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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蘇不會珍惜這種毫無價值的禮物——孟小琴總是如此對自己說:要麼已經扔掉了,要麼放在哪個角落,絕對不會引起警察的注意。

    唐蘇去過那麼多地方,有那麼多禮物,怎麼可能留下這張明信片?

    「我猜,是因為唐蘇一直很想去北邙山吧。」柳至秦將溫熱的茶水遞給花崇,「當年寄明信片那麼盛行,唐蘇卻只給孟小琴留了地址,說明北邙山對她來說是特別的。但就像她跟朋友所說,北邙山現在還沒有開發,想等開發之後再去。她也許很羨慕孟小琴,有說走就走、去莽莽大山的勇氣。她跟徐玉嬌不同,徐玉嬌大學就曾徒步墨脫,她卻是個乖乖女,去的都是硬體設施完善的景區。」

    「北邙山是她的念想,所以她一直將孟小琴寄的明信片放在書桌上。」花崇捧著水杯,盯著裡面舒展開來的花朵,「她想謝謝孟小琴,所以打算給孟小琴寄從國外帶回來的化妝品。卻不知道這種舉動深深傷害了孟小琴脆弱的自尊心。」

    「孟小琴時常窺視唐蘇,她不知道唐蘇也偶爾去看一看她那早已捨棄的微博。」柳至秦倚在桌邊,「唐蘇大概直到死,也不知道當年那個寄送北邙山明信片的姑娘怎麼突然消失了。」

    花崇嘆了口氣,「人好像真的很難從原生家庭里走出來。孟小琴剛才跟我說,電視裡那些明星親子節目,很多人看到的是明星的孩子多可愛多聰明多有禮貌,她看到的卻是階級與貧富差距。她說——你看到那些孩子優秀,感嘆自己周圍的孩子為什麼不可愛。這難道是孩子的錯?有錢人家的孩子從小所受的教育就不一樣,眼界、見識自然不一樣,而窮人家的孩子成天就聽著父母為幾十塊錢吵架,因忘了關電閘被罰跪,逐漸變得自卑、膽小、鄙陋,就像她和道橋路里長大的其他孩子一樣。孟小琴沒有走出來,殺了兩名無辜的女性。邱大奎也沒有走出來,殺了自己的父親。」

    「可也有人走出來了。」柳至秦說:「比如肖露。我看她現在就過得挺好。」

    「人與人之間,總是不一樣的。」

    柳至秦沉默片刻,「花隊,你是在可憐孟小琴嗎?」

    花崇一愣。

    「曲副隊說,他最不喜歡聽嫌疑人的自白,三分真話,七分狡辯。」柳至秦道:「花隊,你卻聽她說了很久。」

    花崇淡笑,「只要是我經手的嫌疑人,我都會聽他們講為什麼要殺人、有什麼難處。」

    柳至秦略顯不解,「但任何難處與痛苦都不是殺人的理由。」

    「可殺人的事件已經發生了,不是嗎?」

    柳至秦微皺著眉,若有所思。

    「我聽他們講述,並非是想要與他們感同身受,為他們開脫。」花崇說:「你和曲值的想法沒錯——任何痛苦都不是殺人的理由。他們沒有一個人是無辜的。」

    「可是。」花崇話鋒一轉,「他們因為某種痛苦而殺人也是事實。儘管我們無法接受,覺得荒誕、不可理解,但我們不得不承認,世界上確實有一些心理極其扭曲的人,他們幹得出正常人不會幹的事。用你上次的話說,就是這些人的心已經被毒所侵蝕。他們會因為很多我們難以理解的原因殺人。如果我不是刑警,那我肯定懶得去了解他們的心態轉變。但我是刑警,且是重案組的組長,我必須嘗試著了解他們的心理。這倒不是可憐他們,而是今後若是遇到相似的案子,說不定我能更早發現破案的蛛絲馬跡。人性最複雜,見得多了,思路才能拓得更寬。」

    「人性……」柳至秦沉吟,「比如邱國勇嗎?」

    花崇也想到了這個人,「是啊,邱國勇也算是一個例子吧。他這輩子幾乎都活在別人厭惡的眼神里,同樣,他也厭惡許多人。他愛錢,可以說視財如命。孟小琴料定將唐蘇的首飾扔在他家門口,他會撿去偷偷賣掉換成錢。可是誰會想到,他用這筆錢給邱薇薇買了一個對他們家來說極其昂貴的iPad?」

    「邱薇薇是他唯一的孫女,那時候又快過年。」柳至秦輕聲道:「也許是一時衝動,想要疼一疼邱薇薇吧。事後他好像就後悔了,覺得不該買。」

    「對。但正是這個iPad拍下了關鍵證據。」花崇說:「刑警這一行幹得越久,越是不能小看一些機緣巧合。犯罪分子再聰明,犯罪現場再乾淨,都會存在一些我們想像不到的證據。」

    柳至秦目光漸沉,目不轉睛地看著花崇。

    花崇抬眼,「幹嘛?又要向我學習了?」

    「花隊。」柳至秦突然問:「你為什麼從特警轉來當刑警?」

    第三十六章 知己(01)

    兇案偵破,孟小琴在迷惘與絕望中交待了刀與兩名死者隨身物品的去向。它們被她利用職務之便,藏在B.X.F酒店的一間私用休息室中,一同放在密碼櫃裡的還有一台老舊的三星卡片機。

    當年,心裡還揣著希望和夢想的孟小琴正是用這台不到一千元的卡片機,拍下了從洛城到北邙山的風光。那短暫的旅途,是她三十年人生中最溫柔的時光。她曾站在北邙山一處山頭,登高望遠,將層層疊疊的林海盡收眼底,定格在不算清晰的畫面中,視若珍寶。而如今,這台卡片機拍下的,卻是她浸滿鮮血的慘笑。

    「她居然拍了這種照片!」曲值盯著電腦顯示屏,難以置信,「她怎麼想的啊!」

    照片上的女人身著不起眼的平價襯衣與牛仔褲,頭髮梳得一絲不亂,畫著誇張的煙燻妝與大紅唇,粉底太厚太白,襯得雙唇像染了血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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