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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愛的。”
“怎麼了?”
“我把車停錯了地方,你不再為此而生氣了吧?”
“忘了它吧。”
“說真的,我還以為我在往車站的停車場走呢,可我把這一帶全弄混了,根本不知道會讓你走這麼遠的路。”
“我和你說了,忘了它吧。”
“我非常抱歉。”
“親親我。”
我看了下手錶並舉起來給她看。離火車開車還有七分鐘,她得提前六分鐘起身去干她接下來要做的事。
“聽著,菲利斯,你沒必要在這兒等著。你為何不走開呢?”
“喔——你不在意嗎?”
“一點也不在意,等到最後開車時刻毫無意義。”
“那就再見吧。”
“再見。”
“祝你玩得開心,為利蘭·斯坦福歡呼三聲!”
“我會盡力的。”
“再親親我。”
“再見。”
要想干我要幹的事,我必須甩掉這個傢伙,而且要快。我沒料到這裡會有人,火車開車時很少有人來這裡。我坐在那兒,想著該怎麼辦?我想他抽完煙可能會離去,但他沒有,他把菸頭扔出去開始和我聊了起來。
“女人就是怪。”
“是怪,而且還遠不止此。”
“我不由得聽見了你們夫婦倆剛才說的話,我是說關於她在哪兒停車的事,這使我想起了我從聖迭戈返回家時和我妻子經歷的一件事。”
他講起了和他妻子經歷的那件事。我把他仔細打量了一下,看不清他的臉,我猜想他也看不清我的臉,這時他停了下來,我得說點什麼。
“是的,女人的確很怪,尤其是當你讓她們開車的時候。”
“她們都那個樣。”
火車開始滾動,徐徐穿過洛杉磯郊區,而他則不停地說著,這時我想出個主意。我記起自己本該是個跛子,便開始在口袋裡摸來摸去。
“你丟了什麼東西嗎?”
“我的車票,找不到了。”
“嘿,不知道我的車票還在不在。在,這就是。”
“你知道我敢肯定她做了件什麼事嗎?她把那張票放在我的公文包里了,我明明告訴她不要放在那裡的。她本該把它放在這件套裝的衣袋裡,現在可——”
“喔,會找到的。”
“這真是讓人意想不到。這下我就不得不蹣跚而行,穿過所有那些車廂,只是因為——”
“別傻了,呆在這兒吧。”
“不,我不能讓你——”
“別生氣了,夥計,你就呆在這兒,我去給你取。你的座位在哪兒?”
“你肯嗎?第八臥鋪段,C車廂。”
“我馬上就會取回來。”
此時火車正在稍稍提速,我的記號是個牛奶房標牌,離軌道約有四分之一英里遠。現在可以見到它了,我點燃了雪茄菸,用一隻胳膊夾住拐杖,一隻腿跨過圍杆,然後把自己往下放。一隻拐杖碰到了軌枕上,使我打了個轉,差點掉下去。我懸在那兒不動,等火車到了與標牌完全平行的時候,立即跳了下去。
第七章
半夜時分,沒有什麼比鐵軌更黑了。火車向前跑去,我蜷縮在那裡,等著腳上的刺痛感消失。我是從火車的左邊跳下來的,跳到了兩軌道中間的步行道上,因此不可能有人會從公路上看見我。公路離這兒約有兩百英尺遠。我蹲伏在地上,使勁張望軌道對面的什麼東西。那裡有一條土路,通向還在後面較遠的兩家小工廠。土路周圍都是空地,沒有一點亮光。她該到了。她提前七分鐘動的身,火車到達此地用了六分鐘,從火車站開車到這條土路需要十一分鐘,這我曾核實過二十遍。我一動不動地張望著,想看清她的車在哪兒,但我看不見。
我不知道自己在那兒蜷縮了有多久。我腦袋裡在想,或許她把誰的擋泥板給撞了,或是被警察扣住了,或是發生了別的什麼事,我幾乎快絕望了。這時我聽見了什麼,是氣喘聲,與此同時還聽見了腳步聲,一走一停,走起來很快。這就跟做噩夢似的,只覺著有個怪異的東西在追我,可我並不知道它是什麼,只是很可怕。這時我看見了,是她。那傢伙一定能有200磅重,但她握著把柄把他背在身上,馱著他在軌道上搖搖晃晃地走,他的頭低垂在她的頭旁邊,他倆看上去就像是恐怖電影中的鏡頭。
我跑過去抓住他的腿,好減輕她的負擔。我倆帶著他走了幾步,然後她開始把他往下扔。
“不是那條軌道,另外那條!”
我倆把他弄到火車跑過的那條軌道上,然後把他扔到那裡。我把繩子卸下來裝在我的衣袋裡,把點燃的雪茄菸放在離他有一兩英尺遠的地方,將一把拐杖扔在他身上,另外一把扔在軌道旁。
“車在哪兒?”
“在那兒。難道你看不見嗎?”
我看了看,是在那兒,就在它應該到的地方,在土路上。
“咱們做完了,走吧。”
我倆跑過去爬上了車,她掛上了檔並啟動了發動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