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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先確定李立文是否殺了肖潮剛。」花崇技術嫻熟地在車流中穿梭,「這個案子結束後,我打算和犯罪心理方面的專家聊一聊,聽聽他們的意見。」

    柳至秦點頭,旋即又道:「不過如此一來,尹子喬一案就回到了原點。針對他的人際關係調查已經進行了好幾輪,沒有有價值的線索。」

    警車被堵在離斑馬線半公里遠的地方,花崇嘆息,「那就先偵破呂可三人的案子。滿瀟成確實無辜,但兇手殺害的這三人不該給滿瀟成抵命,他們也很無辜。」

    ??

    搜索進行了半日,一具腐敗見骨的屍體在河壩一處砂石坑中被找到。

    由於腐敗嚴重,初步屍檢無法確定死因,更無法確認身份,必須做解剖和DNA比對。

    但在場的警員都明白,這只可能是肖潮剛。

    經過心理干預,李立文已經「醒來」,縮頭縮腳地坐在審訊椅上,面色蒼白,低頭不語。

    花崇問:「你隱瞞了什麼?」

    李立文惶恐不安地顫抖,一個勁地搖頭。

    「那天在招待所,你不只是割傷了肖潮剛。」

    「我沒有撒謊!」李立文驚聲道:「我真的只是割傷了他!他跑了,我一個人留在浴室清理血跡,我沒有做過別的事!」

    「李立文,你知道『他』的存在。」花崇緩聲說。

    李立文睜大眼,難以置信,「你,你說什麼?誰?我知道誰的存在?」

    「你不確定,但你已經意識到,自己的身體偶爾會不對勁。」花崇看著他寫滿驚愕的眼睛,「我再問一遍,那天晚上你割傷了肖潮剛,在肖潮剛離開之後,真的只是在衛生間清洗血跡嗎?」

    李立文咬著下唇,漸漸地,眼中浮起一片水霧。

    花崇說:「你是不是想做什麼傷害自己的事?」

    李立文不說話,只搖頭。

    「監控記錄下了你今天早上做的事。」花崇將筆記本轉了個向,「長時間留在市局,不斷接受問詢,你心理崩潰,用額頭撞向牆面。」

    花崇的講述滯後,視頻已經播放到「李立文」發狂襲警的畫面。

    「這不是我!這不是我!」李立文大叫起來,用力抓扯著頭髮,「我不可能做這種事!你們陷害我!你們給我吃了致幻藥!」

    「嗯,『他』的確不是你。」花崇說:「但你早就隱約察覺到『他』的存在了,不是嗎?」

    李立文瘋狂搖頭。

    「當你企圖傷害自己的時候,『他』就會出現。今天早上是,在招待所時也是。」花崇頓了頓,「當時,你站在衛生間,盯著地板上的血,又看著自己手中的刀。恐懼與憤怒漸漸讓你情緒失控,變得絕望,多年被客人欺辱而積蓄在心中的壓抑一朝爆發,你想要殺掉像肖潮剛一樣欺辱你、看不起你、將你踩在腳下的人。但你做不到!」

    李立文的眼淚像斷線的珠子。他抱著單薄的肩膀,看上去弱小又無助。

    花崇接著說:「你喜歡收藏管制刀具,隨身攜帶刀具。這個愛好讓你感到自己不是那麼任人可欺。它與其說是你的愛好,不如說是你的毒品。但即便有了很多刀,你仍舊過著被客人肆意指使的生活。」

    李立文終於哭出了聲,壓抑又悲憤。

    「那天你拿起刀,知道無法殺掉肖潮剛。」花崇說:「你跪在地上,想殺了你自己。」

    第一百二十二章 圍剿(23)

    徐戡將屍檢以及DNA比對結果送到花崇手上。死者正是半年前無故失蹤的肖潮剛,兇手使用銳器,至少在他身上戳刺了34刀。

    看到屍骨發現現場的照片時,李立文反倒安靜下來了,不再哭泣,也不再顫抖,只是一動不動地盯著照片,然後彎起唇角,無聲地笑了笑。

    那笑容幾乎凝固在他臉上,像一副掩飾痛楚的面具。

    曹瀚和另外兩名洛安區分局刑偵中隊的警員給李立文錄了口供。

    花崇和柳至秦在單向玻璃外看了一會兒,轉身離開。

    和大多數從小城鎮來到洛城的年輕人一樣,李立文曾經也心懷夢想與憧憬,想努力工作,認真賺錢,等到攢夠了錢,就買一套屬於自己的房子,二手的老房子都能接受,不用多寬敞,也不用多舒適,足夠自己落腳就行。然後再加倍努力地工作,等到經濟條件好一些了,就找個姑娘來談戀愛、結婚,30歲之前生個可愛的孩子,男孩兒女孩兒都行,男孩兒更好養,不像養女孩兒一樣時刻都需要操心,但若要問內心,他更希望生個漂亮軟萌的女孩兒,像小公主一般養著。

    美好的白日夢並未持續太久,很快李立文就發現,在小城鎮長大、沒有學歷、沒有背景的自己根本無法在洛城找到一份逞心如意的工作。他穿著洗乾淨、熨整齊的襯衣,拿著花錢請人幫做的簡歷去應聘,卻總是碰一鼻子灰,HR們看一眼他的簡歷就扔在一旁,微笑著請他離開,從來不告知為什麼不肯錄用他。

    後來有一次,他偶然聽到一名HR說,「剛才那個姓李的,要文憑沒文憑,要經驗沒經驗,還是個農村來的,滿嘴土話,雖然長相還行,但半點氣質都沒有。再說,咱們這兒又不是鴨店,光有長相有什麼用?他這種人,居然也好意思往寫字樓里跑?去當個洗腳婢,人家可能都嫌棄他手太粗糙。」

    另外一名HR哈哈大笑,「我看啊,他當洗腳婢挺好的。剛才看他那麼眼巴巴地看著我,好像真的挺渴望我給他一份工作。哎,怎麼可能啊?大學生我都得看是哪個大學畢業的呢。說真的,我都想給他提個建議了——白天去餐館端盤子,晚上到洗腳城給人做按摩,一天打兩份工,完全不用動腦子,說不定比在咱們這兒工作拿的工資還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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