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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默不作聲。深知他的性格的我,再也沒有進一步插嘴的餘地了。一位紳土腋下夾著一個皮包從前樓梯走上二樓,洋二郎和佐和子陪伴兩旁。這位謝了頂的身材矮小的五十二三歲的紳士,就是千鶴井家的主治醫師山本博士。我們站起身來鞠躬致意,博士低頭走進了現場的房間。我們手裡攥著一把汗在走廊里等待著。5分鐘過去了,10分鐘過去了,又過了一會兒,博士出現在走廊里,他的面部布滿不尋常的疑惑和恐怖的表情。「死因弄清了嗎?」高木彬光立即問道。「不經過解剖可不能確定。但是,既沒有外傷,也沒有毒品的跡象。除了因非常急驟而劇烈的刺激引起的心臟麻痹以外,我沒有發現其它的死因。」山本博士說。「泰次郎先生平時心臟有毛病嗎?」「不,沒有任何毛病。就他的年齡來說,他的心臟非常健全。他甚至開玩笑說,他還能跑馬拉松,而且不會輸給年輕人。他也沒有什麼宿疾。這樣突然發生心臟麻痹,簡直令人難以相信。」「柳君,這正和我想的一樣。」高木說著,回過頭來,向我意味深長地微笑。我還是有一點不放心,於是問道:「先生,死亡時間有個準確的估計嗎?」博土稍加考慮以底慢慢說道:「現在的醫學,特別是這次事件,準確地推斷死亡時間是幾時幾分是不可能的。例如體溫的下降,在夏天要很長的時間,屍體尚未出現僵直現象,而死後僵直的開始時間,從一小至三小時不等,特別是這次門窗緊閉室內悶熱的情況下,就會來得更慢。因此死亡的準確時間,是無法推斷的。」這時,有人從身後冷嘲熱諷地說道:「這正是柳君所擔心的,因為他是最後見到我父親的人.他好象是把絞索套在脖子上走路的人。」說話的人是麟太郎。我聽了這話,不禁手腳打戰。若是換一個場合,我可能會撲過去揍他一頓的。「不對,不對,柳先生從家裡出去以後,叔父到我屋子裡來過。還對我說:『賢吉,剛才的笑聲是從你的房間發出的吧?』我說了聲『不是』,他又說:『是嗎?我還以為是這屋有人在笑呢。』他說完掃視了一下室內放出去了……」賢吉一邊喘氣一邊說了這番話。僅有14歲的少年賢吉,扔命地想幫助我。他那雙和亡父千鶴井博土非常相似的大黑眼睛裡,閃著淚花。因為身患心臟瓣膜症,他的臉色帶點病態的黃色。說這麼一段話,恐怕使他感到很大的痛苦。他大口喘著氣,兩手按著胸部,將身子靠在牆上。「這不是小孩子懂得的事情,你不要多嘴!」麟太郎急忙說道。「但是,泰次郎先生向海濱飯店給我打過電話,是先生打電話並寫信叫我來府上的。泰次郎先生對我說,不知為什麼他感到異常恐怖。於是我和柳君趕緊來了,但到這裡聽見的是驚叫聲,看見的是泰次郎先生的屍體。柳君,那個驚叫聲確實是泰次郎先生的聲音嗎?」高木彬光說。我靜靜地點了點頭。「你到底是什麼人呀?剛到我們家裡,就象在自己家裡那樣喋喋不休!你有什麼權利這樣隨便亂說呀?你說我父親的死是他殺,你有確鑿的證據嗎?」「是我疏忽了,剛才沒作自我介紹。我叫高木彬光,是泰次郎先生懇切地請求我來的。他不僅托柳君給我送來一封信,並且親自給我打來了電話。「我不能不尊重他的意願。正好,在大町警察署,自署長以下我認識不少人,有些話我要對警察講,所以一直呆在這裡。」在他的平和的回答中,蘊含著一種回擊麟太郎的鋼鐵般的強烈意志。「你左—個電話,右一個電話地喋喋不休,你有確鑿的證據證明是我父親打給你的電話嗎?」麟太郎以挑戰的口吻說。我不覺大吃一棕,攥緊了拳頭。但是,沒有想到這時出現了一個證人。「我看到了,是父親打的電話。我從走廊通過的時候,從電話室的玻璃外面看到了父親的背影。高木先生的話沒有錯。我雖然不知道電話是打給推的,但父親打過電話,是沒有錯的。」是佐和子的果斷的聲音。她那凝視著麟太郎的眼神中,蘊含著一種異樣的激情。平常怕得連哥哥的臉都不敢從正面看,老是低著頭說話的佐和子今天的表現實屬異常。「是嗎?」連麟太郎也沒話可說了。他嘴角叼著香菸,煙霧穿過走廊飄散開去。其他的人都異常緊張.閉口無言。一會兒,他又以一反常態的調子說道:「不,都是我不好,高木先生,失禮了。我素來有一種多疑的性格,大概是你的行動刺激了我的神經。但是,人家死了人,你幹嗎要干涉呢?有生就有死,這是人之常情。正常死亡也好,自殺也好,他殺也好,與你有什麼相干呢?「我們心安理得地奪走生物的生命。蚊子吸你的血,你也要把它打死,這是怎麼回事?吸人血以維持自己的生命,是蚊子的天性。而你不會覺得蚊子死得可憐,也不會考慮到蚊子的親骨肉為它的死而悲傷吧?「人雖以萬物之靈自居,但實際上人的生命比蚊子還要虛幻無常。地震、洪水、瘟疫,大自然只要稍稍將手一揮、轉瞬之間就可以奪走幾萬、幾十萬人的生命。就是這樣,人還自詡為萬物之靈,還誇耀征服了自然。不是太不知自量、狂妄自大了嗎?「再看一看戰爭,親自遭受過上次大戰慘禍的人,舊的傷疤還沒痊癒,就又開始了第二次大戰。千百萬人互相殘殺、破壞、流血,這就是人類的所作所為,這就是最高級的生物、具有思想的動物的本來面目。「道德等物有什麼價值呢?至於法律只不過是一種裝飾、一種弱者的護身符。強者既無視法律,也無視道德,用自己的行動制定道德和法律,即所謂朕即法律。「假定我在這裡打死了一個人,我將要以殺人罪被起訴.一生呻吟在陰冷的牢獄之中,或者被推上絞首架。即使我殺死的人是一個陌生的人,對我的行為的評價也不會改變。「可是,假如我在戰場上用槍托打死了陌生的敵人,我的行為就會成為英雄行為,甚至會獲得勳章。這是為什麼呢?因為人類的道德沒有固定的標準,而是一種權宜之計的隨意主義的產物,那是當然的。人們的心中,潛藏著一種互相殘殺的不可抑制的欲望。偷一文錢的人被投入監獄,奪天下者卻君臨王位。殺死—個人的人被指控為殺人犯,奪走百萬人生命的人卻被稱頌為英雄。這是為什麼呢?因為道德和法律沒有固定的標準,力量卻有不變的物理法則。「男女之間的感情,也是這樣。認為愛情可以解決一切問題那就大錯特錯了。我若是跪在女人面前傾訴愛情,我—定受到嘲笑,受到輕視,被人視若塵芥。但我若以暴力將女人攥為已有,這個女人不論怎樣受到輕視、虐待和凌辱,也不會離開我。只要我是強者,女人就會跪在我的腳下吻我的腳。「支配人世的東西,只有暴力。良心、道德、愛情,沒有暴力作後盾,則將沒有任何價值。甚至正義,在暴力面前也將黯然失色。我藐視一切,但不能不羨慕暴力。只要你具備暴力,殺人也是允許的。這就是我的信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