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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手捂著小男孩的眼睛,在他耳邊說了一句話,眼睛裡紅光一閃,小男孩就睡了過去。
「你到底是誰?」
黑衣怪物幾乎要發瘋了,大聲喊道。
對方將孩子放下,此時孩子已經睡著了,他站起身來,穿著黑色的斗篷,月光下可以看見一場老邁但是蒼白的臉,銀色的頭髮向後梳,紅色的眼睛,雖然是中國人的臉但是卻有著奇異的魅力,長長的尖牙如同野獸一般,舉起手,指甲不長但是很尖,蝙蝠在空中穿行,像是迎接它們的主人,地面上沒有影子,只有一片投射下的黑暗。
「我是那條街的看門人……」
第二百八十一章 富二代和窮老頭
「我一個人承載著幾乎所有人的過去,我還記得那天的大火,大家都在驚慌失措地躲避,我想去救星夢,卻看見棲醒已經帶著她沖了出去,我轉頭想去救玉罕,可是卻看見一道燃燒著魔火的衡量從空中砸了下來,正好落在了她的頭上,她暈了過去,接著魔火包圍了她和白金毒蛇。我看見辦公室里的人一個個在向外跑,很多人身上都冒著火,即便用水去澆也無法熄滅。我救不了他們,甚至連我自己出去的路口都被封死了。我化作黑霧想去救人,但是魔火卻燒在了我化身的黑霧上,我感覺劇痛無比,身子從空中重重地墜了下來,顯化出了原型。意識越來越沉,最終徹底昏迷了過去。等我再醒來的時候,卻已經變成了這副垂垂老矣的樣子,即便不死卻也和死了沒什麼兩樣。他們讓我去軒轅家族新的基地休養,我拒絕了。為什麼還要離開這裡?即便這裡再破爛,也曾經是我的家。母親的家族排擠我,我不要吃穿不愁,我只要那些曾經陪伴我的人一個個回來!可是,很快就聽說了他們遇害的消息,我越來越絕望。想在這老街上了此一生,至少在我想通之前,至少在我盼到他回來之前,我作為一個看門人,就要守在這老街上,等到他回來。」
這是周易的日記,他記的不全,有時候一連隔好幾天都不會寫,有的時候一天卻寫上好幾篇。
「今天天氣不錯,我看見對面的二愣子家一早就開了門,他家老爹每天會給我捎個菜包子,我其實是不愛吃的,因為他家包子無論什麼餡兒的都有股韭菜味。不過,人家一片好心,我還是要接受。」
「再過幾天就放假了,那群小兔崽子也不常來,不過每次來都給我帶糖吃,還別說,糖是好東西。我有時候想喝血,不過一吃糖就不覺得怎麼渴了。」
……
「一晃眼,在這街上住了十多年了,老大還沒回來。我也已經漸漸習慣了這樣的一具身體。心態也漸漸地從年輕人變成了老頭。隔壁老王家的孩子昨天結婚,他還在上初中的時候就天天來我這裡蹭零錢打遊戲。談戀愛的時候還拉著姑娘來我這裡坐坐,那姑娘好像是國企職員,挺好看的,也孝順。結婚那天,還特意請我去。我沒去,他們夜裡特地來敬了我一杯酒,真懂事啊,卻沒來由地想起星夢了,也不知道她過的好不好……」
「一晃眼,又好幾年過去了。街上新的娃娃們開始玩,有幾個挺淘氣的,在牆壁上亂寫亂畫,我也不罵。等長大了自己就懂了,只是我盼著的老大什麼時候回來?前些天,我又收拾了幾個不開眼的妖怪,來我們街區鬧事,膽子真不小。」
「這幾天,對付了幾個冤魂,不是壞人,我給送去投胎了。當年老大說過,我就是太心善,現在還是改不了這個毛病。一轉眼,又要冬天了,來年,他會回來嗎?」
日記一頁頁的翻,戀心兒一直以為周易躲在這裡享清福,其實他一直在等我師傅回來,盼了十幾年,守了十幾年的寂寞。
當年那個金髮英俊的混血兒帥哥,那個出生在歐洲豪門家族,父親是純種吸血鬼王子的周易,曾經手上戴著百萬的百達翡麗,出門開著鑲鑽的蘭博基尼去撞人家布加迪威龍,撞壞了留下一張卡後揚長而去。交過的女朋友不計其數,家裡一個游泳池都比現在住的房子大好幾倍,這樣的他,卻在這裡守了那麼久,穿著打滿了補丁的舊衣服,睡在翻個身就會撞上牆的床,過去是在法國吃的早飯,飛到新加坡吃晚飯,飛回上海泡酒吧。
可現在卻用寫著「北京首都鋼鐵廠……」字樣的鐵碗,給自己每天煮點豬血喝,這樣的人生,差距如此之大,他卻一直在忍受。
戀心兒握著日記站了起來,此時我們的轎車停在了四合院外面,李迅一下子從車窗里跳了出去,高聲說道:「娘的,坐了兩個小時飛機,屁股都痛了,周易啊,你小子在哪裡啊?聽說你現在變成老頭子了,讓我看看啊!」
李迅笑著跑了進去,可是卻沒有見到周易的身影,戀心兒走了出來,臉色嚴肅,大家正要問話的時候,旁邊一個軒轅家族的手下貼了上來說道:「在附近發生一起妖怪掠奪人類小孩的事情,老闆是附近羊肉火鍋店的店主。不過好像,周易追過去了……」
在外面的樹林裡,黑衣怪物也不是沒見過世面,看見周易的樣子後雖然吃驚,不過還是開口喊道:「吸血妖?不對,是吸血鬼!你一個外國的吸血鬼,跑來中國幹什麼?還是想換換口味不成?」
周易沒有說話,常年不吸血,每天喝那麼點豬血就像是天天吃減肥餐,他現在的力量不及過去的三成,剛剛追擊加上出手已經顯得有些疲倦,此時絕不能多拖延,必須快點出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