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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通電話聲音的主人是誰,現在我已經知道了。在信最後我會寫下他的名字。你也可以和那天的年輕刑警先生商量的。
擠滿著字體的文面,到此剛剛好滿一張。
第二張的起頭寫著,“傢伙的名字是”,下來就是那個名字。之後是記下一九八八年八月二十日的日期,然後是手寫的簽名——岸森范也。
這封信是昨天送到映美手上的。
因為那是明日香井響所編造的內容。信也是他用打字機打出來的。岸森暗戀映美——
他編了這個好劇情……
映美苦笑了一笑,將跳得愈來愈快的悸動壓下去。
第二節
八月二十三日星期二夜。
昨夜響來了通電話,說,完全清楚事件的真相了,還想請她協力破案。
這之前的一日,星期天下午,在照命會總部大樓屋頂時,他早已發覺了什麼了。那時,映美曾試著要問他,結果卻在曖昧中分手。
只是,分手前他還說了一句話,說事件快要解決了,光彥先生也會在這星期被放出來。
今天跟公司請假,下午與響見面後,映美總算在那裡被告知事件的真相。
她單獨一人在房內。喝著不加任何東西的苦咖啡,瞄了瞄裡頭的臥室門。
光彥已經送檢了,被檢察官問過案。只是,他依然否認涉案。拘留期間原則上只有十天。在這期間內不論他的態度是否有改變,都會被起訴的。
如果響的推斷是正確的,然後現在開始要進行的策略也順利的話,光彥應該會被無罪釋回。
(那個時候,我要用什麼表情來迎接他呢?)
失去了母親,所憎恨的繼父也死了……
受到致命打擊的御玉神照命會創始教祖光子的兒子——光彥,今後打算如何呢?如果他要接下會的經營權的話……
繃緊的心中浮現光彥的臉。
然後,明日香井響的臉又重疊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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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這樣,犯人在岸森范也協助下,將貴傳名剛三的屍體,由總部大樓屋頂運到華廈K屋頂。他的方法是……”今天下午,在某咖啡廳內,映美聽著響的說明。
“總部大樓的高度約十五公尺,而華廈K的高度有二十公尺左右。不過,因為地面的高度原本就差個數公尺,所以我們可以假設實際上這兩棟樓的屋頂幾乎是一樣高的。
“另一方面,隔著河的兩棟樓間的距離,大約是二十公尺左右。我畫個圖讓你看比較清楚。”
響撕下手冊的一張空白紙,放到桌上,再用細宇筆簡單地畫個圖。
(有四幅圖)
“當然,如果這麼丟下去的話,加上加速度,屍體一定會猛撞上牆壁的。所以犯人就預先再準備一條剎住用的繩索結在袋上。
“兩屋頂間的距離以二十公尺來算,所以屍體到達華廈牆角的直線距離是二十平方與二十平方之和的平方根,約二十八公尺左右。將剎住用的繩子長度準備在二十八公尺以下,另端固定在頂樓的欄杆的話,袋子就會在要接上牆壁前止住的。
“剩下的,是兇手從那大樓屋頂逃脫及將屍體拉上華廈屋頂。這個方法的優點是,能夠同時將這兩件事用一個力量一起完成。乍見不會覺得這個方法好像很麻煩,但是,如果把全部要素放在一起考慮的話,可以說這是又省力又能得到平衡的方法。
“兇手將掛在滑輪上一端的繩索綁在身上,從屋頂跳下來。只要這樣做就好了。兇手的體重將懸吊在對岸的屍體拉上去。一著地,在大樓這邊的兇手,便將剩餘的五公尺高,用拉繩子的方法,讓屍體上升,另一邊的岸森也從上面拉著繩子幫忙——
“就像這樣!”響將兇手的動作與屍袋的動作,用箭頭標在圖上。
“四樓的荒木治說看到的影子,大概是當時犯人跳下去的時候吧!雖沒有像單純落下那麼快,但至少比獨自沿壁爬下的速度要快得多了。”
“那麼,當時那個人聽到的聲音是……”映美道。
響頷首:“我想是滑輪的轉動聲吧——
“好了,再繼續。被拉上去的屍體,岸森就把它拖入屋頂,然後解下繩索。將屍體搬上水塔,是為了要將警方的視線移離河那一面。關於裝過屍體的袋子及捆袋的繩子,我想他不是丟到河裡,就是先拿回屋裡後再處理掉吧!另一邊,已落地的犯人則用手拉回掛在兩岸間的繩索,然後拿著逃走吧——
“以上就是犯人使用的障眼法。這種物理學上的障眼法就算曾被用在推理小說上,我也並不覺得有什麼高明。而且類似這類的障眼法,已有過好幾個前例……老實說,真正精彩的是後頭。
“美耶的供詞裡曾提及:貴傳名剛三最近——尤其在‘閉關’後,好像胖了不少。一般而言,心理上有壓力時,通常會變瘦,但也有人相反地會變胖……我想,這是因為不習慣‘閉關’,還有光子橫死事件的壓力吧!
“兇手被迫再做出數公斤屍體與自己的差數。這次,他切下手。手的重量與頭差不多,也有四公斤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