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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尋深吸一口氣。
他沒有想到,來征城緝兇會正好撞上一樁強丨奸案。犯案者毫無悔改之心,甚至將責任推卸到受害的女性身上。
——她為什麼要深夜出門?
——她為什麼穿那麼少?
——那條巷子夜裡危險,她為什麼要去?
——她活該被強丨暴!
人性的卑劣在黃慶身上爆發,宛如一個巨大的毒瘤,在被戳破時淌出惡臭不堪的膿液。
有多少人說過與黃慶相似的話?
有多少人在目睹傷害發生時,冷嘲熱諷,認為錯的是受害人?
他們不是犯罪者,卻是犯罪者的幫凶。
地上的污跡被清理乾淨,黃慶猶自說道:「我是無辜的,曹老漢才是強丨奸犯,我只是路過!」
「尋哥。」樂然已經冷靜下來,眼中含著殺手般的冷光,「當年黃慶在網上『討伐』林驍飛時,想的是不是也是——我是無辜的,那麼多人罵風飛78,我也罵兩句怎麼了?我是無辜的,大家都去風飛78家潑油漆,我也潑兩桶怎麼了?」
沈尋摟著他的肩,沒有說話。
花崇和柳至秦並不知道發生在另一間審訊室里的鬧劇,坐在他們對面的楚皎正近乎平靜地講述自己與易琳琅的恩怨。
「我給他當了多少年『槍手』來著?記不清了,總有五、六年了吧。當『槍手』比用自己的筆名寫作賺錢多了。我一個毫無名氣的作者……不,我算不上什麼作者,頂多算個寫手,當年我一天埋頭寫兩萬字,一分錢都賣不出去,沒有網站肯和我簽買斷合同——買斷合同你們知道嗎?就是我寫多少字,網站給我定額的錢,後面就算我的小說火了,我也分不到一毛錢。我只能簽分成合同,收入和網站平分。這麼寫了幾個月,收入根本養不活我自己。」楚皎看著自己的手,說得很慢,「我只能當『槍手』,那樣起碼不會餓死。」
「易琳琅很有錢。他是富豪的獨子,但沒幾個讀者知道。他把自己包裝成勤奮善良的追夢美少年——呵,他當然『勤奮』了,日更一萬字,其中九千字都是我們這些『槍手』完成的。」
「你在給他當『槍手』期間,也以自己的筆名創作。」花崇說。
「你們查得真清楚。」楚皎雙手交疊搭在桌沿,「沒錯。雖然當『槍手』很來錢,但我不想一輩子給人當『槍手』。人嘛,總是得有點情懷的。我當初溫飽都不能保證,當然無法追求理想。我一邊當『槍手』,一邊還在一家汽修店打工,你們肯定都查到了。後來,我生活不成問題了,甚至過得還不錯,就想追一追我的夢。」
柳至秦道:「你想寫出屬於你自己的小說。」
楚皎眼睛亮了亮,「沒錯!」
「這是你與易琳琅決裂的關鍵?」花崇明明是提問,語氣卻如肯定一般。
楚皎神色輕微一變,乾笑道:「他偷了我的作品,他是個最卑鄙、最該死的人渣!他指責別人抄襲,其實他才是抄襲界的宗師!」
「慢慢說。」花崇冷聲道。
「現在正在熱播的那部劇——《玄天山河》,你們看過嗎?」楚皎問。
「聽說過。」
「那裡面最關鍵的一條劇情線,是易琳琅強行從我手上買去的!」說到這裡,楚皎發出一陣怪笑,眼神突然變得犀利,仿佛有血即將從眼角淌出。
「那是我當時正在創作的小說,《懷戰》中的劇情線。他在看過之後,強迫我賣給他。」楚皎深深吸氣,「如果我不賣,他就要毀了我!」
「毀了你?」花崇還是那副漠然的姿態,「怎麼個毀法?」
楚皎搖頭,「你們理解不了的,你們理解不了……」
「你不說我們怎麼理解?」柳至秦道。
楚皎沉默許久,再次開口,「網文圈也是個捧高踩低的地方,你是『大神』,你說什麼都是對的,你想讓一個毫無名氣的作者滾蛋,簡直比踩死一隻螞蟻還容易。你甚至都不用自己說什麼,只需讓粉絲意識到,你不喜歡那個人就行了。當你想要針對某個人的時候,自然有成千上萬的腦殘粉為你前赴後繼。」
花崇聽說過娛樂圈捧高踩低,不知所謂的「網文圈」也是如此。
「我已經寫了很多年了,最初是真的寫得不好。我不像那些有才華的人,下筆如有神,二十歲出頭就成為『大神』。我沒有什麼靈氣,但寫了這麼久,終於也摸索出了自己的路,算是一種進步吧。」楚皎眼神柔和了一些,「《懷戰》是我最好的作品,它耗費了我所有精力。從開始連載起,它就有了不少讀者。我本來以為,靠著它,我能夠慢慢紅起來。」
「等一下。」花崇打斷,「你說易琳琅買走了《懷戰》里一條劇情線,這是什麼意思?你在連載之前給他看過《懷戰》的劇情線?」
「是連載之後不久。」楚皎說:「當時那條劇情線還沒有在文中鋪陳開,他突然找我看大綱。」
「你給他看了?」
「他當時的原話是——你這篇文的數據還不錯,有大綱嗎?我這邊找人給你看看,開局不錯的文最忌寫崩,大綱太重要了。」楚皎苦笑:「我是他團隊的成員,跟他簽了約,我沒有理由拒絕他。我沒有想到,他會在看過之後,直接提出買斷我的劇情線。」
「他說我是他的『槍手』,他支付我錢,我有義務將他看中的東西賣給他,無論是寫好的段落,還是人設,或是劇情線。如果我不照做,他有一百種辦法讓我在這個圈子裡無法出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