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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個叫做凱斯頓的人原本是肯特原野的布店學徒,後來卻成為倫敦市長。當時他身上帶著主人給他的二十馬克前往布魯芝。同時,在下著陰沉秋雨的蘇格蘭低地,兩個從英格蘭來的年輕難民正在低地海岸的淺水中徘徊著,就是這位來自肯特原野成功的商人幫了他們。這兩位難民是愛德華四世和他的弟弟理查;風水輪流轉之後愛德華回去統治英格蘭,凱斯頓也跟著去,英格蘭印的第一本書就是為愛德華四世印的,而由他的妹夫執筆。

    他翻看著書並驚訝於人物被抽離之後所剩下的訊息是多麼的枯燥。人類的悲哀不再是任何一個人的悲哀,就像報紙讀者長久以來發現的那樣。令人戰慄的恐怖可以讓人涼透了背脊,但人們的心卻不為所動。一千人在中國死於洪水是新聞;一個孩子在池塘溺斃是悲劇。所以田納先生寫的關於英國種族的進步令人敬佩卻不怎麼刺激。不過書中處處可見他無可避免的在比較淺俗的歷史軼事方面,加上了許多他個人的意見,譬如在摘錄巴斯頓信件的部分。巴斯頓家人習慣於把歷史鉅細靡遣地像三明治似的夾在一起,從訂購色拉油到克里蒙特在劍橋過得如何。還有那兩個小約克男孩喬治和理查寄宿在巴斯頓家倫敦公寓時,他們的哥哥愛德華每天都來看他們的這些微不足道的家居生活。

    毫無疑問,葛蘭特想,他把書放在床單上那麼一會兒,盯著現在已經視若無睹的天花板,毫無疑問歷來的英格蘭國王從來不曾擁有像愛德華四世和他的弟弟理查那樣平民化的生活經驗。也許只有之後的查理二世有吧。不過查理即使在逃亡中且身無分文,他還是國王之子,不能算是個普通人。而這兩個住在巴斯頓公寓的小男孩卻只是約克家的小孩,在巴斯頓家寫下那些信的當時,既沒有家也極可能沒有未來的他們,可說是一點也不重要。葛蘭特把亞馬遜的歷史書拿過來查看愛德華在倫敦的時候在做些什麼,結果發現他在招募軍隊。“倫敦一直有股偏約克家族的氣氛,滿懷熱忱的人們紛紛投到年輕的愛德華麾下。”史書這麼說著。而當時十八歲,年輕的,首都的偶像,正朝他的第一個勝利邁進的愛德華,卻抽得出時間每天去看他年幼的兩個弟弟。  

    葛蘭特懷疑,就是在這個時候理查對他哥哥無與倫比的忠誠誕生了嗎?一種不可動搖,終其一生的,歷史課本不但沒否認還具體指出的忠誠。“直到他哥哥死的那一刻,理查一直是陪伴他度過所有高潮與低潮的忠實良伴,但問鼎王座的可能對他卻是太嚴厲的考驗。”或者照歷史讀本上較簡單的寫法是,“他一直是愛德華的好弟弟,但當他發現他有可能成為國王時,貪婪使他硬了心腸。”

    葛蘭特斜睨了畫像一眼,就覺得歷史讀本的說法不對。讓理查的心硬到不惜以謀殺為手段應該不只是貪,或者歷史讀本所指的貪婪是貪戀權力?也許,也許。

    不過理查已經擁有了世俗之人所能想要的所有權力。他是國王的弟弟,而且有錢。為什麼那一小步能重要到讓他下手殺死自己哥哥的孩子?

    整體來說這是個奇怪的結構。

    當汀可太太帶著他的乾淨換洗睡衣進來的時候他還在思索這個問題。汀可太太照例要聊聊每天報上登的重要新聞,她從不看三條以上的頭版新聞,除非那剛好是個謀殺案,如果是的話她會細讀報導中的每個字,還會在回家為汀可先生煮晚飯的途中買份晚報看。

    今天她口若懸河地評論著約克夏的一起砒霜中毒開棺驗屍案,直到她發現放在書桌旁的早報文風未動才嘎然而止。  

    “你今天覺得不舒服嗎?”她關心的問。

    “我很好,汀可,很好,為什麼問?”

    “你完全沒打開你的報紙,那是我妹妹病情惡化的開始,完全不在意報紙寫了些什麼。”

    “別擔心,我正在康復。甚至連我的脾氣都好多了。我忘了看報紙是因為我一直在讀歷史故事,有沒有聽過塔中王子?”

    “每個人都聽過塔中王子。”

    “你知道他們怎麼死的嗎?”

    “當然知道,他趁他們睡著時把枕頭壓在他們臉上。”

    “誰?”

    “他們的壞叔叔,理查三世啊,身體狀況不佳的時候不應該想這些事情,你應該讀些美好愉快的故事。”

    “你急著回家嗎?汀可,還是你可以替我跑一趟聖馬丁巷?”

    “不急,我有很多時間,是找哈洛德小姐嗎?她六點左右才會到戲院。”  

    “不,我知道,但你可以留個字條給她,當她到的時候就會拿得到。”

    他拿了他的記事簿和鉛筆寫著:

    “為了對麥克的愛,幫我找一本湯瑪斯.摩爾的《理查三世史》。”

    他把這一頁撕下,折起,把瑪塔的名字寫在上面。

    “你可以把它交給舞台門回的老薩克頓,他會交給她。”

    “如果我接近得了門口的話,那兒的凳子大排長龍呢,”汀可太太說,與其說她在評論倒像是陳述事實,“那玩意兒像是要永遠演下去了。”

    她把折起來的紙小心翼翼地放在她廉價的人造皮手提包里,這個邊緣已經破破爛爛的手提包就像她的帽子一樣是她的一部分。葛蘭特每一年的聖誕節都會送她一個新皮包,每一個都是英國優良傳統皮製品的藝術之作,設計得如此令人讚嘆,製作得如此完美,連瑪塔都可能會帶著去布萊格餐廳吃午飯。但他送出去之後就再也沒見過它們了。由於汀可太太認為當鋪是比監獄更可恥的地方,所以他並不懷疑她拿她的禮物去變換現金。他推測那些手提包安全的放在某個抽屜里,還包在原來的包裝紙里。也許她有的時候會把它們帶出去示人,也許只是自己帶著高興;也許只是覺得擁有它們可以提升自己的品味,就像知道“那些為我的喪禮預存的東西”可以讓別人知道她的品味一樣。下次聖誕節他要打開她的這個破爛手提包,這個終年不離身的包包,美好的手提包,在放錢的那一層里擺些東西。她會一點一點的花掉,當然,花在一些雞毛蒜皮的東西上,所以最後她會不知道她是怎麼花掉的,但也許日常生活中一連串小小的滿足,就像散布在衣料上的亮片一樣,可要比擁有一堆放在抽屜里的好東西有價值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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