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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璇,上午還順利嗎?”電話接通後,他問江璇。
“很順利。他們說我鏡頭感很好,還請我拍下一期化妝品欄目的照片,就是教人家怎麼化妝的那種,說也給我800元,下周六拍。”
“那太好了。”簡東平鬆了口氣,問道,“累嗎?”
“不累,我覺得很開心。”江璇的聲音聽上去渾身是勁兒。
“那好,我今天下午會再幫你聯繫幾家。到時候,你就可以說,你曾經給A雜誌拍過封面了。”簡東平笑著說,聽到她進入工作狀態,他很高興。
“你的傷好點了嗎?還痛嗎?”江璇關切地問道。
“好多了。你等會兒去哪兒?”今天家裡沒人,萍姐休息,老爸有事不在,他很希望她能駕臨自己家,他想念她的美麗小臉和小腰身,但沒想到她說:
“我等會兒約了依依,我們要去見袁之傑。”
“你們效率好高啊。”簡東平精神一振。
“我把你的問題跟依依說了以後,依依很起勁,剛跟我通完電話,就跟袁之傑聯繫了。我們就約在依依家附近的那家咖啡館。”
“我給你的錄音筆,你會用了吧。”他馬上問。
“會了,放心吧,我昨天自己還試過了。”
“我讓趙依依回答的關於元元的補充問題,有沒有跟她說?”
“我發簡訊給她了,她說她昨晚上就寫好了答覆,等會兒我連同那錄音筆一起給你。”江璇忽然降低聲音,“我不跟你說了,我看見他們了。”
“好,談完給我打電話。”簡東平叮囑道。
“嗯。拜拜,別忘了塗藥。”江璇掛了電話。
簡東平很想親自參與她們跟袁之傑的談話,但一想起自己的腫下巴,他猶豫了半天還是放棄了這個可能給江璇帶去驚喜的機會。其實,他倒不是懷疑她們的能力,他想趕去,只是因為他想跟江璇在一起。自從昨天親眼目睹她為自己打抱不平,看見她用小皮包抽打身形是她兩倍的林浩昆之後,他就從心底里把她當成了自己的另一半。以前,他看到的只是她的美麗和單純,昨天看到的卻是她的心。所以,他想看見她,想跟她在一起,哪怕是一句話不說,坐在她身邊,他也覺得是種莫大的幸福和滿足。
昨天從醫院出來,他想開車送她回家,但她堅決不讓。
“你快點回家休息吧,不要送我了。我想看見你快點好。”她很堅決地說。
“可是你家離醫院很遠。你回去很不方便。”
“沒事,我打的回去,我不是明天就能掙錢了嗎?800元呢。”江璇爽朗地笑道,“等我拿了錢,我請你吃飯,吃西餐!”
他覺得她真可愛,很想親親她的嘴唇,但是他的下巴壞了,幹不了這用力的活,他想緊緊抱抱她,又怕太激烈的動作,會讓他的傷口痛上加痛,他還想干別的,干好多好多以前想過無數遍,卻從來沒幹過的事,但好像時間不對,他不方便,她也不方便。他覺得真遺憾。
昨天,他就是帶著遺憾、無奈和難以抑制的渴望開車走的。一路上,他想了很多。他以前不是沒見過美麗的女孩,他見過,而且見過不止一打,他也曾經對其中幾個想入非非,當然,也有女孩主動對他表示過愛慕之情,但是他好像從來沒對誰產生過如此強烈的目標感和生理上的渴望。他從來沒想過要碰碰她們的手,摸摸她們的頭髮,或者聞聞她們的味道,她們就好像是沿途路過的蘋果樹,結的果實雖然同樣鮮亮誘人,但是看看也就罷了,他不會想去摘,可是江璇就不同了,她是他想摘的那個蘋果,他已經伸出了手……
她也是他的目標,他覺得自己正朝她開去。
跟江璇通完電話,簡東平開始仔細翻閱父親簡律師帶來的資料里。他發現父親不僅給他帶來了“保姆被殺案”的背景資料和案件偵查情況,還有當年女招待失蹤案,以及邱元元失蹤案的偵辦情況。他大致作了一下整理:
備忘錄一:保姆被殺案
案件背景資料:被害人名叫杜群,48歲,文化程度為初中。其父母均在10年前因病去世,目前她唯一的親人是她的姐姐杜林。杜林在兩年前自A閥門廠退休,退休前為該廠技術人員。杜林育有一子,目前已經工作。
被害人生活經歷:未婚。小時候曾因盜竊同學學習用品被學校處於警告處分。成年後,曾在街道辦的集體所有制玩具廠當過5年工人,曾在派麗視食品公司當過包裝工人,也當過清潔工和送奶工,最後10年中,主要從事保姆和鐘點工工作,在多家保姆介紹所登記在案,主顧反應良好,在工作期間沒有發現盜竊行為。 2003年7月底結識本市男性呂某,建立戀愛關係後同居。
被害人犯罪紀錄:1985年,30歲,因在公共汽車上扒竊被判入獄一年。
1989年 34歲 因在公共汽車上扒竊被判入獄兩年,
1999年 44歲 因為在市中心商場下扒竊被當場抓獲被判入獄三年。
被害人親人及戀人敘述(經整理後的口供):
杜林:大概是因為家裡窮的關係,我妹妹從小就有小偷小摸的壞習慣。她小時候,去食品店偷話梅,還被營業員楸著一路送到我家來,讓我爸媽在鄰居面前丟盡了臉。因為她這個臭毛病,爸媽對她打也打過,罵也罵過,但就是一點用也沒有,她根本改不了,所以後來我們都不管她了。我跟我妹妹自從她第二次被抓進去後,就沒什麼來往了。我覺得她是無藥可救,一輩子都只能當賊了,我老公也不希望我跟她來往,怕丟臉,更怕她偷我們家的東西,我們家也不富裕,所以我基本跟她沒什麼來往。她出事前沒來找過我,但是今年春節的時候,大概是兩月份吧,我跟她見過一次面。也是巧遇,那天我在我們附近的菜場買菜,正好碰到她也在那裡,她叫了我,我也不好意思不理她,畢竟是親姐妹。於是那天中午,我請她吃了頓午飯,當然是在附近的飲食店,我不能把她帶回家。她那時候剛出獄不久,我問她怎麼會在這個菜場買菜,她說她的東家就住在這附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