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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剛三會對‘安全人物’的淺田有防備,而非要他離開崗位不可?——那是因為不是他自己要溜出大樓,而是有外面的人要進來大樓里。他為了避免淺田查問那個人,才在電話里撒個謊。
“我想,這點大概是有人——也就是兇手命令剛三這麼做的。十六日的十二點之後,就是那位人物和剛三的密會時間。由調離守衛離開崗位來看,十點半左右被齊東美耶聽到的那通電話,是為了打來確認他們的密會步驟的。
“‘我曉得,照約定,我誰也沒說,全照你的指示。’——如何?完全就像電話說的吧!”
“你這麼解釋,也是有理……”葉先是點了頭,但馬上又說,“但是,野野村看到的電梯的移動呢?他說直通電梯是由上往下移動的……”
“嗯,那個是對兇手有利的偶然之一。”
“偶然?”
“是啊!野野村會在那個時間,站在電梯前,除了他自己以外,誰也料想不到的。
“這麼想吧!從沒有守衛的玄關潛進大樓的犯人,在電梯到達屋頂後,又再按下到一樓的按鍵才出電梯。那是設計隔晨有人要上頂樓來調查時,讓他們看到電梯在一樓的。因為如果是剛三從大樓溜出的話,電梯當然是會停在一樓。所以兇手最初就設好了,讓警方的目標朝向‘剛三溜走’的這個布局的。只是,恰好這時電梯移動,被野野村目擊到。很自然地,他會想是有人正要下去。兇手也就這麼意外地,得了個證人,加強了他的布局的力量。”
“也有理。”——的確是說得通——“可是,大哥,這也只是這麼說也可以的假設而已……”
“我還有證據。”響笑道,“今天,在那間閣樓洋房發現一個東西的。”
“真的?”
“我幹嘛騙你。”說完,他從上衣口袋,拿出包在手帕中的東西。
“不好意思,自做主張就拿了出來,我是怕留在那裡的話,要是有什麼萬一,事情可大了。”
“那是什麼?”
“皮夾。”打開手帕,出現個黑色皮革錢包。
“裡面有現金和信用卡類的東西,還有名片。看一下也就知道這是貴傳名剛三的東西。這東西是在閣樓洋房的臥室床下發現的。這可是調查人員的疏忽。”
“床下?”在旁的深雪不解地,“為什麼這個可以當證據?”
“理由很簡單。”
“先假設是剛三在半夜外出吧!你想,有人會不拿錢包就出去嗎?如果只是出去買個香菸,倒有可能,不過警方認為他是去和光彥見面的。而且他沒開自己的車,是叫計程車的話,要錢吧。如果要說是對方開車來接,你想剛三這種人會不帶錢包,就出去跟人會面嗎?”
“嗯——說得也有理。”深雪點頭。
“這個皮夾會掉在床底下,一般或許會認為是剛三自己換衣服,或什麼的時候掉下去的吧!可是,如果是要出門的話,他應該會找的,而且一定找得到的。因為床底下並不是不好找的地方。可是他沒有找,錢包還是在那裡——這就證明了剛三那晚沒有外出的事實。”
“的確,硬要這麼說,也是可以。”葉一副無法接受的樣子。
“你不滿嗎?”響皺眉問,“好吧!再聽下去,你就會完全了解了。”
“我很滿意的。”深雪催促地道,“快點說下去。”
“好的!好的!因此犯人就在無人看見之下潛入了屋頂,和在‘閉關’中無法外出的剛三密談。之後,就殺了人了。殺人地點或許是在客廳,又或許是在臥室也不一定。如果是在臥室被殺的話,皮夾順勢掉到床底下的可能性,也是有的。”
“不過,”葉提出反論,“假設就算是這樣好了,接下來不是又會出現一些難題嗎?。
“沒錯——”
“上回,我們不是討論過,假設犯人不是光彥時的問題嗎?犯人是如何將屍體運到華廈K?光是這點,就令人頭痛得要命,現在如果照大哥說的,犯罪現場在那間閣樓洋房,那問題就會變成不可能犯罪的犯罪了。”
“為什麼?”深雪問道。葉想:她實在是單純。正想與她說明時,響就開口了。
“因為那棟大樓玄關里除了淺田依剛三的指示離開外,直到早上全都有人在監視著。對吧?”
“是嗎?”
“半夜一點以前是淺田,之後到早上八點則是冢原,他們一直看守著門口。在這之前,如果相信他們的證言的話,是沒有人出入的。”
“緊急出口呢?”
“這也是不可能。直通電梯的門,從服務台看過去是一清二楚的。即使是使用逃生樓梯,從其他出口出去,也是得通過守衛的視線。”
“嗯——”
“所以呢?正如葉剛剛說的。殺人現場是閣樓洋房,屍體卻在隔天早晨被發現在華廈K,那麼必定是兇手將屍體運出大樓的。然而,這又是不可能的狀況。因為要如何逃過國安局的視線,將屍體運進華廈K的問題,是依然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