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2頁
可能是急於求成的緣故,新的絕招沒練成,倒是因為走火入魔,完全失去了意識。
後來,水鏡發現凌羽失蹤了一整天,直覺一定有事發生,所以才利用社團里的定位系統,靠著凌羽手錶里的發信器,找到了他的具體位置。
她向社長餘光報告,餘光馬上派布朗、燕麥和水鏡一起去找人。
找到凌羽後,他們發現凌羽已經陷入深度昏迷,於是趕緊送他去醫院。
給凌羽動手術的主刀醫生說,幸虧送來及時,否則病人出院時得多買一副輪椅。
凌羽在醫院裡住了兩個多星期才出院,因為他脊樑上的神經線團,受到了一定程度的燒傷,經過治療後還得休養兩個月,才能完全痊癒。
龍戒中的電能要靠精神控制,然後再通過神經運輸到身體的各個部位,換句話說,在這兩個月里,凌羽不可能再使用電能……
他只能當回平凡人。
因為失去了力量,凌羽當然不能再跟以前一樣拋頭露面到處跑,社長建議他最好待在社團里、或者去他家休養,要不然碰上OPQ組織派來的殺手那就危險了。
在神秘研究社所有社員中,只有凌羽經常會碰到OPQ的殺手。
根據吳劍的分析,原因有三個:
第一,凌羽是個名偵探,太過出名,容易暴露行蹤。
第二,凌羽殺死過對方的成員,結下了仇怨。
第三,對方視擁有雷龍力量的凌羽為最大威脅。
不管真正的原因究竟是什麼,這一年來,其它人出去執行任務,都沒遇到過所謂的敵人。
其中,慕容火舞和吳劍那一組最為勤快,羊皮卷上四十九個地點,他們兩個就找出了二十一個寶物。加上其它人所執行的任務,現在已經找到四十六個,只剩三個地點沒去找而已。
玉美人、通靈鐲、瓊漿杯、移魂索、九珠連環……光是聽到這些寶物的名字,就已經使凌羽心癢難耐了,但是社長對那些寶物的管理很嚴,如果沒有必要,絕對不能拿出來使用,因為那些寶物如果使用不當,隨便哪個都可能生出大麻煩,甚至大災難來。
吳劍和慕容火舞前天去了天外飛沙群島執行任務、水鏡則在醫院照顧得了重感冒的媽媽、布朗又接到總部的命令,要追查OPQ的動態……
連無所事事的燕麥也逛街去了,而社長更不用說了,因為事務繁忙,他最近已經很少來社團……
社團里只剩凌羽一個人,他有一種被人遺忘的感覺。
凌羽手裡把玩著手機,期待著警方給自己來電話,哪裡發生了離奇兇案,哪裡發現了肢解屍體……
可是因為這一年來凌羽的表現,加上媒體的宣傳,G市的兇殺案發生率已經降到了歷史最低點,而一般的兇殺案,警方是不敢來麻煩凌羽的。
凌羽因為表現突出,現在已經得到了政府頒發的證件,頭銜是:“A級特派調查員兼刑事偵查高級顧問”。
這個身分雖然聽起來有點含糊,但實際權力卻不小。
只要凌羽為了調查案件向警方提出要求,市級和市級以下的警察部門,都要全力協助和配合,否則當失職處理。
受不了了!我也要出去走走……
不如約拉克絲出來吃個飯好了……
凌羽從手機的電話簿上,找到拉克絲的電話,遲疑了片刻,認為自己只是想找個朋友解悶,跟“感情出軌”是兩回事,所以最終決定打這個電話。
正要撥打,大門忽然被打開,凌羽猛地回頭一看,只見是麥子回來了,而且她懷裡還抱著一隻白色的小狗。
凌羽發現麥子進門後走路一瘸一拐,頓時一躍而起,緊張地問:“什麼情況?有敵人?”
把小狗放到地上後,麥子又走到桌子旁大喝了幾口水,然後大大吐了一口氣,道:“沒有什麼敵人,只是在校外遇到了一幫流氓!”
“只是流氓?”凌羽狐疑地說著。
他指了指麥子擦破皮還流著血的左手腕:“跟流氓打架對你來說不是家常便飯嘛?可從來沒聽說你被打傷過─呵,是不是遇到高手了?”
“什麼狗屁高手!那群卑鄙小人,在衣服里穿了劍道的防護服,我剛開始沒發現,踢的力道太輕了,沒有一下子打倒他們,所以被他們給抓住的。”
麥子找來醫藥箱,取出紗布、止痛噴霧,然後給手腕止血療傷。
“然後發生什麼事了?”
凌羽忍不住問道,很想知道接下來發生的事情。
凌羽知道麥子跟這一帶的流氓曾多次交手,每次都把對方打成重傷,因此對方對她肯定恨之入骨才對。
這次終於抓住機會了,怎麼可能只是讓她的手腕和膝蓋受一點傷,就把她給放走了呢?
“哼!然後他們把我拖到暗巷裡,我想掙扎,但是他們用棍子打我的膝蓋,還用刀子把我的手給割傷了……然後他們把我按在地上,想、想對我……”
麥子臉色脹紅,目光中閃爍著怒火,但是她發現那隻白色小狗走過來,搖著尾巴舔她的手後,便立即緩和下來。
“然後就是這隻小狗救了我……”說罷一手捧起那隻小狗,在它額頭親了一下:“謝謝你了,小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