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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死了。
不,我沒死。
又死了。
沒死。
死了。
沒死。
他走到一扇寫有女生的門前,推開門,希望能看見湛藍的沙漠天空和地平線遠處的藍山。但他看見的卻是貝琳達·施蒂文斯站在水池前正對著鏡子擠她的青春痘。
“上帝啊,你介意嗎?”她問道。
“對不起,走錯門了。我還以為這兒是沙漠。”
“什麼?”
但是他已經離開,門砰地一聲在他身後關上。他走過飲水泉,打開寫有男生的門。這兒就是了,他知道,非常確定,這就是能把他帶回去的門——
三個小便池被螢光燈照得一塵不染,水滴從水龍頭裡莊重地漏出,滴進水池。其它什麼都沒有。
傑克關上門,繼續沿著走廊走下去,腳跟踩在瓷磚上發出踢踢踏踏的聲音。他經過辦公室的時候,向裡面瞥了一眼,只看見弗蘭克斯小姐坐在裡面。她正在打電話,坐在旋轉椅上轉來轉去,手指不停地繞著一撮頭髮。銀鈴鐺就放在她旁邊的桌子上。傑克趁著她背轉過去的當口趕緊溜過去。三十秒鐘以後,他沐浴在了五月末明亮的晨光中。
我逃學了,他想。即使那些讓他分心的事情也沒有阻礙他對現在預料之外的事態發展感到驚訝。如果我五分鐘以後還不從洗手間回來,艾弗莉小姐會讓人去查看……然後他們就會知道了。他們都會知道我離開學校,逃學了。
他想起留在桌上的文件夾。
他們會讀我的作文,然後會認為我已經瘋了。生病了。他們肯定會。毫無疑問。因為我的確瘋了。
接著,另一個聲音在他耳邊響起。他意識到這是那個男人的聲音,那個有一對戰士的眼睛的男人,那個臀部上低低掛著兩把手槍的男人。那聲音非常冷……卻不乏安慰。
不,傑克,羅蘭說。你沒瘋。你很迷惘、害怕,但是你沒瘋。你既不用害怕早上的影子從你身邊掠過,也不用害怕晚上影子變長。你只是需要找到回家的路。這就是全部。
“但是我該往哪兒走?”傑克喃喃自語。他站在五十六街帕克路與麥迪遜路之間的人行道上,看著街上車來車往。一輛城市公共汽車鳴著喇叭從身前開過,柴油發動機噴出一串刺鼻的藍煙。“我往哪兒走?那扇該死的門到底在哪兒?”
但是腦海中槍俠的聲音歸於沉寂。
傑克轉到左邊東河的方向,開始漫無目的地向前走。他不知道自己在朝哪裡走——一點兒感覺都沒有。他只能希望雙腳可以把他帶到該去的地方……就像很久以前把他帶到了不該去的地方一樣。
5
一切都是三個禮拜之前發生的。
這裡不能說一切是三個禮拜前開始的,因為這會讓人以為整件事情一直在發展,這是不對的。當然,兩個聲音的確在發展,各自都越來越強烈地堅持自己的那套才是事實,但是其他事情都是一次性發生的。
他早上八點離開家走著去上學——天氣好的時候,他總是走著去上學的,而且今年五月的天氣絕對好。他父親已經去廣播電視網上班了,母親還躺在床上,而格麗塔·肖太太在廚房裡邊喝咖啡邊看她的《紐約郵報》。
“再見,格麗塔,”他說。“我上學去了。”
她對他抬了抬手,眼睛都沒有離開報紙。“祝你今天愉快,約翰尼。”
一切如常,生活里的又一天罷了。
下面的一千五百秒也與平時沒什麼不同。然後,一切都永遠不一樣了。
他一隻手拎著書包,另一隻手拎著午餐便當,邊逛邊瀏覽沿街的櫥窗。離他生命盡頭還有七百二十秒的時候,他停在了布麓蜜百貨商店櫥窗前面,櫥窗里時裝模特身披皮裘,穿著愛德華七世時期的西裝擺出僵硬的說話的姿勢。他當時只是想下午放學以後去打保齡球。他的平均戰績是一百五十八分,這對於只有十一歲的孩子來說已經很好了。他的夢想是某一天成為保齡球手參加職業巡迴賽(當然如果他的父親知道這個小秘密,肯定也會暴跳如雷的)。
愈來愈近了——離他理智突然崩潰的那一刻愈來愈近了。
他穿過三十九街,此時還剩下四百秒鐘。他必須在四十一街街口等待行人燈,只剩下兩百七十秒了。他停了下來,瞧了瞧第五大道和第四十二街角落的一家賣新奇物事的小店,現在只剩下一百九十秒了。而現在,他的普通生活還剩下三分多鐘的時候,那種力量的陰影籠罩在傑克·錢伯斯的頭上,羅蘭把這種力量稱做卡-泰特。
一種古怪不安的感覺開始爬上他的心頭。剛開始,他只是覺得有人在看他,然後他領悟到並不是這樣……起碼不完全是。他感覺他以前到過這兒;好像他在經歷夢中的一切,而他本來已經差不多忘記這個夢了。他想等到這種感覺過去,但是並沒有,反而這種感覺越變越強烈,而且現在開始夾雜著另一種他很不情願承認的感情,恐懼。
前面第五大道和第四十三街交界的街口,一個戴著巴拿馬草帽的黑人正在支起一個餅乾汽水攤。
他就是那個大叫“我的上帝,他被撞死了!”的那個人,傑克心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