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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偵探推理] 《手機》作者:[美]史蒂芬·金【完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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脈衝手機CELL(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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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脈衝”事件發生於十月一日下午東部標準時間三點零三分。這個名稱顯然不當,但在事情發生後的十小時內,大多數能夠指出這個錯誤的科學家們要麼死亡要麼瘋癲。無論如何,名稱其實並不重要,重要的是影響。
那天下午三點,一位籍籍無名的年輕人正意氣風發地在波士頓的波伊斯頓大街上往東走。他名叫克雷頓·里德爾,臉上一副心滿意足的樣子,步伐也特別矯健。他左手提著一個藝術家的畫夾,關上再拉上拉鏈就成了一個旅行箱。右手的手指則纏繞著一個棕色塑料購物袋的提繩,袋子上印著小寶貝這幾個字,想看的人一眼就看得到。
袋子裡前後晃蕩的是一件小圓球狀的東西,可能你已經猜到了。你接著猜克雷頓·里德爾這個年輕人大概是用小寶貝來慶祝某個小小的勝利吧(可能這勝利不一定很小),那麼你又猜對了。袋子裡其實是一個十分昂貴的玻璃鎮紙,正中間是一團灰色的蒲公英絨毛。他從考普利廣場酒店回到下榻的平價大西洋大道旅店路上看到了這個鎮紙,底座下九十美元的標價牌把他嚇了一跳,但更令他害怕的是他突然意識到自己能買得起這個奢侈品。
他攢足了全部勇氣才將信用卡交給店員。他懷疑如果這個鎮紙是買給自己的,他是否真的會花這筆錢;他很有可能會嘟囔著說“改變主意了”然後撒腿跑出商店。但這是為莎朗買的,她就喜歡這些東西,她也喜歡他。就在他離開波士頓的前一天,她還對他說“寶貝兒,我支持你”。那一刻,他被打動了,畢竟過去的一年中他們經歷了不少風雨。現在他就想輕撫她的臉龐,如果還有可能的話。那個鎮紙雖小(是個小寶貝),但他相信她會喜歡那團精緻的灰煙,立在玻璃那深深的中央,像一團袖珍的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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脈衝手機CELL(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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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雷的注意力被一輛冰淇淋車叮噹作響的音樂所吸引。那車停在四季酒店(比考普利廣場酒店還要豪華)的對過,就在波士頓公共綠地旁邊,這塊綠地沿著波伊斯頓大街的一邊延伸了兩到三個街區。車上印著“富豪樂”這幾個彩虹般斑斕的字,背景是一對跳舞的蛋筒冰淇淋。三個孩子擠在窗口旁邊,書包撂在腳邊,等著接過香甜可口的美味。在他們身後站著一位身著長褲套裝的女士,用皮帶牽著一隻獅子狗。還有兩個十來歲的女孩子穿著低腰牛仔褲,別著iPOD也排在那裡,耳機從脖子上耷拉下來,低聲聊著天,一副很認真的樣子,沒有發笑。
克雷排在他們後面,一小堆人立刻變成了一支短短的隊伍。他給已成陌路的妻子買了一件禮物;在回家路上會在超級漫畫書店為兒子買下剛出版的《蜘蛛俠》;他也會犒勞一下自己。他迫不及待地想告訴莎朗他的新進展,但是在三點三刻她回家之前他無法聯繫到她,所以他打算在旅館裡待到那個時候。在他的小房間裡無非也就是來回踱著步子,欣賞自己的畫夾。在這之前,富豪樂冰淇淋正好能讓他放鬆一下。
冰淇淋車裡的售貨員正打發著窗口邊的三個孩子,兩個滴溜棒和一個巨無霸巧克力香草軟冰淇淋蛋筒遞給了中間那位大客戶,一定是他請客。那孩子在自己時髦的寬鬆牛仔褲兜里摸索出亂七八糟的一堆紙幣,而前面那位牽著獅子狗身著長褲套裝的女士正伸手從肩上挎著的手袋裡把手機拿出來。穿長褲套裝的女士們通常出門時必帶兩樣東西:手機和運通卡(AmExcard)。她將手機蓋掀開了。在他們身後的公園裡,一隻狗狂吠了幾聲,有人叫了起來。在克雷聽來這叫聲不像是出于欣喜,但他四下張望,卻只見幾個遊人和一隻叼著飛盤快跑的狗(難道公園裡遛狗不應該戴上皮帶嗎?克雷覺得奇怪),還有滿眼燦爛陽光照耀下的草坪和誘人的綠蔭。對於一個剛剛以大價錢賣出自己第一部漫畫小說及其續集的人來說,這地方簡直太棒了——值得坐下來好好享受一個巧克力蛋筒冰淇淋。
等他回過頭來,那三個穿著寬鬆牛仔褲的孩子已經走了。那位身著長褲套裝的女士要了個聖代。她身後的兩個女孩中的一個對著一台薄荷色的手機私語著,而那位女士也是手機緊貼在耳邊。每次克雷看到類似的場景都會或多或少地思考一下:向完全陌生的人透露自己哪怕是一點點的隱私,正如自己目睹的這個場景,在以前看來是無法忍受的粗魯表現,而現在則成了日常生活中的普遍正常現象。
莎朗說:親愛的,把這個寫在《暗黑破壞神》里吧。他腦海中虛構出的她經常會說話,而且每次都要她說了算。這和現實世界裡的莎朗十分相似。她曾經問過他到底要不要分居。這並不是手機里的對話,因為克雷從來就沒有手機。
那隻薄荷色的手機鈴聲很像他兒子約翰尼喜歡的《瘋狂青蛙》開頭的調子——那首曲子叫《阿克塞》嗎?克雷記不起來了,可能他早已從記憶里清空。手機的主人——那個女孩——從屁股口袋裡將它拿出來說:“是貝思嗎?”她聽著便笑了,對她的同伴說,“就是貝思。”接著那個女孩傾過身一起聽著手機。這兩個女孩留著幾乎一模一樣的小仙子髮型(在克雷看來她們就像周六早上的卡通人物“霸王美少女”),她們的秀髮在午後的微風中飄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