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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供記錄:
王木:職業,軟體工程師,(3月2日)
我跟華雲是2000年11月開始談戀愛的。我非常喜歡她,我是個比較悶的人,說話不多,有時候也不知道應該說什麼,所以看見一個那麼能說會道的女孩,心裡一開始是羨慕,羨慕她那麼能說,接著就開始喜歡她了。我覺得她好像是把我要說的都說了,而且還好像是說到了我心裡。我是真的喜歡她,她那時候好像也很喜歡我,雖然她是外地人,但是我從來沒嫌棄過她,我喜歡聽她說那口好聽的普通話。我完全被她迷住了。對,我們是有關係,這也是很自然的事,喜歡就會有這種事。在這方面,她比我有經驗。
我不知道她後來是怎麼跟我父親搞在一起的。但是我知道她跟我父親是什麼關係。有一次我覺得身體不舒服,下午提前下班,回到家就看見他們在一起,就在我父親的房間裡,我聽見了他們的聲音,也看到了他們。後來我問華雲,她自己也承認了。她說我們之間只是普通朋友,算不上戀人,至於她跟父親,她說我父親比我大方,也比我有趣,每次跟他在一起後,他都會給她一些好處。為了她,我跟父親大吵了一架,父親叫我別把她當回事,因為她還跟別的俱樂部成員上過床,他們有的給她錢,有的給她首飾,有的給她妹妹工作,當然也有被她拒絕的,她不喜歡窮人,也不喜歡有古怪嗜好的男人。我開始不相信這些,後來問了她本人,她居然也承認了,從那時候起,我就開始看不起她了,我覺得她就是個妓女,我對她再也沒任何興趣。我後悔跟她有那些事。
她失蹤前,跟我已經沒有來往了,她的事我不知道。當然,經歷過這事後,誰也高興不起來,我心情的確不好,再也不想工作了,我辭職了,想休息一段時間。你們別再問我了,我什麼都不知道。我跟我父親也沒什麼可說的,他本來就不是什麼好人,以前老是偷東西,我媽幾乎就是被他氣死的,我本來指望他出獄後會有所改變,現在看來這只是個奢望。從小到大,他從來就不是個好父親,我從不指望從他那裡得到任何東西,但是他畢竟是我的父親,所以我也不想在這裡多說他的壞話了。我心情不好,請原諒,我只能說這些。
王升:職業 雜貨鋪老闆 (3月3日)
對,華雲跟我是有那麼檔子事,她身材不錯,又年輕,我又單身好多年了,我當然擋不住這種誘惑,再說她本人也很主動。她跟我兒子完全是在玩,跟我,其實算是在打工,哈哈。真的就是這樣。我兒子是個童子,長得不錯,人又老實,算是便宜她了,我說就算是你倒貼,你也該認命。其實她就是個小婊子,沒什麼可說的。她根本不可能跟我兒子結婚,只有我兒子這傻子才會相信她說的那套。
華雲跟別的人有一腿,別的我不知道,但我說,她跟那個劉毅仁肯定有事,因為她就是劉毅仁介紹到俱樂部來工作的,她妹妹也在劉毅仁手底下,你們說,要是他們沒那事,劉毅仁可能對她那麼好嗎?我問過她,她也沒否認,她說劉對她不錯,她也得報答她。還有,她跟那個程華也搞不清,我怎麼知道的?她給那老小子端茶的時候,那混蛋偷偷捏她屁股呢,哈哈,正好被我看見。我是什麼人,我什麼看不見?別的我就不知道了,這兩個,我打包票他們有事,要不您自己去問他們。
華雲失蹤前兩天是來過我這兒,這沒什麼稀奇的,我常給她點小恩小惠,還給她出點主意,她跟我有那事,我們也算是莫逆之交,好朋友,她覺得我比較聰明,至少比我兒子聰明。年紀大也有年紀大的好處啊。她失蹤那天晚上,我本來想叫她去我那兒的,她說沒空,好像很高興,說有人約她晚上出去,我問她是誰,她沒說,只笑嘻嘻地罵了一句,“你們這些搞收藏的都是變態”。我估計是我們俱樂部的人。我就知道這些。
附:有人(邱源)後來向警方提供線索,稱華雲的聲音出現在一盤曾經在網絡上公開的謀殺錄音帶里,他向警方提供了這盤錄音帶,但華雲的家人及朋友均不能肯定錄音帶上的女被害人的聲音是華雲的。目前華雲失蹤案仍是懸案。
另,王木於2001年3月20日給父親留下一封遺書,稱自己對未來失去信心,準備跳河了斷生命,王木沒有在遺書中寫明跳河地點,在這之後,他便離奇失蹤,屍體至今沒有找到。
第三個案子 邱元元失蹤案
邱元元於2001年4月18日離家出走後,下落不明。臨行前,留下字條一張。內容為“爸媽:我跟敏敏有事出去兩天,很快回來。勿念。元元。”經筆跡鑑定確為她本人所寫。據悉,與邱元元一起出走的女生名叫程敏,兩人是同班同學兼好友,出走前,兩人均沒有反常舉動。(簡東平認為,這可能是父母根本沒注意,父母好像總是等小孩出事後,才發現異樣。)據程敏的父母反應,程敏離家時,只說去邱元元家住兩天,由於兩個女生經常在一起,而且,程敏父親跟邱源同是收藏家俱樂部成員,所以程家並沒有起疑。兩個女孩離家三天後,兩家父母才發現不對,立刻報警,但經過多方查找,一直毫無線索,女孩們既沒來過電話,也沒來過信,警方通過其同學在網上招呼她,也沒見其上網。邱元元離家時,帶了少量衣物、幾百元現金,手提電腦一台,手機一個,筆記本若干。該手機在4月19日還有活動跡象,自20日起就關機了。程敏離家時,隨身攜帶少量衣物、現金若干、手機一個,該手機在19日起就關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