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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南怔怔地盯著他,慢慢點頭。
「那我送你四個字——杞人憂天。」秦歌笑道,「只不過有人送了束花給你,你就折騰出這麼些典故來,如果明天再有人給你送點別的,那你豈不是連覺都睡不著了。」
馬南沉默,因為他對這件事情也不能確定,所以寧願相信秦歌的判斷。但是,有些事情卻是他不能釋懷的,比如在看到菊花那一剎那,他立刻就變得緊張起來,覺得好像有些什麼事情在慢慢向自己逼近。
當然,這只是一種感覺,警察辦案需要的是理性的證據和線索,所以,他根本就不奢望秦歌能夠認同他的預感,因而,他也不打算把自己的感覺告訴他。
「好了,如果你還不放心,那就把那家鮮花公司的單據給我,我去幫你查一下,看這個送花給你的人到底是誰,這樣也能讓你放心。」
秦歌辦事利落,跟馬南分手後就去了那家鮮花公司,但調查的結果卻讓人沮喪。送花給馬南的人是上門預訂的鮮花,交的是現金,日期是兩天前。辦理這筆業務的小姑娘回憶半天,才想起來訂鮮花的人是個民工樣的男青年,說話是外地口音。辦理業務時,小姑娘看到他腳下放著一個大大的旅行包,便隨口問了句他這是要上哪兒。那民工青年很興奮,說過年回家,買不著車票,正不知道該怎麼辦,誰知道碰上好心人,不僅幫他買了車票,連錢都不肯收。
因為那天業務挺多,小姑娘雖然覺得奇怪,但也無暇去問。
離開鮮花公司,秦歌心情有些沉重。根據小姑娘提供的信息,不難推斷出,送花給馬南的人必定不是那個民工青年本人,是有人以一張車票為代價,讓他出面來預訂鮮花。選擇民工,提供車票,還有另一個原因,就是隱藏真正的送花人。即使有人到鮮花公司來,但那民工青年已經離開這城市,自然沒有人可以找到他。
送一束花都要如此煞費苦心,秦歌開始覺得,事情也許並不像自己想的那麼簡單。
第11章
時間是公元2006年1月30日,農曆正月初二。新年第二天。
楊錚繼續聯繫楊梅,電話還是打不通。上午10點多鐘,他去了楊梅家所在的小區。街道上一派新年氣象,大人孩子都穿著簇新的衣服,喜氣洋洋,商店門口張燈結彩,到處都是新年打折的招貼畫。楊錚好半天才打到一輛車,坐在后座上,透過玻璃窗看外面喜慶的街道,覺得它們離自己很遠。
站在楊梅家小區門口,他忽然意識到了一個問題——他根本就找不到楊梅家在哪兒。
他只聽楊梅說過這個小區,上次送她回來,也只送到小區門口。這小區裡面最少有二十多幢樓,好幾百戶人家,他根本不可能挨家挨戶去問。
在小區門口停留了大約10分鐘,他便悻然地離開了。
回到背街巷,正好趕上一幫小青年來拍照,看模樣都是中學生。楊錚沒有拍片的心情,再加上沒有化妝師,便以春節休假為由打發了他們。剛坐下沒多久,又有生意上門,是老街上的一些女孩。新年裡,每個人都把自己把扮得漂漂亮亮,拍幾張照片,讓美麗留下回憶,這是很多人的願望。這回楊錚沒法再拒絕了,都是熟人,而且來的時候,人家自己就把妝給畫好了。
拍照片不一定非得在影室里,老街上隨處都可以成為背景。
於是楊錚帶著一幫小姑娘出門,沒拍一會兒,又有別的人加入進來。都知道楊錚技術好,又是街坊,肯定不會多收錢。楊錚本來拍得還有些勉強,但越拍越投入,最後竟然把諸多煩心事都拋到了腦後。
直到有人在後面拍他的肩膀,他回頭,看到羅斌。
中午,楊錚和羅斌找了家小酒館,點了四道菜,要了瓶白酒。沒喝一會兒,兩人臉都紅了。楊錚本來不想告訴他昨晚遇到刑官的事,但聊著聊著,一不留神就說走了嘴,還說今晚8點,刑官約他在夜孩子酒吧見面。
「你肯定沒跟刑官說我的事。」羅斌語氣里有了些責怪的味道。
「我想說來著,但沒來得及,他就下線了。」
「那我不管,反正這事我託付給你了。今晚,我跟你一塊兒去酒吧。」
楊錚有些猶豫,道:「這樣不好吧。」
「沒什麼不好的。」羅斌喝酒,「他不就想找人幫忙嗎,還怕多我一個?再說,誰知道這刑官是不是真的,說不定是誰搞的惡作劇。網上那段視頻錄像,看過的人太多了,誰都能上網註冊一個ID說自己就是刑官。」
楊錚不得不承認羅斌的話有道理。
羅斌給女朋友打了個電話,說今天不回去了,在楊錚這兒。楊錚盯著他看,知道他是鐵定心思今晚要跟他一塊兒去見刑官了。
下午,羅斌跟楊錚回老宅,想個主意,寫了張「暫停營業」的紙條貼門上去,這樣就沒人打攪了。兩人那會兒都有了點酒意,一個睡床,一個睡沙發,眼一睜,天已經朦朦黑了。
夜孩子酒吧,霓虹上是一個哭泣的小孩,下面廣告語是:我們都是迷路的孩子。
酒吧裡面,很寬敞,裝潢非常另類,整個酒吧被布置成了街道——牆面上,抽象地繪出高樓大廈、曖昧的霓虹和夜行的人,座位也被設計成街道一隅,路邊長椅、街心花園、背街小巷,甚至還有公交車與下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