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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裡好冷。”湯瑪士抱怨說,同時伸手去打開窗戶。年輕的典型表現。萊姆想。
“不要打開窗子,”他命令說:“還有,告訴我到底是誰來了?”
“真冷。”
“你會嚇到鳥的。你可以把冷氣關掉。我來關好了。”
“先打開再說。”湯瑪士說著用力抬起窗戶粗大的木框。“那兩隻鳥打從搬來後早就習慣你了。”聽到響動,窗外的兩隻游隼轉過頭來,瞪大眼睛望向噪音的來源。但它們也僅是瞪大眼睛而已,仍然停留在窗台邊沿,像君主一樣俯瞰著它們領地上疲塌塌的銀杏樹和街道兩邊來來往往的泊車者。
萊姆又問了一遍:“誰來了?”
“萊昂?塞利托。”
“萊昂?”
他來幹什麼?
湯瑪士來回打量著房間。“這地方真夠亂的。”
萊姆不喜歡打掃房間時的混亂。他不喜歡那種亂亂轟轟的樣子,也受不了吸塵器刺耳的噪音——他發現自己對那個玩意兒特別惱火。他很滿意這裡,滿意它現在的樣子。這間被他稱做“辦公室”的房間,位於這座地處上西區的哥德式住宅的二層,向外可以俯眺中央公園。房間很大,二十乘二十英尺見方,但幾乎每一寸空間都堆滿了東西。有時他會閉上眼睛玩一種遊戲,試圖分辨出房間裡不同物品的氣味:數千本書籍雜誌,堆得如比塞塔般的複印紙,發熱的電視機電晶體,蒙滿灰塵的電燈泡,軟木製成的布告板,以及乙烯基、過氧化氫和乳膠等不同的室內裝潢材料。
他能分辨出三種不同品牌的蘇格蘭威士忌。
以及游隼鳥糞的味道。
“我不想見他。告訴他我很忙。”
“還有一位年輕警官,厄尼?班克斯。咦,和一個職業棒球手的名字相同,對吧?你真應該讓我清理一下房間。每次都得等到有人造訪,才會發現這裡有多髒亂。”
“造訪?老天,這個詞聽起來真古老,起碼是維多利亞時代的用語。聽聽我說的怎麼樣——叫他們滾得遠遠的。——這麼說會有失古禮嗎?”
髒亂……
湯瑪士說的是房間,但萊姆認為他的意思也包括身為僱主的自己。
萊姆的頭髮又黑又密,像二十歲的人——儘管他已經兩倍於那個年齡了。然而,它們卻亂蓬蓬地糾結在一起,亟需梳洗修剪。他臉上黢黑的鬍鬚已經三天沒刮,看上去髒兮兮的。他常常會因為耳朵刺癢而從睡夢中醒來,這表示那裡的毛髮也該修理了。萊姆的指甲很長,手指甲和腳趾甲都一樣;他身上那件難看得嚇人的睡衣,已經連續穿了一個星期沒有換過。他的眼睛細長,眼珠深棕色,嵌在他的臉上顯得相當漂亮——不知是情有獨鍾還是出自其它什麼原因,反正布萊妮不止一次這麼告訴他。
“他們想和你談談。”湯瑪士繼續說,“他們說這非常重要。”
“哼,聽他們瞎掰。”
“你已經將近一年沒見過萊昂了。”
“既然如此,我又何必現在見他?你把鳥嚇著了嗎?你要是嚇到了鳥,小心我跟你急。”
“這很重要,林肯。”
“非常重要,我記得你剛才是這麼說的。醫生在哪?他早該打電話來了。我剛才打了個盹,而你又出去了。”
“你從清晨六點一直醒到現在。”
“沒有。”他停頓了一下。“不錯,我醒得很早。但後來我又睡著了,而且睡得很熟。你查過留言嗎?”
湯瑪士說:“查過了,沒有他的留話。”
“他說他會在10點左右來。”
“現在剛過11點。也許他臨時被叫去出急診,耽擱了一會兒。你想說什麼?”
“你剛才打過電話嗎?”萊姆粗聲粗氣地問。“也許他想打電話進來,而你剛好占著線。”
“我剛才和……”
“我說什麼來著?”萊姆問:“看你生氣了。我不是說你不能用電話。你當然可以。永遠都可以。我只是說他可能會打電話來,而你剛好占著線。”
“不,你的意思是今天早上他媽的什麼事都不順眼。”
“這是你說的。你知道,有一種東西叫‘通話等待’,你可以同時接兩個電話。我們早該申請一個。我的老朋友萊昂想幹什麼?他的職業棒球手朋友又想幹什麼?”
“去問他們。”
“我現在問的是你。”
“他們想見你。我只知道這些。”
“因為他們有事,非、常、重、要。”
“林肯。”湯瑪士嘆了口氣。這個相貌英俊的年輕人伸手撥弄著頭上的金髮。他穿著褐色長褲和白襯衫,繫著一條藍色的花紋領帶,領結打得完美無瑕。當一年前他雇用湯瑪士時,萊姆曾對他說,只要他樂意,他可以穿牛仔褲和T恤上班。但從那天到現在,他一直穿著得一絲不苟。萊姆不知道是不是因為這一點讓他把這個年輕人留用至今,但他確實這麼做了。在湯瑪士之前的看護沒有人堅持過六個星期,這些辭職的人確切地說等於是被開除的。