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5頁
“還有——有件事你要去查一下。至於要查什麼,你應該知道了吧!”
“——嗯!”
“我看不需要特地跑一趟,用電話請他們幫你查一下就行了。”響躺著叼上煙。
“你想這要多少時間呢?”
“嗯……快的話,今天就知道了。”
“很快!”
“那——之後該如何?”
“只有設圈套了。”響皺著眉說。
“因為我們並沒有確實的證據,要申請逮捕令,我看是不可能的。”
“可是,你說圈套,到底是……?”
“你不要催啦!”響又打個大哈欠。
“今天之內,我會弄個策略出來的。”
【明日香井葉的筆記】
岸森范也橫死事件記錄:
驗屍報告
死因為:因車內的廢氣而引起一氧化碳中毒致死。血液與消化器官中有大量的酒精含量。推測是在非常醉的狀態下死亡的。無任何外傷,兩手腕處有些許的皮下出血。死亡時間推測為八月二十一日凌晨零時到六點間。
現場監識結果
留在車內的威士忌瓶上,有岸森的指紋及唾液:連接排氣管的塑膠管上,也有岸森的指紋。
無發現其他可疑的指紋、毛髮、血液及足跡。發現岸森遺書的屋裡也是一樣。
目擊者
最後看到岸森的人,是住在華廈K四O一號室的上班族森川明(三十二歲)。二十日午夜十二點前,開車回家時,在車庫與正要往外出的岸森車子交會而過。
貴傳名剛三分屍案的關係人中,無人有岸森死亡推定時刻的不在場證人。除了被闡在拘留所的貴傳名光彥外。
第六章圈套及案件的結局
第一節
拿起電話筒,驟地停住呼吸。
看著手中的紙片,岬映美慢慢地轉電話上的數字盤。
碰!碰!碰!地可以聽到自己的心跳,手指頭也稍微地顫動。
電話馬上就通了。然後聽到了那位人物的聲音……
“……喂!我叫岬映美。是,貴傳名光彥的朋友……突然打擾您真不好意思。事情是這樣子的……”
然後她說出了練了好幾次的台詞。
那個人物最初還不是聽得很明白。不過隨著話語的增多,他也開始明白,映美要說的事,以及她為何會與自己連絡。於是他的聲音也緩緩地變了,由不明白到緊張,然後緩和……
掛斷電話後,映美呼地長嘆一口氣,放下話筒。總算,成功地動搖對方的心態。
看下手錶,確定時間。
是夜晚十一點半。那個人物說三十分鐘後他一定會來——
已經很熟悉的客廳與飯廳。這裡是華廈K六O三號室——因殺人嫌疑而被逮捕的男友,貴傳名光彥的房子。
長台上的咖啡機——“羅德”的開關燈正亮著。咖啡已經煮好了。拿起咖啡壺,將杯中注滿咖啡後,映美端著咖啡走到客廳,往沙發上坐。
客廳桌上放著一封信。她拿起它,再確認一下內容。
A4大小的白色熱感應紙上,端正地排列著黑色字樣——
岬映美小姐:
突然接到這麼個陌生男人的信,您一定會非常吃驚吧!因為我也沒有直接打電話給您的勇氣,也沒有其他可以聽我自白的人。然而,最要緊的是,只要寫下這封信,要有什麼萬一的話,可以留做證據。
所謂的萬一,是指如果我有了什麼意外。這或許是我太過不安,但也無法保證這個萬一絕對不會發生。
也許你會想:為何選我呢?我自己也覺得不可思議,我和你從來沒有正式交談過,現在卻突然要對你說這些,連我自己也覺得很奇怪。或許我真的是喜歡上,只是有時在華廈大廳中遇見的你。
記得有一夜裡的事嗎?就在上個月中旬,我遇上了剛從電梯下來的你。
那之後,我又悄悄回到一車庫偷看。當時你好像是在男友車裡拿東西,對吧?之後,你一直瞪著我的車看,我心裡就在喊:糟糕!因為那天,我用那台車撞死人。
到目前為止,警方還沒把偵察方向指向我,我只是在想,當時或許你已經注意到我車子的異樣吧!
或許是我自作多情,總覺得你在袒護我。不是嗎?正因為我如此認為,所以現在我要和你坦白那之後的事。
那天晚上——發生車禍之夜,有一人打電話給我,那個人說他偶然目擊到車禍的現場,知道我是撞死人逃逸的肇事者。
然後,他威脅我,說只要我幫忙他要我做的事,他就不會報警。
我無法抗拒他。即使知道他要我做的是一可怕的犯罪,我也不能拒絕。
寫到這裡,相信你已經料到了吧?那項犯罪,就是這次在這大樓里發生的分屍案。我是那案子的共犯。
這件事是否要告訴警察,全由你決定。隨著時間流逝,我愈來愈恐懼自己所做過的。
如今,我已經幾近發狂了。有時也會想乾脆說出來,讓自己心裡輕鬆些;但是,我實在沒有勇氣。
所以,我決定寫信給你。我覺得對你的男友很抱歉。只有我才最清楚,犯人並不是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