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5頁
「沒錯。在這個事件里,鄭奇頂多算是推波助瀾的吃瓜群眾。他既沒有去謝某某所在的城市參與『線下聲討』,也沒有在網上當出頭鳥,不可能被報復。」
花崇握著車鑰匙,「那如果我們的思路沒錯,他極有可能組織過一場類似的網絡暴行。」
「我剛才調取了他在萬喬工作時的上網記錄。」柳至秦說:「加上我們已知的他自己筆記本、手機的上網記錄,他時常辱罵認識或不認識的人,但沒有組織過類似事件。而且『網絡暴力』致死事件媒體都有報導,現在法律正在逐步完善,相關涉事人員都被……」
「那把時間線拉長呢?」花崇突然打斷,「因『人肉』他人獲罪是這幾年才有的事,『網絡暴力』也是近幾年才被頻繁提及。但以前也肯定發生過這樣的事,只是我們不知道而已。記得嗎,鄭奇的姐夫況文說,他念大學之前整個人非常壓抑,不與家人交流,總是一個人關在臥室里。」
柳至秦會意,「他不與家人交流,是因為覺得家人根本無法了解自己。當年他學業上的壓力極大,『上網發泄』這種習慣可能就是那時候形成的!」
花崇站在車門邊,看向柳至秦,聲線一沉:「或許在那個時候,『網絡暴力』還未被提及時,就有人因為他的過激行為而結束了自己的生命。」
第四十九章 知己(14)
重案組將洛大校園翻了個遍,終於找到了盧慶所說的三輪車。但駕駛它的快遞員尹超面對警方時,卻一問三不知。
三輪車的車輪與留在北區入口處的痕跡相符,痕檢員亦通過魯米諾檢測,在車上發現了血跡。此外,車輪、車身上附著的少量泥土正好來自拋屍的小樹林。
尹超目瞪口呆,「我……不關我的事啊!我沒有殺人,你們,你們肯定抓錯人了!」
花崇將他上下打量一番,身高目測1米85以上,身材偏瘦,長得尖嘴猴腮,皮膚黝黑,一臉忐忑。
就反應來看,他的慌張與警惕還算正常。
「你在洛大送快遞多久了?」花崇語氣輕鬆,聽上去像隨口一問。
「兩年多了,同學們一次都沒投訴過我。」尹超咽著口水,雙手握在一起,「警察大哥,你們搞錯了,你們不能亂抓人啊!我本本分分送外賣送快遞,連貓狗都不敢殺,何況是人!」
花崇經手的案子很多,形形色色的嫌疑人更是見過不少,雖不能一眼辨出兇手,但直覺有時也挺准。
這個尹超,不像兇手,但似乎也不算「本分」的人。
而不敢殺貓狗的未必不敢殺人,敢殺人的不一定會對貓狗動手。
「你平時都開那輛三輪車送快遞?」花崇問:「是你自己的,還是公司安排的?」
「我自己的!」尹超一頓,又說:「本來是公司的,我以前和一個同事輪流用,他沒幹多久就嫌工資太低離職了,後來這輛車差不多就是我一個人用。」
「差不多?意思是偶爾也有別人用?」
尹超擦著汗,似在思考,「最近只有我一個人用。」
「9號當天,你送過快遞嗎?」
「9號?我想想……」
花崇靠在椅背上,給對方回憶的時間。
半分鐘後,尹超突然抬起頭,有點興奮,「我明白了!有人想整我,他偷了我的車!」
「哦?說詳細些。」
「9號那天我根本沒有用車!8號晚上我送完最後一單,就把車停在東三食堂背後,那兒是我們慣常停車的地方。我送了半個月快遞,跟老闆請了一天假,打算10號再去拿車。」
「那9號晚上,你去了哪,在幹什麼?」
「我……」尹超欲言又止,雙頰突然紅了起來。
花崇逼問:「你幹什麼去了?」
「我,我找人,找人玩去了。」尹超目光躲閃,似想要掩飾什麼。
「玩什麼?在哪裡?」
尹超支支吾吾,說不清好歹,只不斷強調自己沒有殺人,有不在場證據。
「既然有不在場證據,你還藏著掖著幹什麼?我勸你說實話。」花崇冷聲道:「你的三輪車上有血與拋屍地的泥土,如果你說不清9號晚上在哪裡,嫌疑就很大了。」
尹超瞪著眼,又驚又怕,脫口而出:「萬一那不是人血呢!」
花崇頓時眯起眼。
萬一那不是人血?
這句反問符合邏輯嗎?
不,正常人不會是這種反應。
「不是人血?那你覺得應該是什麼血?」
尹超焦躁地搓著油膩的頭髮,「萬,萬一是貓啊狗的血呢?」
又是貓狗?
花崇不給他整理情緒的機會,再問:「為什麼你覺得是貓狗的血?」
「因為……」尹超抻長脖頸,由於太過用力,眼珠子像快掉下來一樣。
花崇睨著他,追問:「9號晚上,你在幹什麼?」
幾秒後,尹超像泄了氣一般癱在座椅上,「我找了個出來賣的女人,那天晚上和第二天上午我都跟她在一起。你們可以查我的轉帳記錄,我付了她200塊錢。」
花崇直覺事情並非這麼簡單,一邊讓手下去查這個女人,一邊繼續問:「只是這樣?」
「只是這樣!」
「這就是你所說的不在場證明?」花崇露出玩味的笑。
尹超臉上咬肌浮現,眼神漸漸變得惡毒,片刻後垂下頭去,看上去正在經歷某種掙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