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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晚上11點,警方找到了陳昆明,他沒有逃亡,靜靜地躺在他家中,他死了。他雙手握著一把刀,刀尖刺進他的心臟。這把刀經鑑定,是和殺死雷易佳相同的兇器,這樣就水落石出了,他畏罪自殺。陳昆明和雷易佳都沒有什麼親友,他們的死亡險互保的理賠金都沒了,只有保險公司須因陳昆明和雷易佳的死而付四千萬給林小草那份的第二優先繼承人——他爸媽。林小草在權利書上寫明了要求,若將來可以領到理賠金的話,由保險公司直接匯入他第一銀行的帳戶。

    張瑞麟走近陳昆明的身畔,他有點兒想不通他為什麼要這麼做。他若是怕連續殺人被發現,他只要不殺死雷易佳,警方就很難查到他頭上去。既然殺死了雷易佳,就是貪圖更巨額的理賠金,又何需自殺?結果,四千萬的鈔票就這樣白白飛走。張瑞麟蹲下來,拿起握在陳昆明已經僵直的手裡的另一份理賠權利書,用力扯了一下,裡面掉下一張小字條:“這是第四個,讓我好好地報仇,把害死我的人一個一個、一個一個地都殺死。”

    張瑞麟猛地停止呼吸,叫了一聲往後坐倒,兇手……另有其人……兇手……是林小草?

    這時候他的手機響了,他全身發抖,幾乎握不住手機,勉強接聽。是鑑定科打來的,那些屍骸經過和林小草父母的DNA交互比對,真的是林小草。  

    咚的一聲,張瑞麟再也握不住手機,難道這世上……真的有殺人鬼?

    七

    早晨,電話響起,是小草的聲音:“媽媽,我時間快沒了。你靜靜地聽我說,把我藏在老家房間衣櫃下的那一封信用限時掛號寄到新竹市刑大,我就快要安全沒事了。媽,就這樣,再聯絡。”

    小草又沒等母親回話就掛上電話,他母親也沒有多想,趕緊跑到他房間裡。

    已經死了五個人了,各方的壓力紛至沓來。媒體的鎂光燈從台北聚焦到了這兒來,沒有人願意保證會不會還有第六個、第七個……張瑞麟呆坐在市刑大的辦公室里,他覺得頭好痛,他不相信鬼神之說,但這次似乎……他無力地翻了翻堆在桌上有關林小草的相關資料文件,包括最近多出的那兩張染血的理賠權利書。曾經有很多很多的相關人士,可是大都住得很遠,且對這一連串殺人事件都有充分的不在場證明,除了林小草的前女友郭懿君找不到人之外。但她並沒有什麼充分的連續殺人動機。畢竟已經死了五個人(含林小草),只要其中一個案件有不在場證明就可以了,除了林小草,難道他真的變成厲鬼了嗎?張瑞麟不知道為什麼打了個冷戰。  

    突然他瞥見一張慈濟寄來的感謝狀,他無精打采地看了一下,哼了一聲,原來這個小兔崽子也會假好心去捐骨髓,而且還真的救了一個人。突然一個模糊遙遠的記憶慢慢接近,是啊!三年前的事情,那時候的那個案件,那張臉皮,莫非這世上剛好就有兩個人的面孔這麼相像,超越了骨髓移植所限制的程度?所以那個人恩將仇報,殺了林小草,割了他的麵皮然後……可是……不可能啊!又不是科幻小說,更何況怎麼可能連聲紋都會一樣。他想起城隍廟的監視錄像帶,但,除掉殺人鬼的可能性之外,好像就只有這個最接近……張瑞麟立刻打電話給慈濟的骨髓捐贈中心,由於事關重大,慈濟也立即把一向不能透露的數據調出,不久告訴了張瑞麟警官,這個人叫作張敏誠。

    這時候一位警察敲門,把一封限時掛號的信件拿給了張瑞麟。

    此時,另一頭的張敏誠慢慢劃開一紙信封,上頭收件者的署名寫著郭懿君。他看了信中的內容,手開始發抖,上面工整的字跡寫著:

    我的摯愛,懿君:

    當你看到這封信時,我已不在這個世上。即使那年你無情地離開我,我也依舊無法忘懷你,你的素顏和微笑。我決定把我所得到的死亡保險金和即將匯進第一銀行的四千萬全數饋贈給你。這筆錢的優先受益人雖然寫的是我父母,但我偷偷潛入你家,藏在你床底下的一份我的遺囑,在床的右下角,上面都已經簽好名字,法律上你仍有權利優先取得。  

    你一定很訝異我為何這麼做,因為我想證明給你看,我可以比那個銀行小開給你更多。我和我爸媽合演一齣戲騙了一個人。這場連續殺人事件的兇手,他現在一定高興地以為他的戶頭快多出四千萬了,他也許會偷偷看這封信,那沒關係,你就照我之前跟你說的計劃做。若你今天還沒收到這封信,就去警局指控他,把我說的那些事都跟一個叫張瑞麟的警官說,就這樣。

    懿君,我真的好愛你,若有來生,不要再讓我傷心了,好嗎?

    愛你的小草

    信封的寄信者一欄空白,張瑞麟沒有想太多,直接打開信封,他越讀越驚心動魄,喉頭漸干。信上工整的筆跡寫著:

    張警官,近來可好?接到我的信有沒有嚇一跳啊?沒錯,我就是林小草,那些人一個一個都是我殺的,一個一個都該死。張警官,你怕我殺你嗎?

    不會的,其實我對你是又愛又恨,雖然你當初向我爸媽威脅了那麼一筆錢,但畢竟你還是幫我把所有的罪都推到另外那兩個白痴身上了,我是該感謝你的。這樣吧!在你看到這封信時,我已經被召回地府,無法再繼續殺人了。我知道,你一定很想得到我的四千萬理賠金吧!可以,你只要去殺死一個人,叫張敏誠,搶到他手上一封我寄給我前女友郭懿君的一封信,上頭寫著我藏遺囑的地方。我的遺囑上的第一受益人是我的前女友郭懿君,第二受益人我寫了你,不信嗎?看看就知道,你必須殺掉張敏誠,否則你殺死郭懿君的事就會被他知道了,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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