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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布蘭特禮貌地將她送到門口,然後日來坐在訪客椅上。那種感覺就像一個做英國打扮的人,在女士離桌之後再坐回自己的位子一樣。葛蘭特想,即使是這個迷戀女人的美國人,潛意識裡還是只有單身男人在一起時才輕鬆自在。當布蘭特問到他奧利芬特的書看得怎樣時他說,他發現庫斯伯爵士的頭腦非常清楚。

    “我還附帶地發現了誰是貓誰是老鼠。他們全是這個王國里人人敬重的騎士:威廉.凱茲比和理查.瑞特克里夫。凱茲比是下議院的發言人,而瑞特克里夫是蘇格蘭和平委員會的委員。奇怪的是這些好好的字眼怎麼會變成政治打油詩的?野豬當然是指理查囉,白豬公。你常去我們的英國酒吧嗎?”

    “當然,那是我覺得你們做得比我們好的事情之一。”

    “看在啤酒的份上,你會原諒我們對所謂的豬公追根究柢吧。”

    “沒到原諒的程度,不過可以打個折扣,可以這麼說嗎?”

    “你真是寬宏大量。那麼還有事情你得打折扣的。你說理查恨他哥哥俊美而他卻是個駝背,不過據庫斯伯爵士說,駝背的事情是個謎,萎縮的手臂也是。看來他並沒有明顯的殘缺。至少並不重要。他的左肩比右肩低,就那麼多。你找出誰是當時的歷史家了嗎?”

    “一個都沒有。”

    “全都沒有?”

    “就你的定義來說沒有。的確有作家是理查那個時候的,但是他們都寫於理查死後。為都鐸而寫。這樣就不能算了。有本拉丁文的好象僧侶寫的編年史是當時寫的,不過我還沒能拿到。不過我發現了一件事:關於理查三世的種種其實並不是湯瑪斯.摩爾寫的,而是因為這些手稿在他的個人對象中被發現。那是未完成的版本,結果卻在其它地方以完成的樣子出現。”

    “這樣啊!”葛蘭特對此頗有興趣,“你是說那是摩爾擁有的手稿?”

    “是的,手寫稿,在他三十五歲左右寫的。在那時候,印刷術普及之前,書用手寫是很平常的事。”

    “是的,所以如果他是從約翰.莫頓那兒得到關於理查的說法,這玩意兒很可能根本就是莫頓寫的。”

    “沒錯。”

    “那就難怪這種說法會缺乏感性。像莫頓那樣的鑽營小人對背地裡說人壞話是一點兒也不會臉紅的。你知道莫頓嗎?”

    “不知道。”

    “他本是律師後來成為神職人員,是有史以來最會兩邊倒的牆頭草。他選蘭開斯特那邊站直到愛德華四世明顯的占了優勢。然後他向約克那邊示好而愛德華讓他當上伊利主教。天知道還給了他多少教區。但當理查繼任後他最先發難支持伍德維爾家人,然後又支持亨利.都鐸,最後戴上主教帽當上亨利七世的大主教──”

    “等一下!”男孩感興趣地說,“我當然知道莫頓,亨利的最佳酷吏。而且我剛想到一個理由讓他可能早在男孩被謀殺前就恨理查了。”

    “是嗎?”

    “路易十一給了愛德華一筆金額龐大的賄賂,以不光榮的方式換取法國的和平。理查為此非常生氣──這真是件下流的事──而拒絕參與。包括推掉一筆鉅額賄款。但莫頓卻很想要這個交易和這筆錢。事實上他還從路易那兒領年金,那是一筆為數不小的年金,一年兩千克郎(譯註:英國古幣值,昔時值五先令)。我想理查的坦率直言好聽不到哪兒去,更何況是對一個嗜財如命的人。”

    “的確,我想不會好聽。”

    “所以莫頓一定不會喜歡極端拘謹的理查,尤其跟隨和的愛德華比較起來。所以他就算根本沒有謀殺,他也會站在伍德維爾那邊。”

    “關於謀殺──”男孩說;然後頓了一下。

    “怎麼?”

    “關於謀殺──那兩個孩子的謀殺──你會不會奇怪沒有人提到?”

    “怎麼說沒有人提到呢?”

    “過去三天,我一直在看當時的文件、信啊,有的沒有的。沒有一樣東西提到這件事。”

    “也許他們害怕提到。那是一個謹慎點准沒錯的時代。”

    “是的,但是讓我告訴你一件更奇怪的事。你知道在包斯渥一役後,亨利判理查死刑,但是在國會之前,我是說,他指控理查殘暴、獨裁,卻提都沒提到謀殺的事。”

    “什麼?”葛蘭特大吃一驚。

    “是的,吃驚吧。”

    “你確定?”

    “很確定。”

    “但是亨利離開包斯渥抵達倫敦時,馬上就掌控了倫敦塔。如果男孩失蹤他不馬上將這事公諸於世是不可思議的。這是他手上的王牌啊。”有好一會兒他驚訝得說不出話來。麻雀在窗邊大聲喧鬧著。“我無法理解,”他說,“他不利用男孩失蹤這件事情的可能解釋是什麼?”

    布蘭特把他的長腿伸到一個更舒服的位置。“只有一個解釋,”他說,“那就是男孩根本沒有失蹤。”

    這回沉默的時間更長了,他們看著彼此。

    “喔,不,太離譜了,”葛蘭特說,“一定還有什麼顯而易見的理由是我們所忽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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