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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母老淚縱橫,「你真,真的能幫驍飛出書?」

    徐戡點頭,「我以我個人的名義向您擔保,一定會想辦法讓林驍飛這本《永夜閃耀處》出版。」

    林母已經泣不成聲。

    「所以現在我想暫時帶走這台電腦,看看裡面是否還有林驍飛的其他作品。」徐戡溫和地說:「這些筆記本和草稿我也想帶回去。您不懂電腦,不會打字,但我會。」

    幾人帶著電腦、筆記本離開林家。小向和老邱完成任務,各回各家。花崇打開後備廂,柳至秦將主機箱放了進去,徐戡提著一口袋筆記本,把它們放在主機箱旁邊。

    天色已晚,不可能連夜趕回洛城,加上還有事情需要澤城警方配合,三人匆匆解決晚飯後,住進了警局附近的招待所。

    拿著兩張標間的飯卡,花崇問:「誰跟我住?」

    柳至秦看了一眼徐戡。

    徐戡立即從花崇手裡抽走一張房卡,「我是法醫,我一個人睡。」

    「你是法醫跟你一個人睡有邏輯聯繫嗎?」花崇打趣道。

    「有啊,我們法醫都愛清靜。不像你們,出差睡一間屋還得比劃兩下,不然睡不著覺。」

    「比劃兩下?」柳至秦不解。

    「別聽他說,也就曲值偶爾發瘋,逮著人比劃而已。」花崇朝樓梯走去,「上次他跟曲值出差,曲值想教他打拳……」

    小城市的招待所條件一般,但因為來往住的大多是警務人員,沒有社會閒散人士來開房,屋裡還算乾淨整潔。花崇累慘了,熬夜、耗腦、長途奔波積蓄的疲憊全涌了上來,一進屋就倒在床上,半天沒動靜。

    柳至秦坐著休息了一會兒,想跟他聊聊案子,才發現他已經睡著了。

    房間燈光不算亮堂,半開的窗戶灌進初夏的風,柳至秦在花崇床邊站了片刻,輕手輕腳走去窗邊,拉上窗簾,接著關掉大燈,只開了自己床頭的一盞小燈。

    他不想吵醒花崇,快速洗完澡,準備去樓下買一桶礦泉水,剛走到門口,就聽花崇喊:「你去哪?」

    他轉身:「你醒了?」

    花崇撐起身子,「我居然睡著了。」

    「這幾天太累。」柳至秦指了指衛生間,「既然醒了,就快去沖個澡,早點休息。我下樓買水,你有沒什麼想帶的?」

    花崇本來想說「幫我帶包煙」,又覺得在這地方抽菸不方便,於是作罷,「買盒巧克力吧。」

    「晚上吃巧克力?」

    「放心吧,我吃了也睡得著。就是嘴饞,突然想吃。」

    柳至秦扶著門把手,「那行。」

    不到十分鐘,柳至秦就回來了。

    花崇已經洗完澡,坐在床邊裸著上身擦頭髮。

    見狀,柳至秦拿來一張浴巾披在他肩上,「借吹風機了嗎?」

    「沒。」

    「我去借。」

    「不用,現在天氣熱了,一會兒就干。」

    柳至秦略有遲疑,「我還是去借一個來。」

    「哎,真不用。」花崇下意識伸出手,捉住他手腕,「剛才眯了一會兒,瞌睡都消了,咱倆分析分析案子,到睡覺的時候,頭髮肯定已經幹了。」

    柳至秦垂眼,看到花崇濕漉漉的手。

    「不好意思。」花崇笑著收回手,「忘了手上有水。」

    「沒事。」柳至秦將買來的東西放在兩張床中間的柜子上,去衛生間沖了個腳,坐在床邊,「花隊,來的路上,你不是說『王闖』有可能也是網絡作者嗎?我現在覺得,這個可能性非常大。」

    花崇撕開巧克力的包裝,分了一塊遞給柳至秦,「我也這麼想。林驍飛現實中的朋友雖多,但不像是會為他殺人『復仇』的人。這一點明天再去澤城市局查一次,就能確定。我猜,『王闖』在網上與林驍飛交情匪淺,對於林驍飛的遭遇,他完全能夠感同身受。我本來想過會不會是粉絲,但一來林驍飛幾乎沒有粉絲,二來粉絲也許達不到那麼高的共情。」

    柳至秦站起來,「要不我現在就去看看林驍飛的電腦。」

    「別!你坐下。」花崇說:「這一查又得通宵,你熬不住。」

    柳至秦沒有堅持。人的精力有限,他實在是累了,反應都不及平時快。這時候勉強工作不是什麼好事。

    「如果兇手是與林驍飛交好的網絡作者,一些疑點就說得通了。」花崇靠在床頭,掰著巧克力,「他可能與林驍飛有相同的遭遇,說不定也被E之昊琅欺壓過,我覺得這是一條線索。」

    「嗯。」柳至秦贊同,「林驍飛去世已經接近五年,他到現在才『復仇』,可能是突然受到某種刺激。在他眼裡,自己是林驍飛的……」

    「知己。」花崇淡淡道:「在殺死鄭奇時,他燒掉了鄭奇的食指,這是懲罰他的『鍵盤俠』行徑。挖掉鄭、何的心臟,是指著他們沒有良心。他大概認為,自己的行為可以搭上那句古話——士為知己者死。」

    「不。」柳至秦道:「他這是士為知己者『死人』。」

    半晌,花崇嘆了口氣,「原來《永夜閃耀處》差一點就賣出版權,這一點我真是沒有想到。」

    「我也沒有想到。等案子結束,有時間了,我想好好看一下這篇小說。」柳至秦理了理枕頭,「看樣子林驍飛在堅持寫作多年之後,終於寫出了一篇各方面都不錯的小說,以至於吸引了版權投資者的目光。想來也是,如果《永夜閃耀處》毫無讀者基礎,無法出現在網站的顯眼位置被人找到,鄭奇當初碰瓷E之昊琅時,也不會盯上《永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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