一直這樣走下去,他遠遠瞧著她,便已足夠。
可是故事總有後來,他做了太多事,他一向冰冷,卻控制不住自己在葉佳晨的面前出現太多次,他總是在開會的時候坐在她對面,好讓她瞧清楚自己隱在眼鏡片兒後面的真誠雙眼,他總在她出現在茶水間的時候進去泡咖啡,隨便搭上兩句話,聽她話多得嘰嘰喳喳,那一整天他就能感受到幸福。
其實他有很多事兒想做,他時常不受控制地等候在公司門外,有過多少次,他看著她匆匆出門去搭地鐵,他在她身後跟過幾條馬路,想按喇叭喊她上車送她回家,可每每到了關鍵時刻,理智便會突然跑出來,提醒他,他的那些不堪過往,他的那段失敗的婚姻,還有那樣年幼需要他全心呵護才能健康長大的樂樂,他已經欠了他一個缺少母親的完整家庭,又怎能狠心為了自己的一次短暫動心而眼睜睜將他送回屠芳芳身邊,讓他過上朝不保夕隨時要面對情緒失控的親生母親的生活,而那生活是如此地漫長,十五年的光陰,是由一個個二十四小時的分分秒秒組成,他穿越那些分分秒秒,仿佛能看見那個十八歲的少年,他踏著陽光而來,就像曾經的自己一樣,他已經將人生過得如此不堪,又怎能將那個少年的希望全部抹殺。
後來到底是有一次,他按下喇叭喊葉佳晨下車,那是一年前的冬天,下了雪,天空白得嚇人,滿天飛雪,像春天江南岸邊的柳絮兒,扎著堆兒往下沉,葉佳晨沒帶傘,走了沒幾步頭髮就見白了,身上穿得大衣濕漉漉的,他擔心她著涼,換季的時候她剛生過一場病,請了三天病假,來上班的時候蒼白著一張小臉,頭髮也剪短了,他心裡燥得很,不知道該怎樣才能對她好,如果可以,他真想掏心掏肺地對她,可惜,如果永遠只是如果。
後來他暗罵自己不是男人,他把車開到她身邊,問她家住在哪裡,他正好沒事,送她一程,他看著她坐上車,報出家裡的地址,低聲說「謝謝」,後來她小心翼翼地厲害,因為他擺了臭臉。
如果有機會,他真的想告訴她,還記不記得那天,他頭一回主動,要送她回家,他擺臭臉不是因為她,而是因為他自己,明明知道姑娘的家庭住址兒,還非要裝模作樣地再問一遍,他在心裡低咒了自己一萬遍,算什麼男人,裝什麼大尾巴兒狼,清清楚楚人家姑娘住哪兒,還非要問上一嘴,那天,他是真的看不上自己。
後來他從車抽屜里翻出一包巧克力,是VosgesHaut的牌子,他聽到姑娘壓著喉嚨的尖叫聲,終於扯了嘴角無聲地笑。
他就是耍了心眼,之前Andy回美國,當做伴手禮帶回了這個牌子的巧克力,辦公室人手一份,他看到葉佳晨把自己那份吃完後,意猶未盡,銷售部的幾個男同事,都被她搜颳走,她一向好人緣兒,口袋裡裝滿巧克力,離開的時候,一臉心滿意足的笑。
他記得清清楚楚,後來請美國的友人從芝加哥匯了一整箱過來,他沒辦法大大方方拿給葉佳晨,便在辦公室的抽屜里塞了一包,車子抽屜里也放了一包。
沒想到今兒個竟派上了用場,姑娘紅著臉孔問他,「你也愛吃巧克力?」
他在談判桌上向來言語犀利,可竟被一個小他七歲的姑娘問得啞口無言,他摸出一根煙,問葉佳晨,「介意嗎?」還沒等她回答,又塞回去,朝她淺淺笑笑,「還是算了。」
後來姑娘在那條路上吃完整袋巧克力,笑得神采飛揚,她說她除了愛吃這個牌子,還喜歡法國的Valrhona和荷蘭的PucciniBomboni,他想她一定不知道,其實他後來買齊了她愛吃的所有牌子,他將那些巧克力放在家中的冰箱裡,用一個透明的盒子裝著,那天他出差晚歸,她在他家裡照顧樂樂,他不知道她有沒有開過冰箱,有沒有看到那些巧克力,如果有,她會不會記得一年前,那個滿天飛雪的黃昏,她在他的身邊,說過那樣一段話,她說她愛吃巧克力,喜歡國外的幾個牌子,夾心或是純黑的,她都喜歡,她應該也不會知道,那天他是多想吻她,或者什麼也不干,只是繞著環城高架一圈又一圈地繞,哪怕華燈初上,哪怕萬家燈火,只要她在他身邊,沖他簡簡單單地笑,他就覺得幸福原來這樣近,近到伸伸手便可以緊緊握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