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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花崇抬起頭,看向矗立在小道邊的路燈。最近的一個路燈離屍體只有不到三米遠。

    男子等於是在路燈下被割喉的。

    柳至秦走過來,似乎明白他在想什麼,說:「像這種小道,晚上路燈不一定會亮。有一盞燈亮著都算不錯了。」

    花崇點頭,叫來李訓,讓去查小道上哪些燈壞了,哪些燈能開。

    曹瀚聽到了,連忙大聲道:「這個我已經查過了唷!就這一盞是好哩,其他全部是壞哩!」

    花崇自動屏蔽掉魔音一般的「哩」和「唷」,說:「一條接近兩百米的小道,兇手偏偏挑了最亮的地方下手?」

    「可能對於兇手來說,這裡是最佳行兇位置。但這似乎不太符合常理。如果我是兇手,我寧願選擇更暗的地方。」柳至秦說。

    花崇退後幾步,觀察之後說:「小道里沒有攝像頭。」

    「外面有嘛。」曹瀚說,「道口兩邊的馬路上都有攝像頭哩,已經去調監控了唷,很快就能看到唷!。」

    柳至秦第一次與曹瀚接觸,十分不適應,花崇能自動屏蔽「嘛哩唷」,他卻暫時無法做到,那效果就如早晨好端端地走在路上,突然聽到一家沿街店鋪放著節奏歡快的洗腦神曲,便不由自主腦中循環一天,直到夜深入眠才消停。

    花崇碰了碰柳至秦的胳膊,「等會兒去看監控。」

    柳至秦「嗯」了一聲,脫口而出:「明白唷。」

    花崇一個激靈,手臂上起了一層雞皮疙瘩,瞪著眼道:「你剛才說什麼?」

    柳至秦這才發現自己中了曹瀚的「毒」,甩了甩頭,「我說我明白了。」

    花崇幾乎要翻白眼,將柳至秦拉到一邊,低聲道:「每一個剛認識曹瀚的人都會被他帶偏,我以為你會是一個例外。沒想到你也中招了。」

    柳至秦剛才還有些尷尬,聽花崇如此一說,立即釋懷了,「你也被他帶偏過?」

    花崇想了想自己當時的樣子,擺手道:「不提了不提了!」

    柳至秦追問:「當時你怎麼說的?」

    「回頭再說。」花崇眼尾一抬,「專注案子,空了再跟你講。」

    這時,徐戡站了起來,「致命傷是頸部的銳器傷,喉管被徹底割斷,動脈被割裂。創口平整,沒有多餘的割痕。受害人身上沒有打鬥痕跡,也沒有束縛痕跡,兇手是一擊得手,並且在作案時處於比較穩定的情緒中。初步可以排除激情殺人的可能。我剛才在受害人的指甲里提取到一些皮屑組織,一會兒拿回去做檢驗。」

    「割喉看起來簡單,其實沒那麼容易。」柳至秦低下頭,「兇手能一刀結果一個成年男子的性命,從創口來看毫無拖泥帶水的痕跡,這……」

    花崇說:「像有經驗的人所為。」

    徐戡摘下手套,「受害人有沒有服藥,身上有沒有其他重要傷,這些要做了屍檢才知道。」

    「死亡時間呢?」花崇問。

    「昨天晚上11點到12點之間。」徐戡說著往道口處看了看,「外面的攝像頭應該能拍到他。」

    「先帶回去做屍檢,儘快確定屍源。」花崇說完沖曹瀚招了招手,「調昨天晚上10點半之後的監控。」

    ??

    李立文租住的小屋在洛安區和富康區交界的地方,名義上屬於洛安區,看上去卻是富康區的風格——老舊、潮濕、採光差,周圍非常嘈雜,治安也不怎麼好。

    夜裡回到家,李立文本想倒頭就睡,結果想起在酒吧受的氣,就翻來覆去睡不著,索性打開燈,把錢包里的錢又數了一遍,然而不管怎麼數,都只有三百塊。

    「媽的!」他將錢包和錢全都扔在地上,強迫自己不再去想晚上碰到的倒霉事,拿被子蒙住腦袋,數了一個多小時「一塊錢兩塊錢三塊錢」,才終於睡著。

    然而似乎沒睡多久,門外就傳來一陣急促的敲門聲。

    第一百零七章 圍剿(08)

    「你們搞錯了!我昨天晚上只是從那個小道里路過,我什麼都沒有做啊!」李立文頂著一腦袋雞窩般的頭髮,滿臉驚懼,剛說兩句話就激動得想要站起來,「我在那邊的酒吧上班,半夜經常從那條小道經過,不能裡面死了個人,就賴在我身上吧?」

    「賴?」花崇冷眼打量著他。

    小道靠天洛站一側的攝像頭拍到被害人於11點14分進入小道,其後再未從任何一側出來。11點31分,李立文從酒吧街一側的入口進入小道,在裡面停留了24分鐘,直到11點55分,才從另一側跑步離開。

    一個不到兩百米的小道,正常行走的話,怎麼可能花24分鐘?

    最重要的是,張貿在李立文的租房裡,發現了一個錢包,還有散落一地的零錢,錢包里夾著數張銀行卡和一枚身份證。目前屍檢結果和DNA比對結果還沒出,但身份證的主人——尹子喬,大概率就是慘遭割喉的被害人。

    但這個李立文展現出來的慌張也太真實了,如果是演出來的,那這演技哪裡還用在酒吧當服務生?可如果不是演出來的,那很顯然,李立文不符合「冷靜割喉者」的側寫。

    現在問題就在於,徐戡確定被害人的死亡時間在11點到12點之間,而被害人進入小道之後到12點,攝像頭只拍到了李立文。並且李立文在裡面待了24分鐘,進去時神情猙獰,出來時一路快跑。如果李立文不是兇手,他在裡面是否看到了被害人的屍體?看到了為什麼不報警?還耽誤那麼多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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