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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在狩獵惡魔的過程中,絕不可為了奪取獵物而自相殘殺。你們的一切罪行,都將被記載在《啟示錄》的地獄卷中,絕無法瞞過克蕾絲愛兒。所以,請你們務必……銘記這一點。你們的每一項罪惡,都將讓你們距離天國越發遙遠,而每一項善舉,都會讓你們更接近天國之門。而獵殺惡魔,就是最大的善舉。」
「第四……也是最重要的一點。我剛才也說過了,一定要團結,儘可能避免單獨行動……『惡魔』已經匯聚到了普羅維登斯,而當你們出去後,你們除了遇到『惡魔』外,更是有可能會遇到『地獄王』。到時候,你們必須團隊合作,才能將其獵殺!否則,你們會反過來,變成『地獄王』的獵物!」
(最後這句話,是劇本裡面沒有的。大哥多加這句話,是在提醒我,不能對地獄王心慈手軟,否則,我有可能被地獄王所獵殺嗎?我雖然是地獄王的兒子,可是我卻依舊是天國陣營的演員,結果,我所出演的角色,反過來居然要去獵殺我的父親!甚至……還有我的弟弟!)
「今天晚上,克蕾絲愛兒就會降臨拉克瑪爾大教堂。她會親眼監督你們狩獵惡魔的行動。當你們的善舉可以抵消自己的惡行時,你們的名字就會從《啟示錄》的地獄卷,移動到天國卷中!那也就意味著,你們有了可以踏入天國的資格!」
接著,他指著桌子上的早餐,說道:「不管怎樣,多少吃一點。吃了東西再出去,才有力氣救人。」
此時,雨不但沒有停息,反而越來越大。
眾人帶上了神父為他們準備好的雨衣,沿著長廊向大門走去。然而,他們就立即聞到了一股中人慾嘔的惡臭!
惡臭……來源於走廊上死去的修女屍體!她們腐爛得……比昨天要厲害得多!
可是明明下了雨,氣溫下降了那麼多,為什麼屍體反而腐爛的速度加劇了?
第九章 修女
作為美國最小的一個州,羅德島州的首府普羅維登斯也是個相當不起眼的小地方,相當於中國的縣級市,一共也就五十多平方公里,還沒我國一些鄉鎮大。即使對美國人而言,可以第一時間想起的,最多也就是布朗大學坐落於此。
拉克瑪爾大教堂位於普羅維登斯市中心的聯邦山社區周圍。聯邦山社區位於普羅維登斯的市中心,是一個具有義大利特色的社區,曾經在十九世紀有大量義大利移民遷移到美國並在這裡定居。
然而,這個在地圖上很不起眼的城市,普羅維登斯,對於梵蒂岡而言,卻是一個真正的是非之地。
整個普羅維登斯市,現在已經變成一座死城。黑暗覆蓋著整座城市,給人一種強烈的壓抑感。而位於市中心的聯邦山山丘頂端,拉克瑪爾大教堂就坐落在此。
從拉克瑪爾大教堂走出來後,神父對他們說的最後一句話就是:「記住,無論在任何情況下,午夜零點以前,必須回到這座教堂。願上帝保佑你們。」
然後,他就關上了門。
格藍迪涅再度抬起頭,仰望著整座教堂。
在上個世紀的三十年代後期,提克洛魔法學會踏入這片土地後,就徹底被葬送在了這裡。普羅維登斯的風景雖然美麗,但毫無疑問在這裡隱藏著不為人知的深重黑暗。
他看了一眼距離他不遠處的卡夫卡·史密斯。他認識卡夫卡的時間並不算短,所以受到他的影響,拜讀過不少洛夫克拉夫特的作品。原本那應該只是打發時間的恐怖小說,但隨著閱讀的深入,他開始發現,克蘇魯神話的世界觀和現實的諸多歷史有重合的地方。
尤其是洛夫克拉夫特的《夜魔》這部小說,故事的發生地,就是在普羅維登斯的聯邦山。甚至,就是在他們所在的這片土地之上。這裡,正是羅伯特·哈里森·布萊克(洛夫克拉夫特小說《夜魔》的主人公)的埋骨之地。
而在梵蒂岡,這卻是一個相當禁忌的話題。
「我們走吧。」
格藍迪涅第一次感覺到了強烈的無力感,他現在踏入的這座死城,已經是一個非人類的領域。
但是,他已經沒有回頭的可能。
從這座聯邦山的山丘朝著山下走去,走入昔日曾相當繁華的商業區。然而,現在這裡卻是無比破敗荒蕪,唯有死者存在,且他們也無法安息。
「惡魔」會從哪裡出現,不得而知,所以必須小心謹慎。
(不能完全相信劇本的描述,任何變化都有可能在下一秒發生。)
格藍迪涅,亞斯藍和克勞斯走在最前面。而在二十一人的中央處,則是隆貝因·法米爾加。相比克勞斯而言,隆貝因並不算是一個很冷酷的人,但他身上依舊散發著一股讓人並不愉悅的氣息,那是一種長年累月的殺戮而形成的自然而然的殺氣!
現在,他們所移動的路線,是克勞斯提出的。作為「異旅人」的他所提出的路線,是正確概率最高的。
而這一路上,他們也看到了不少屍體,這些屍體在這暴雨之下,卻也是高度地腐爛,不時散發出令人作嘔的惡臭,竟然連雨水都無法將這種惡臭驅除。而他們自然遵照神父的指示,不會去移動任何一具屍體。
然而,就在拐過一個街口的時候,格藍迪涅就看到,路面上一輛汽車,大半個車身砸進了一輛星巴克咖啡廳。而車子上的司機,看起來是個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