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9頁
如果被父母找到,「私奔」計劃就會泡湯。
剛離家出走時,兩人過得有滋有味,專門在背街小巷裡躥,花最少的錢,吃最好吃的食物,累了就去橋洞下,和住在那裡的流浪漢擠一擠。
那些人雖然渾身髒兮兮的,但很會講故事。張丹丹愛聽,隋建宇就陪著她聽。
但沒過多久,從家裡偷出來的錢就花光了。
流浪漢們邀請張丹丹一起去乞討,張丹丹不願意,告訴隋建宇想回家。
隋建宇沒有什麼主見,張丹丹想「私奔」,他就跟著「私奔」,張丹丹想回家,他便拍拍褲子,笑著說「好」。
夜裡,他們從橋洞裡鑽出來,打算神不知鬼不覺地回到各自的家中,離家出走的事就當作沒有發生。但從西邊的富康區到東邊的明洛區路途遙遠,而他們已經沒有坐車的錢。
富康區治安較差,兩個小孩在黑夜裡行走,根本沒有意識到已經被尾隨。
被人從後面抱住的時候,張丹丹想叫,嘴卻被捂得嚴嚴實實。隋建宇看著臉上橫著一道刀疤的男子,驚恐地捂住了自己的嘴。
他們被蒙住眼睛,帶到男子的住處。
那裡黑暗逼仄,有一股濃重的霉味。
隋建宇是被一陣撕心裂肺的哭聲吵醒,他膽戰心驚地爬到門邊,在門縫裡看見沒穿衣服的張丹丹,和那個正在她身體裡進出的刀疤男子。
他從未見過這樣的畫面,亦從未聽過這樣的哭聲。他嚇得忘了思考,當場暈厥。
再次醒來時,屋裡已經沒有張丹丹了,而男子也不知所蹤。
他慌忙逃了出來,知道自己闖了大禍,知道張丹丹可能已經被殺死了,所以既不敢回家,也不敢找警察。
他在橋洞裡躲著,直到漸漸清醒,意識到那個男子不會放過自己,才匆匆趕回家中。
而那時,張丹丹已經被丟棄在垃圾場中,被野狗啃食得殘缺不全。
「我害怕,我害怕……」他告訴柳至秦的最後一句話,是帶著哭腔的,顫抖著的——我害怕。
此時,DNA比對工作已經完成,嫌疑人名叫孟成剛,17歲,市九中的高三學生。
分局、市局的刑警當即出動,晚上就在富康區一家電玩城找到了孟成剛。
此人是個「少年犯」,13歲時就捅傷過同學,卻因為處在不用負刑事責任的年紀,而僅僅接受了一段時間的管教。
顯然,管教並未避免他成為禍害。
這案子不歸重案組負責,花崇卻在監控里從頭到尾看完了整個審訊過程。
孟成剛很淡定,仿佛早就知道自己會被抓住。他臉上一直帶著殘忍的笑意,說死去的女孩是自投羅網,活該撞在自己的槍口上。
「誰讓她深更半夜在外面走?」
「誰讓她離家出走?」
「那個膽小怕事的矮子是她的男朋友吧?我真該把他也玩死……」
「為什麼要這麼做?就是想找個女的來玩玩,還要什麼原因?」
「我不害怕,我今年才17歲,你們能把我怎樣?」
張貿看得跳了起來,「這這這!這他媽簡直禽獸不如!混帳東西!現在的小年輕腦子裡想的都是什麼?張丹丹才10歲!10歲的小姑娘啊,他怎麼下得去手!」
「不僅禽獸不如,還蠢。」花崇道:「17歲已經是需要承擔刑事責任的年紀了,他還以為只要不滿18歲,就可以肆無忌憚地犯罪。」
張貿捶著胸口,「我他媽氣得心臟痛!」
花崇嘆氣,眼中掠過一絲疲憊與煩躁。
張丹丹的死怪誰?怪父母和老師的不理解?怪她自己與隋建宇的幼稚?還是怪分局、派出所在當時接警之後處理不當?
罪魁禍首無疑是孟成剛,但這樣的悲劇,本來是能夠避免的。
如果孟成剛在13歲捅傷同學時就受到制裁的話……
這時,走廊上又傳來一陣吵鬧聲,一名刑警回來說,甄勤鬧著要去找陳韻。
??
夜色濃重,明洛區最昂貴的別墅區,穿著白襯衣的青年將整理好的大號行李箱放在門邊,去廚房熱了一杯牛奶,上樓敲了敲一扇緊閉著的房門。
「媽媽。」他溫柔地喚道。
裡面傳出不急不緩的腳步聲。
不久,門打開了。
一名養尊處優的婦人站在門口,從他手中接過杯子。
「謝謝。」婦人說,「早些睡。」
「我出去幾天。」青年道:「您照顧好自己。」
婦人優雅地點點頭,「好的,晚安。」
第八十二章 鏡像(16)
涉及孩童的惡性案件最易在社會上引起恐慌與模仿。
大多數家庭都有孩子,家長見到別人的孩子遇害,往往推及自己的孩子。在他們口中,事實會在最大程度上被歪曲。關心則亂,真實成了謊言,謊言成了謠言。
而陰溝里永遠不乏心理扭曲的人渣,這些人無能、低劣,熱衷於破壞,卻不敢對強於自己的人出手,他們的目標向來只有老弱病殘。一起傷害事件就如一劑雞血,令他們發現,殺害沒有反抗之力的小孩,尤其是女孩,竟然是那麼容易……
張丹丹一案,孟成剛是板上釘釘的兇手,證據鏈非常完整。但這個案子告破之後,社會上卻謠言四起——有說警方無能,抓孟成剛只是因為抓不到真正的兇手,迫於壓力才隨便抓了一個高中生,通過刑訊逼供的手段令對方認罪;有說兇手就是警方的內部人員,警方不敢動他,因為他背景很深,動了他就可能牽扯出一連串上層人物的犯罪事件;傳得最廣的說法是,真正的兇手是個高智商戀童癖,專門對10歲左右的女童動手,只要被他盯上,就難逃魔爪。而因為他實在是太聰明,從來不留下任何破綻,警方束手無策。不斷有女孩失蹤、被害就是最好的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