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頁
轎車。此人對他的獅子狗十分用心。在他的家裡,偵探們發現了一張舊的照片,顯示他
和家裡人喜歡野餐,他們坐在一張毯子上,而這條毯子正好是包裹著索思的那條毯子。
偵探們甚至發現了照片上的那條毯子也缺少一條穗狀花絮,這條花絮被撕下來放在不引
人注目的地板上。
有消息說,在9月20日斯蒂溫·布拉德利便把他的福特車買給了一位舊車窗。偵探
們聽到了這一消息後,立刻去找了舊車商。在那裡,有很多車,偵探們找了兩個月前放
在那裡的福持轎車。科學家們對車進行了仔細的檢查,發現在汽車的行李箱裡有粉紅色
微量物質,經鑑定和索恩屍體上的物質成分相同。
通過旅遊代理商,偵探們知道斯蒂溫·布拉德利和他的家人已訂了去英格蘭的定期
輪船海姆羅亞號,船於9月26號已起航,現在船已到科倫坡傑伊漢。在離開前,他把他
的狗留在了獸醫院。科瑞姆博士檢查了這條狗身上的毛,他斷定和死者衣服上的其中一
種毛是一致的。偵探們飛往科倫坡,當布拉德利的船到達那裡時,偵探們已經在碼頭等
著他了。稍稍耽擱後,他被引渡回澳大利亞。在返回途中,他聲稱索總是在行李箱裡意
外窒息而死的,但是他的這種說法卻無法解釋孩子的頭骨是怎樣粉碎的。後來,布拉德
利翻供了,但是已經無濟於事。1961年7月對日,他被判終身監禁。
結論
因為澳大利亞過去從未發生過綁架——這是30年前發生的催—一例。格瑞姆·索恩
的案子一開始令許多媒體十分熱衷,在他被綁架的一個小時裡,國家的每個新聞台都播
發了這一消息,是否這樣刺激布拉德利殺死了孩子,已經不得而知了。但可以肯定的是,
這種媒介的大肆渲染無助於找回孩子。
羅傑·佩思
時間:1968年
地點:英格蘭,伯朗姆萊
意義:這起恐怖的謀殺案,揭示了現場纖維的收集活動在刑事科學技術中的意義是
空前重要的。
1968年2月7日晚8點過幾分,剛結婚不久的伯納德·約瑟夫回到伯朗姆萊州的家中。
進屋後,他在黑暗中打開了燈。順手把雨衣和公事包放在長椅上,然後呼喚自己妻子克
萊爾的名字,但沒有任何回應。他感到很納悶,於是他進人臥室,也沒有馬上看到妻子,
突然,他發現床下伸出一條腿,這才看到克萊爾臉朝下趴在地板上,喉嚨被割了一條很
寬的口子,身上還穿著丈夫送給她的桃紅色的羊毛衫——這件衣服可能在追捕兇手過程
中起到重要作用。
屍檢是由詹姆斯·金馬倫教授進行的。死者的喉嚨被尖刀刺至脊骨,右手上的傷說
明克萊爾為了生存進行過殊死的搏鬥。屍檢還發現,被害者是先被勒至昏迷,然後被有
鋸齒的尖刀刺死。詹姆斯·金馬倫教授分析死亡時間是下午7:15左右。跡象表明死者
沒有受到性侵犯。房間裡沒有找到兇器,但第二天發現,死者家中有一把帶鋸齒的8英
寸長的切麵包刀不見了。
案件的調查由約翰·埃明斯警探負責。在死者生命的最後時刻,時間是下午的5:
45分,她的婆婆還給她打過電話,兩人談了大約15分鐘。通過廚房裡有一大碗已經準備
好的晚餐原料,警探推斷,下午6.7點時分,克萊爾正在準備晚餐,被進來的兇手驚動,
因為沒有發現暴力侵入的跡象,推斷兇手可能是一個熟人。他的這一個推理被廚房的豐
杯咖啡證明了,另外還有一碟小甜餅。約翰·埃明斯警探注意到小甜餅是從桌邊一個新
打開的袋子中取出的。這么正式的待客方式意味著來訪者不大可能是親密的朋友。
暴力傾向的背景
埃明斯警探通過對死者的朋友和親屬的調查,很快查到一個叫羅傑·佩恩的26歲的
銀行職員,他曾因襲擊婦女被判過刑,佩恩夫婦與死者很熟,1968年1月曾拜訪過死者。
佩恩夫婦來克萊爾家時,身穿一件綠色的汗衫,外面披著外套——後來這身衣服成為偵
破證據。一個星期後,也就是1月15日,克萊爾開始了電話接線員的工作,從那時起,
她開始穿死時穿的那件桃紅色羊毛衫,在這之前,從1967年6月份左右開始這件羊毛衫
一直放在手提箱內。
警方接觸羅傑·佩恩時,發現他手上有多處抓傷。他解釋說是前幾天和他妻子爭吵
時造成的。警方讓他提供2月7日的活動情況,他說:那天早上他身穿在洗衣工人那兒剛
熨好的衣服,去倫敦參加一個工作的招聘。羅傑·佩恩問他頭上的操傷,他解釋說,當
天回家的路上,他決定去探望母親,他的車在路上拋了錨,修車的發動機時,發動機的
蓋子滑了下來劃傷的。過了一段時間後,他修好車子繼續上路,向他母親家駛去。根據
他第一次的陳述,推斷佩恩是在6點以後的某一個時間到達他母親家的,在那裡僅僅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