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噢,親愛的耶穌啊,竟成了一對小丑,奧默哈沮喪地想著。這時胖子強尼又在示意奧默哈拿起櫃檯上的鑰匙給他打開手銬,奧默哈說,“我應該……”他頓住了,因為他本來想說我應該打穿你的肚子而不是打開你的手銬,不過他可沒法朝胖子強尼開槍了,不是麼?這兒的槍都是用鏈子串著上了鎖的,還有就是讓那戴金邊眼鏡的怪人拿走了,那傢伙看著十足就是個好公民,居然輕易地從他和卡爾身上把槍給拿走了,就像他奧默哈從一個孩子身上拿走一把玩具槍那麼容易。
倒沒怎麼樣,他從櫃檯上拿起鑰匙給胖子強尼打開了手銬。他發現被羅蘭踢到角落裡的那把梅格點三五七槍,便過去撿起來,他找不到合適的槍套,就把這玩意兒塞進自己褲腰裡。
“嗨,這是我的槍!”胖子強尼嗷嗷地叫了起來。
“是嗎?你想要回來?”奧默哈只能慢吞吞地說話,因為他腦袋還痛著。這會兒他最想做的事情就是找到那個金邊眼鏡先生,就近把他釘在一面牆上。用一枚鈍釘子來釘。“我聽說,在阿提卡①『註:阿提卡(Attica),古代希臘中東部地區,現為希臘的一個州。』對像你這樣的胖傢伙,強尼,有這麼一個說法:‘墊子越大越容易搶。’你真想把槍要回去嗎?”
胖子強尼一聲不吭地轉身走開了,但奧默哈還是瞧見了他眼裡淌下的淚水和褲子上沾濕的一塊。他沒有一絲憐憫之情。
“他在哪兒?”卡爾·德勒凡忿忿地扯著嗓子問。
“他走了,”胖子強尼毫無表情地說。“我只知道這些。他走了。我還以為他會殺了我。”
德勒凡慢慢站起身。他感到臉頰一側有點痛,他用手去摸,然後瞪著手指。血。操。他去摸自己的槍,摸來摸去,一直摸到確信自己的槍和槍套都沒了為止。奧默哈還只是頭痛,而德勒凡卻感到自己的腦袋就像被人當作了核爆試驗場。
“丫拿走了我的槍。”他對奧默哈說。他口齒不清,簡直聽不出在說什麼。
“彼此彼此。”
“他還在這兒?”德勒凡朝奧默哈走了一步,向左邊傾斜了一下,好像他是在波濤顛簸的船甲板上,隨後他竭力矯正自己的步態。
“早溜了。”
“多長時間了?”德勒凡看著胖子強尼,後者沒吱聲,他背朝著他倆,或許以為是德勒凡在跟他的搭檔說話。德勒凡哪怕是在事事順遂的情況下也沒有一副好脾氣,他大聲朝著胖子咆哮起來,這一來他腦袋好像馬上就要裂成千百個碎片了:“我問你話吶,你這胖狗屎!那操他媽的雜種離開有多長時間了?”
“五分鐘吧,也許,”胖子強尼木訥地說。“他拿了子彈和你們的槍。”他停了一下,“還付了子彈錢。我簡直不敢相信。”
五分鐘,德勒凡想。這傢伙準是坐進了計程車。他們在巡邏車裡喝咖啡那當兒就見他從計程車里出來。那已經快到尖峰時間了。計程車在這個時間段里並不好找。也許——
“快點,”他對喬治·奧默哈說,“我們還有機會揪住這傢伙的領子。我們得把槍拿回來——”
奧默哈把拿到手的梅格槍給他看。起初德勒凡只是瞅著他們兩人,隨後真切的印象才慢慢湊攏來。
“好啊。”德勒凡晃悠著身子走動著,一開始兜出去的圈子不大,但慢慢就走開去了,就像被人朝下巴上狠擊一記的職業拳擊手。“你拿著吧。緊急關頭我用那支霰彈槍。”他猛然沖向門口,這回倒沒有東倒西歪,只是得扶著牆壁才能蹣跚地挪動腳步。
“你行嗎?”奧默哈問。
“只要能抓住他就行。”德勒凡回答。
他們離開了。比起那穿藍西裝的人離去時,胖子強尼對他們的離去並沒有顯得更高興些,但也差不多,幾乎差不多。
2
從槍店裡出來後,德勒凡和奧默哈甚至都沒合計一下這傢伙會從哪個方向坐出租跑掉。他們要做的是趕緊聽一下電台調度的消息。
“十九號,”她的聲音重複播送著。搶劫正在發生,出現槍擊。“十九號,十九號。位置在西四十九街三百九十五號,凱茨藥店,劫匪是高個子,沙色頭髮,藍色西裝——”
槍擊,德勒凡心裡嘀咕一下,腦袋更痛了。不知道他是用喬治的槍還是用我的槍?還是兩把一起用?如果這狗東西殺了什麼人,我們就倒霉了。除非讓我們抓到他。
“走,”他簡捷地對奧默哈說,後者不需要他再說一遍。他和德勒凡一樣明白眼下的局面。他打開頂燈和警報器,隨著一聲尖囂駛進車流。這會兒車子很難開快了,已進入了尖峰時段,奧默哈駕駛著巡邏車壓著路肩走,兩隻輪子在人行道上,兩隻輪子在馬路上,行人像一堆鵪鶉似的四下避閃。他的車一路往前擠,也不顧把前面一輛滿載什麼東西的大卡車後輪颳了一下,逕自奔向第四十九街。他瞧見前方人行道上散落的碎玻璃在閃閃發光。他們都聽見了警報器刺耳的尖叫聲。路上行人有的躲進門道里,有的躲在垃圾箱後面,但住宅樓里的居民卻都探出腦袋急切地朝外張望,好像這是一場不看白不看的精彩火爆的電視劇或是電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